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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3 12:08  来源: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信息科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沙尔沁镇阳光大街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3号办公楼3楼3-3030室,联系电话:0471-8127901,邮编:010111)。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自治区、市政府提出的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积极深化政策文件解读,努力提升依申请公开处理质量,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规范,持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深化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2024年经开区本级及9个公开单位通过经开区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829条,其中概况类信息27条,政务动态信息529条,通知公告、政策文件类一级栏目信息27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坚持推进依申请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由党政办公室负责,办理、答复由相关业务单位负责的工作职责划分,不断规范依申请办理流程,提升办理质量,保证在规定时效内完成依申请的登记、受理、答复、存档等办理程序。2024年经开区收到通过邮寄、网站等渠道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均依规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对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职责范围内的重点领域公开项目内容,规范公开政府信息,做到法定公开内容主动公开到位,其它事项审慎主动公开。严格执行审查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制作主体责任和信息公开单位审查职责,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工作原则,加强对公开信息的审核和校对,尤其是涉及重要理论、重大政策方针的相关表述,在确保公开信息内容准确,表述规范的同时,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坚决防范“低级红”“高级黑”。严防公开风险,科学确定公开的方式范围,及时清理网站上不必要长期保的动态资讯、通知公告、提议案办理结果等信息,对附有详细人员名单的各类补贴公告、各类花名册等信息进行修改或撤销处理。

(四)平台建设情况。合理设置经开区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对无法保障更新的栏目进行完善升级。优化网站页面布局,确保版块设置科学,视图清晰美观,增强信息查询浏览的便捷性。加强网站安全风险防范,做好节假日等重要节点的网站巡查工作,杜绝出现重大安全泄密、严重表述错误、泄露个人隐私等问题,守好网站安全底线,确保网站运行平稳。规范集约化平台账号密码日常管理,定期修改登录密码,提升网站安全实效。

(五)监督保障情况。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保障职责,严格对照自治区、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评估指标,综合运用人工检查与第三方网站运维机构系统检查技术,对经开区网站实施动态监测,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有关单位整改到位。对经开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实行“日监测、月检查、季通报”,不断强化责任主体,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根据工作实际定期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培训,着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56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经开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依申请公开办理效率不高;二是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升;三是政策解读工作仍有不足。

针对上述问题,采取了以下有力措施:一是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市政府相关培训内容,进一步提升经开区政府信息公开答复效能。加强对答复意见的审核前置,积极与申请人沟通交流并深入了解其诉求,妥善准时做好答复反馈,不断提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水平;二是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加强人员培训交流。2024年经开区积极参加内蒙古自治区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线上专题培训会、市政府召开的政务公开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建设监管工作培训会等培训活动,并开设分会场,组织直属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到场参会学习,会后按照会议精神做好各项工作。认真学习研究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性指导文件,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加强与上级部门的对接沟通,遇到问题及时协调处理,不断提升业务能力,提高工作水平;三是提升政策解读能力和水平,充分明确解读范围,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重大公共利益、需广泛知晓的重要政策文件,尤其是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政策文件及时进行解读。积极运用图解、视频解读等多元化解读方式,让广大群众对政策文件听得懂、记得住、用得上。2024年经开区发布了两篇图片解读以及一篇视频解读,充分创新解读形式,深化解读内容,不断扩大解读信息受众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2024年,经开区全年未达到政府信息处理收费标准,未向申请人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提议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4年,经开区承办呼和浩特市政协委员提案4件,未承办人大代表建议,目前答复情况均已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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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1-23 12:08    
来源: 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信息科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沙尔沁镇阳光大街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3号办公楼3楼3-3030室,联系电话:0471-8127901,邮编:010111)。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自治区、市政府提出的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积极深化政策文件解读,努力提升依申请公开处理质量,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规范,持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深化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2024年经开区本级及9个公开单位通过经开区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829条,其中概况类信息27条,政务动态信息529条,通知公告、政策文件类一级栏目信息27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坚持推进依申请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由党政办公室负责,办理、答复由相关业务单位负责的工作职责划分,不断规范依申请办理流程,提升办理质量,保证在规定时效内完成依申请的登记、受理、答复、存档等办理程序。2024年经开区收到通过邮寄、网站等渠道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均依规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对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职责范围内的重点领域公开项目内容,规范公开政府信息,做到法定公开内容主动公开到位,其它事项审慎主动公开。严格执行审查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制作主体责任和信息公开单位审查职责,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工作原则,加强对公开信息的审核和校对,尤其是涉及重要理论、重大政策方针的相关表述,在确保公开信息内容准确,表述规范的同时,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坚决防范“低级红”“高级黑”。严防公开风险,科学确定公开的方式范围,及时清理网站上不必要长期保的动态资讯、通知公告、提议案办理结果等信息,对附有详细人员名单的各类补贴公告、各类花名册等信息进行修改或撤销处理。

(四)平台建设情况。合理设置经开区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对无法保障更新的栏目进行完善升级。优化网站页面布局,确保版块设置科学,视图清晰美观,增强信息查询浏览的便捷性。加强网站安全风险防范,做好节假日等重要节点的网站巡查工作,杜绝出现重大安全泄密、严重表述错误、泄露个人隐私等问题,守好网站安全底线,确保网站运行平稳。规范集约化平台账号密码日常管理,定期修改登录密码,提升网站安全实效。

(五)监督保障情况。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保障职责,严格对照自治区、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评估指标,综合运用人工检查与第三方网站运维机构系统检查技术,对经开区网站实施动态监测,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有关单位整改到位。对经开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实行“日监测、月检查、季通报”,不断强化责任主体,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根据工作实际定期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培训,着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56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经开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依申请公开办理效率不高;二是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升;三是政策解读工作仍有不足。

针对上述问题,采取了以下有力措施:一是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市政府相关培训内容,进一步提升经开区政府信息公开答复效能。加强对答复意见的审核前置,积极与申请人沟通交流并深入了解其诉求,妥善准时做好答复反馈,不断提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水平;二是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加强人员培训交流。2024年经开区积极参加内蒙古自治区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线上专题培训会、市政府召开的政务公开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建设监管工作培训会等培训活动,并开设分会场,组织直属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到场参会学习,会后按照会议精神做好各项工作。认真学习研究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性指导文件,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加强与上级部门的对接沟通,遇到问题及时协调处理,不断提升业务能力,提高工作水平;三是提升政策解读能力和水平,充分明确解读范围,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重大公共利益、需广泛知晓的重要政策文件,尤其是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政策文件及时进行解读。积极运用图解、视频解读等多元化解读方式,让广大群众对政策文件听得懂、记得住、用得上。2024年经开区发布了两篇图片解读以及一篇视频解读,充分创新解读形式,深化解读内容,不断扩大解读信息受众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2024年,经开区全年未达到政府信息处理收费标准,未向申请人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提议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4年,经开区承办呼和浩特市政协委员提案4件,未承办人大代表建议,目前答复情况均已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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