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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9 13:50  来源: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规定,本报告由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会员办公室综合本机关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现向社会公布。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hetdz.huhhot.gov.cn/)查阅。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与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会员办公室联系(地址:沙尔沁工业区光伏小镇高新科技企业孵化基地C1-1011室,邮编:010111,电话:0471-3982447,电子邮箱:kfqzfxxgk@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工作推进情况

1、坚持“五个注重”,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2020年,开发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准确执行新《条例》,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常抓不懈,建立了长效机制,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系统化、常态化深入开展。

一是注重制度保障。在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10余项制度的基础上,编制了开发区26个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目录,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建立了检查通报、归档建档等制度,形成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2+N”相辅相成的制度体系,常态化助推政务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有序衔接。

二是注重队伍建设。机构改革后,重新调整开发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并组织各成员单位调整或成立领导小组,明确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专职人员为具体责任人,以队伍建设为抓手,夯实责任,规范管理,促进主体责任落实。同时,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开展视频培训会,对开发区各园区、沙尔沁镇及区直各部门政务公开相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30余人进行业务培训,对现阶段政务公开工作做了认真的总结,对公开工作中普遍存在问题进行了指导,切实提升了队伍的能力素养和业务水平。

 

三是注重流程运用。2020年,针对机构改革过渡的实际,办公室先后两次下发文件,多措并举组织开发区各公开单位做好当前政务公开工作,全力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要求。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照提出、审查、审批、实施的基本程序,坚持“谁制作谁公开、谁公开谁审查”和“先审查后公开”原则,由信息制作单位业务人员提出拟公开意见,分管领导进行保密审查,主要领导进行公开审批,办公室专职人员具体实施。所有公开的信息都经公开单位主要领导把关审批,先审后发,并对发布稿件进行反复核校,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漏内容,防止发生因信息公开内容不当引发负面舆情的情况。

四是注重信息管理。加强政府信息日常管理,通过统一平台规范发布政府信息(包括索引号、标题、发文字号、主题分类、发文机关、成文日期等核心元数据);按照《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公开建档归档制度》要求,每月5日前将上月政务公开的纸质档案复印件报送至开发区政务信息查阅点备案,对政府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

五是注重监督指导。为确保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围绕开发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公开检查通报制度(试行)》为依据,着力强化政务公开监督管理制度落实。明确各公开单位政务公开专职人员兼任开发区政务公开监督员,按照每季度检查一次的频次,组织各监督员开展定期定向监督检查。通过电话调度、网上检查以及实地检查相结合的形式,不定期抽查,以指导促公开,以检查促落实,切实做到主动公开的基础信息明晰、重点领域突出。

2、坚持“三个提升”,切实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一是制定印发年度公开要点,提升公开着力点。按照新《条例》和《呼和浩特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结合开发区实际,编制印发了《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细化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标准,按照各单位职能,分解细化任务,明确了具体责任。同时,通过门户网站“英雄的城市”专栏集中展示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推动复工复产复学的咨询电话、工作进展情况,为复工复产复学创造有利条件,助力经济社会运行秩序加快恢复。

 

二是编制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目录,提升公开精准度。着力做好财政资金、脱贫攻坚、环境保护等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公开工作。编制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公开目录,进一步明确公开事项、时限、责任主体、层级等,全面推进开发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按照上级要求,26个领域公开事项清单已于2020年12月底前在呼和浩特市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完成录入。

三是加大解读回应力度,提升公开针对性。按照《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制度》,要求开发区各公开单位对涉及面广、与民生关系密切、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强的重要政策性文件,从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同步解读,使其内涵易于被公众理解。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公开市长信箱等市民留言的办理结果,落实了政务舆情回应责任。

(二)平台建设情况

以“两站一微一点一栏”为公开主渠道,打造政务公开平台矩阵,方便群众通过“登、看、查”(登网站、看手机、查实地)等方式知晓、参与、监督开发区政务运行情况。

1.规范网站公开平台建设。积极协调上级相关部门,由原来的开发区门户网站公开专栏和市纪委“阳光三务”公开平台分别录入,改为开发区专栏录入的数据推送至市纪委“阳光三务”平台,实现数据同源、信息同步;推动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优化公开专栏模块设置。组织指导开发区系统各公开单位通过专用帐号自行登录后台,做好相关模块的内容保障和实时更新工作;对各公开单位发布的政府信息内容、格式等方面进行审核、检查,并在日常维护中就存在的问题责成有关单位及时整改。

 

 

2.积极推广公开新载体运用。主动顺应形势发展变化,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推动政务公开与政务新媒体融合发展、良性互动。在微信公众号设置专栏,使政府信息传递更加顺畅,群众获取信息更加便捷,实现利企便民、亮点纷呈、人民满意的“指尖上的网上政府”。

3.丰富固定载体内容。指定专人日常维护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指导各公开单位做好、做实政府信息公开报送备案查阅点工作。同时,督促各公开单位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防失泄密事件发生。组织开发区各公开单位设置固定公开栏,纸质公开内容上墙与网上公开内容同步更新,公开方式更加直观,一目了然,让公众“看得见、看得懂”不再是口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经济技术开发区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4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43件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5笔

438.77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经济技术开发区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为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

年

度

办

理

结

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

予

公

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

法

提

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

予

处

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务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规范和深化;三是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需深挖细研。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组织机关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参加专题培训,重点学习政务公开法律、法规和政策,使其充分认识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有针对性地向各业务部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专项培训,全面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二是健全政策解读机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从群众关切的堵点和重点出发,深入解读政策文件的制定背景、起草过程、工作目标、主要内容、创新举措和下一步工作考虑等,及解读更加深度化。三是强化工作落实。全面落实国办、自治区、呼市政府相关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部署,强化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任务。进一步梳理本机关所涉及、掌握的政府信息,规范本机关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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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1-29 13:50    
来源: 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规定,本报告由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会员办公室综合本机关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现向社会公布。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hetdz.huhhot.gov.cn/)查阅。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与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会员办公室联系(地址:沙尔沁工业区光伏小镇高新科技企业孵化基地C1-1011室,邮编:010111,电话:0471-3982447,电子邮箱:kfqzfxxgk@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工作推进情况

1、坚持“五个注重”,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2020年,开发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准确执行新《条例》,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常抓不懈,建立了长效机制,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系统化、常态化深入开展。

一是注重制度保障。在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10余项制度的基础上,编制了开发区26个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目录,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建立了检查通报、归档建档等制度,形成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2+N”相辅相成的制度体系,常态化助推政务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有序衔接。

二是注重队伍建设。机构改革后,重新调整开发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并组织各成员单位调整或成立领导小组,明确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专职人员为具体责任人,以队伍建设为抓手,夯实责任,规范管理,促进主体责任落实。同时,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开展视频培训会,对开发区各园区、沙尔沁镇及区直各部门政务公开相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30余人进行业务培训,对现阶段政务公开工作做了认真的总结,对公开工作中普遍存在问题进行了指导,切实提升了队伍的能力素养和业务水平。

 

三是注重流程运用。2020年,针对机构改革过渡的实际,办公室先后两次下发文件,多措并举组织开发区各公开单位做好当前政务公开工作,全力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要求。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照提出、审查、审批、实施的基本程序,坚持“谁制作谁公开、谁公开谁审查”和“先审查后公开”原则,由信息制作单位业务人员提出拟公开意见,分管领导进行保密审查,主要领导进行公开审批,办公室专职人员具体实施。所有公开的信息都经公开单位主要领导把关审批,先审后发,并对发布稿件进行反复核校,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漏内容,防止发生因信息公开内容不当引发负面舆情的情况。

四是注重信息管理。加强政府信息日常管理,通过统一平台规范发布政府信息(包括索引号、标题、发文字号、主题分类、发文机关、成文日期等核心元数据);按照《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公开建档归档制度》要求,每月5日前将上月政务公开的纸质档案复印件报送至开发区政务信息查阅点备案,对政府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

五是注重监督指导。为确保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围绕开发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公开检查通报制度(试行)》为依据,着力强化政务公开监督管理制度落实。明确各公开单位政务公开专职人员兼任开发区政务公开监督员,按照每季度检查一次的频次,组织各监督员开展定期定向监督检查。通过电话调度、网上检查以及实地检查相结合的形式,不定期抽查,以指导促公开,以检查促落实,切实做到主动公开的基础信息明晰、重点领域突出。

2、坚持“三个提升”,切实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一是制定印发年度公开要点,提升公开着力点。按照新《条例》和《呼和浩特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结合开发区实际,编制印发了《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细化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标准,按照各单位职能,分解细化任务,明确了具体责任。同时,通过门户网站“英雄的城市”专栏集中展示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推动复工复产复学的咨询电话、工作进展情况,为复工复产复学创造有利条件,助力经济社会运行秩序加快恢复。

 

二是编制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目录,提升公开精准度。着力做好财政资金、脱贫攻坚、环境保护等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公开工作。编制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公开目录,进一步明确公开事项、时限、责任主体、层级等,全面推进开发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按照上级要求,26个领域公开事项清单已于2020年12月底前在呼和浩特市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完成录入。

三是加大解读回应力度,提升公开针对性。按照《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制度》,要求开发区各公开单位对涉及面广、与民生关系密切、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强的重要政策性文件,从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同步解读,使其内涵易于被公众理解。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公开市长信箱等市民留言的办理结果,落实了政务舆情回应责任。

(二)平台建设情况

以“两站一微一点一栏”为公开主渠道,打造政务公开平台矩阵,方便群众通过“登、看、查”(登网站、看手机、查实地)等方式知晓、参与、监督开发区政务运行情况。

1.规范网站公开平台建设。积极协调上级相关部门,由原来的开发区门户网站公开专栏和市纪委“阳光三务”公开平台分别录入,改为开发区专栏录入的数据推送至市纪委“阳光三务”平台,实现数据同源、信息同步;推动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优化公开专栏模块设置。组织指导开发区系统各公开单位通过专用帐号自行登录后台,做好相关模块的内容保障和实时更新工作;对各公开单位发布的政府信息内容、格式等方面进行审核、检查,并在日常维护中就存在的问题责成有关单位及时整改。

 

 

2.积极推广公开新载体运用。主动顺应形势发展变化,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推动政务公开与政务新媒体融合发展、良性互动。在微信公众号设置专栏,使政府信息传递更加顺畅,群众获取信息更加便捷,实现利企便民、亮点纷呈、人民满意的“指尖上的网上政府”。

3.丰富固定载体内容。指定专人日常维护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指导各公开单位做好、做实政府信息公开报送备案查阅点工作。同时,督促各公开单位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防失泄密事件发生。组织开发区各公开单位设置固定公开栏,纸质公开内容上墙与网上公开内容同步更新,公开方式更加直观,一目了然,让公众“看得见、看得懂”不再是口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经济技术开发区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4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43件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5笔

438.77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经济技术开发区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为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

年

度

办

理

结

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

予

公

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

法

提

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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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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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

予

处

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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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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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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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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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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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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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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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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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务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规范和深化;三是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需深挖细研。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组织机关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参加专题培训,重点学习政务公开法律、法规和政策,使其充分认识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有针对性地向各业务部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专项培训,全面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二是健全政策解读机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从群众关切的堵点和重点出发,深入解读政策文件的制定背景、起草过程、工作目标、主要内容、创新举措和下一步工作考虑等,及解读更加深度化。三是强化工作落实。全面落实国办、自治区、呼市政府相关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部署,强化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任务。进一步梳理本机关所涉及、掌握的政府信息,规范本机关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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