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紧密结合开发区中心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现就本年度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6年,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的中心工作及公众期盼,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和推进改革发展的基础,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继续完善工作制度,加强网站建设,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健全组织领导,加强学习培训
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由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边金良担任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长,指定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具体督导开发区各公开单位信息公开日常工作进展,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人员,建立微信群,加强区内各公开单位之间的沟通联系,各公开单位分头实施各项政务公开工作。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自学与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种业务培训相结合,不断提升自身和整体业务水平;通过学习培训,办理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有了较大的提高。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
根据开发区实际情况,及时调整了以分管副主任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及其办公室;年初制定了政务公开年度计划,确保全年信息公开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顺利推进。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各项制度。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履行保密审查职能,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主动公开包括领导班子成员简介、机构设置、规范性文件、规划计划、预算决算、统计等信息,2016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失泄密行为。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政府门户网站。开发区在门户网站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为了更好的适应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展需要,按照呼和浩特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呼政公办字〔2016〕4号)要求,积极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整改。对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自查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上报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力地推进了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进程。
同时,完善了网站服务功能,及时调整和更新网上服务事项,确保公众能够及时准确地获取在线服务。拓展了网站互动功能,通过主任信箱、政务咨询、在线征集等方式,接受公众建言献策和情况反映,征集公众意见建议。建立信息编审、运行管理、应急值班、督查督办等制度,确保网民反映的问题诉求快速响应、有效解决。
2微博微信平台。开发区官方政务微博“国家级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在新浪网开通运行。内容包括开发区各园区及企事业单位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进展、民生政策解读、惠民利民举措和突发事件处置等群众密切关注的各类信息。
3.新闻发布会。为进一步加强与人民群众的沟通和联系,确保新闻发布主动、及时、准确、权威,开发区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对外发布信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边金良为开发区新闻发言人,各园区、各部门均有1名负责人负责各自园区(部门)的信息收集工作,按时按点对外公布开发区的有关信息,让人民群众及时了解开发区的经济运行、招商引资政策、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答复社会关注的敏感性问题,为建设和谐开发区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开发区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及时对制度、目录等内容进行更新。凡开发区可公开的政务动态信息,涉及各部门业务工作的政策法规,各部门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各部门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公开的信息等,开发区都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在门户网站公开发布。截止2016年底,开发区已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86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286件,通过开发区网站公开动态信息1306条,开发区政务微博发布信息168条,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微信公众号主动发布320条信息,回应9件,其它方式公开政府信息30条。此外,还公开了11位领导班子成员简介、机构设置(其中内设机构6个,驻区机构9个)、规划计划51项、预算决算30项、招标采购75项等,按时主动公开了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持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深化公开内容
1.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切实做好财政预决算公开。2016年,开发区门户网站坚持向社会公开年度预算,包括开发区总决算表、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表、开发区政府性基金收支及结余情况表以及各园区、区直各部门预算表以及“三公”经费预决算等。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廉政工作“四个一律”要求,除涉密内容外,所有涉及财政资金的信息坚持向社会公开,增强预算透明度。
2.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开发区认真贯彻《呼和浩特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精神,注重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征地拆迁、保障性住房等重点领域相关信息公开工作,涉及的各类需公开的信息均由开发区各相关单位在官网上主动公开。
(二)持续推进政策解读回应
开发区官网政策解读专栏,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文件,公开时同步配发通俗易懂的解读材料,帮助公众全面准确理解政策内容,推进政策落实到位。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依申请公开是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重要渠道。开发区确保依申请公开的渠道畅通性,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查、答复、归档等各个环节的制度,按照《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管理办法》的工作流程要求,依法妥善做好指导和协助群众查询政府公开信息以及办理公开申请和意见投诉相关工作。2016年,开发区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开发区完善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程序,确保能如实记录各类事件,并尽量做到被纠错率呈低水平状态。2016年,开发区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诉讼案;此外,也未收到各类针对开发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有关申诉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努力方向
(一)主要问题
长期以来,开发区行政机构“三定”方案、事业单位“五定”方案未获上级批复,存在机构不健全、机制亟待理顺等问题。开发区作为市政府的派出机构,市政府并未对开发区进行行政主体公示,开发区目前并不具备行政主体资格,因此直接影响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推进。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高度重视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发区也在体制机制不顺的情况下积极推进此项工作的开展。虽然今年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机制不顺,渠道不畅。二是认识不够,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主动公开信息内容和形式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政策解读工作力度不够。
(二)努力方向
2017年,开发区将按照《条例》和自治区、市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不断健全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进程。
2017年,开发区将按照《条例》和自治区、市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不断健全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全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进程。
1.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畅通信息公开渠道。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机构会议或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管委会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并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各单位各部门公开情况,把信息公开作为机关工作的必要环节。同时,积极与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对接,增加开发区在市政府门户网站的报送入口,各单位、各部门在开发区门户网站进行信息公开时,要保障市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内容。开发区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市政府明确市档案馆、市图书馆为“呼和浩特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每月按时分别向两个查阅点报送一定数量的政府公开信息,方便了群众查阅政府公开信息,并做好报送交接工作。
2.加强信息公开人员业务培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通过举办培训班、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调训或主动学习其他单位的经验做法等多种途径,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提升公开信息的规范化,分类的准确度,提高信息人员的业务素质。
3.加强信息平台建设,拓宽信息公开渠道。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做到专栏建设栏目齐全,且具备网上受理、结果查询、下载表格等功能,以适应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及时发布并更新政务信息,确保政务信息的完整性和时效性。2017年底前,建立开发区各单位各部门主动公开目录体系。开发区本级,五园一镇,开发区直属各部门、各驻区机构要在梳理本部门本系统应公开内容的基础上,制定本部门本系统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及时更新,不断提升主动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进一步发挥开发区新闻发布会、政务微博微信以及开发区报、呼和浩特日报等媒体平台作用,开展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4.严格落实保密审查机制,提高监督制约力度。各单位各部门对不予公开的信息以及依申请公开较为集中的信息进行全面自查,未公开的信息应当公开的,可转为主动公开,自查整改情况应及时报送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定期抽查,对发现的应公开未公开等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协调机制等,并严格落实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的关系,杜绝信息公开失泄密事件。
5.加强政策解读工作,增强主动性时效性。
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文件公布时,相关解读材料应与文件同步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
附件:2016年度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7年3月20日
2016年度盟市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统计指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条 286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条 286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条 286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1306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168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32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3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次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次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次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数 次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篇 11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次 9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次 2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件 0
1.当面申请数 件 0
2.传真申请数 件 0
3.网络申请数 件 0
4.信函申请数 件 0
(二)申请办结数 件 0
1.按时办结数 件 0
2.延期办结数 件 0
(三)申请答复数 件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件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件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件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件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件 0
涉及商业秘密 件 0
涉及个人隐私 件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件 0
不是《条例》所指应公开的政府信息 件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件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件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件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件 0
8.告知通过转其他途径办理数 件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件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件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件 0
(三)其他情形数 件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件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件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件 0
(三)其他情形数 件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件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个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个 3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人 3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人 2
2.兼职人员数 人 29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2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次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次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3
负责人:刘志敏 审核人:张俊莲 填报人:王曼、李春婕
联系电话:3982447 填报日期:2017年3月20日
主办单位: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蒙ICP备20000293号 网站标识码:1501000013
蒙公网安备15010502000012号 邮编:010111 邮箱:hhkfqxxgz@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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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紧密结合开发区中心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现就本年度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6年,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的中心工作及公众期盼,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和推进改革发展的基础,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继续完善工作制度,加强网站建设,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健全组织领导,加强学习培训
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由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边金良担任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长,指定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具体督导开发区各公开单位信息公开日常工作进展,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人员,建立微信群,加强区内各公开单位之间的沟通联系,各公开单位分头实施各项政务公开工作。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自学与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种业务培训相结合,不断提升自身和整体业务水平;通过学习培训,办理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有了较大的提高。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
根据开发区实际情况,及时调整了以分管副主任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及其办公室;年初制定了政务公开年度计划,确保全年信息公开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顺利推进。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各项制度。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履行保密审查职能,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主动公开包括领导班子成员简介、机构设置、规范性文件、规划计划、预算决算、统计等信息,2016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失泄密行为。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政府门户网站。开发区在门户网站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为了更好的适应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展需要,按照呼和浩特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呼政公办字〔2016〕4号)要求,积极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整改。对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自查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上报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力地推进了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进程。
同时,完善了网站服务功能,及时调整和更新网上服务事项,确保公众能够及时准确地获取在线服务。拓展了网站互动功能,通过主任信箱、政务咨询、在线征集等方式,接受公众建言献策和情况反映,征集公众意见建议。建立信息编审、运行管理、应急值班、督查督办等制度,确保网民反映的问题诉求快速响应、有效解决。
2微博微信平台。开发区官方政务微博“国家级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在新浪网开通运行。内容包括开发区各园区及企事业单位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进展、民生政策解读、惠民利民举措和突发事件处置等群众密切关注的各类信息。
3.新闻发布会。为进一步加强与人民群众的沟通和联系,确保新闻发布主动、及时、准确、权威,开发区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对外发布信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边金良为开发区新闻发言人,各园区、各部门均有1名负责人负责各自园区(部门)的信息收集工作,按时按点对外公布开发区的有关信息,让人民群众及时了解开发区的经济运行、招商引资政策、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答复社会关注的敏感性问题,为建设和谐开发区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开发区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及时对制度、目录等内容进行更新。凡开发区可公开的政务动态信息,涉及各部门业务工作的政策法规,各部门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各部门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公开的信息等,开发区都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在门户网站公开发布。截止2016年底,开发区已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86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286件,通过开发区网站公开动态信息1306条,开发区政务微博发布信息168条,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微信公众号主动发布320条信息,回应9件,其它方式公开政府信息30条。此外,还公开了11位领导班子成员简介、机构设置(其中内设机构6个,驻区机构9个)、规划计划51项、预算决算30项、招标采购75项等,按时主动公开了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持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深化公开内容
1.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切实做好财政预决算公开。2016年,开发区门户网站坚持向社会公开年度预算,包括开发区总决算表、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表、开发区政府性基金收支及结余情况表以及各园区、区直各部门预算表以及“三公”经费预决算等。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廉政工作“四个一律”要求,除涉密内容外,所有涉及财政资金的信息坚持向社会公开,增强预算透明度。
2.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开发区认真贯彻《呼和浩特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精神,注重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征地拆迁、保障性住房等重点领域相关信息公开工作,涉及的各类需公开的信息均由开发区各相关单位在官网上主动公开。
(二)持续推进政策解读回应
开发区官网政策解读专栏,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文件,公开时同步配发通俗易懂的解读材料,帮助公众全面准确理解政策内容,推进政策落实到位。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依申请公开是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重要渠道。开发区确保依申请公开的渠道畅通性,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查、答复、归档等各个环节的制度,按照《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管理办法》的工作流程要求,依法妥善做好指导和协助群众查询政府公开信息以及办理公开申请和意见投诉相关工作。2016年,开发区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开发区完善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程序,确保能如实记录各类事件,并尽量做到被纠错率呈低水平状态。2016年,开发区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诉讼案;此外,也未收到各类针对开发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有关申诉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努力方向
(一)主要问题
长期以来,开发区行政机构“三定”方案、事业单位“五定”方案未获上级批复,存在机构不健全、机制亟待理顺等问题。开发区作为市政府的派出机构,市政府并未对开发区进行行政主体公示,开发区目前并不具备行政主体资格,因此直接影响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推进。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高度重视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发区也在体制机制不顺的情况下积极推进此项工作的开展。虽然今年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机制不顺,渠道不畅。二是认识不够,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主动公开信息内容和形式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政策解读工作力度不够。
(二)努力方向
2017年,开发区将按照《条例》和自治区、市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不断健全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进程。
2017年,开发区将按照《条例》和自治区、市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不断健全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全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进程。
1.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畅通信息公开渠道。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机构会议或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管委会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并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各单位各部门公开情况,把信息公开作为机关工作的必要环节。同时,积极与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对接,增加开发区在市政府门户网站的报送入口,各单位、各部门在开发区门户网站进行信息公开时,要保障市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内容。开发区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市政府明确市档案馆、市图书馆为“呼和浩特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每月按时分别向两个查阅点报送一定数量的政府公开信息,方便了群众查阅政府公开信息,并做好报送交接工作。
2.加强信息公开人员业务培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通过举办培训班、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调训或主动学习其他单位的经验做法等多种途径,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提升公开信息的规范化,分类的准确度,提高信息人员的业务素质。
3.加强信息平台建设,拓宽信息公开渠道。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做到专栏建设栏目齐全,且具备网上受理、结果查询、下载表格等功能,以适应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及时发布并更新政务信息,确保政务信息的完整性和时效性。2017年底前,建立开发区各单位各部门主动公开目录体系。开发区本级,五园一镇,开发区直属各部门、各驻区机构要在梳理本部门本系统应公开内容的基础上,制定本部门本系统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及时更新,不断提升主动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进一步发挥开发区新闻发布会、政务微博微信以及开发区报、呼和浩特日报等媒体平台作用,开展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4.严格落实保密审查机制,提高监督制约力度。各单位各部门对不予公开的信息以及依申请公开较为集中的信息进行全面自查,未公开的信息应当公开的,可转为主动公开,自查整改情况应及时报送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定期抽查,对发现的应公开未公开等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协调机制等,并严格落实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的关系,杜绝信息公开失泄密事件。
5.加强政策解读工作,增强主动性时效性。
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文件公布时,相关解读材料应与文件同步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
附件:2016年度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7年3月20日
2016年度盟市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统计指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条 286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条 286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条 286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1306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168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32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3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次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次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次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数 次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篇 11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次 9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次 2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件 0
1.当面申请数 件 0
2.传真申请数 件 0
3.网络申请数 件 0
4.信函申请数 件 0
(二)申请办结数 件 0
1.按时办结数 件 0
2.延期办结数 件 0
(三)申请答复数 件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件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件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件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件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件 0
涉及商业秘密 件 0
涉及个人隐私 件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件 0
不是《条例》所指应公开的政府信息 件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件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件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件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件 0
8.告知通过转其他途径办理数 件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件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件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件 0
(三)其他情形数 件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件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件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件 0
(三)其他情形数 件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件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个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个 3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人 3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人 2
2.兼职人员数 人 29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2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次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次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3
负责人:刘志敏 审核人:张俊莲 填报人:王曼、李春婕
联系电话:3982447 填报日期: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