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现公布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
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国家级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hetdz.huhhot.gov.cn/)查阅。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与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沙尔沁工业区光伏小镇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楼D2-2021室,邮编:010111,电话:0471-8127901,电子邮箱:kfqzfxxgk@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654条。其中,门户网站和市纪委阳光三务平台公开1034条,政务微博发布6145条,政务微信发布8475条。
一是聚焦重点工作落实,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开发区招商投资扩引、营商环境优化、对标对表提升等重点工作,持续强化重点领域、服务监管、财政、疫情防控等信息公开。
二是聚焦重点任务推进,做全做优做细政策解读。印发《关于严格执行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程序的通知》,对解读的发起、报批、实施的流程予以明确。2021年共发布开发区和转发上级政策解读44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二次业务培训和多次微信群推送案例指导,提升了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接入自治区依申请公开平台,实现了“一网通办”。2021年收到的4件申请公开件均已按期规范办理完毕。
(三)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进行保密审查并建立审查记录,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2021年发布文件81件。
二是动态更新调整信息内容,发布《关于涉及优惠政策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示》。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日常管理,通过统一平台规范发布政府信息;每月5日前将上月政务公开的纸质档案复印件报送至开发区查阅点备案,对政府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规范网站公开主平台。重点对开发区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进行优化升级。2021年,通过门户网站发布信息517条。实现了开发区门户网站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
二是充分利用多种公开渠道。2021年,通过政务微博发布信息6145条,政务微信发布信息8475条。通过固定公开栏和公共查阅点多渠道公开政府信息。
三是做好各类平台公开内容的日常维护。专人做好开公开载体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工作,对拟公开的文件信息进行严格的审核、错敏词校对及科学排版。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结合实际在年内完成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规范》等地方标准的试点任务。二是制定下发了《关于2021年开发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对相关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责任分工、完成时限,形成工作台账,实时跟进推动。三是每月一次逐一排查每项目录,对更新不及时的目录进行查漏补缺。通过微信工作群及时推送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典型案例。严把公开内容审核关,对门户网站内容发布开展日常监测,第一时间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四是注重业务培训。组织开发区各公开单位专职人员15人参加市政务公开工作线上培训。参加自治区政府办召开的腾讯视频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度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5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度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6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2 |
0 |
0 |
0 |
0 |
0 |
2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4 |
0 |
0 |
0 |
0 |
0 |
4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开发区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上级要求和公众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公开内容有待丰富和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能力有待提升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开发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狠抓工作落实,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围绕年度重点工作和群众关切,细化行政权力运行公开工作,着力推进权力运行全过程公开、政务服务全流程公开,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发布信息,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二是强化对公开载体的建设与管理,完善日常监管、内容保障等环节保障机制,提高运维管理工作力度,在规范自治区公开载体开设、内容保障、形式合规等方面的基础上,增强互动交流功能。
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积极策划并组织针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围绕行政权力运行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回应等主题要求,组织开展相关政策法规、业务操作等内容学习,切实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主管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将贯彻落实《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呼政办字〔2021〕49号)作为年度重点工作,结合开发区实际,印发了《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呼开管办发〔2021〕105号),要求各园区(镇)各部门形成工作台账。针对有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的工作任务,开发区管办实时跟进督查,确保任务落实到位。
主办单位: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蒙ICP备20000293号 网站标识码:1501000013
蒙公网安备15010502000012号 邮编:010111 邮箱:hhkfqxxgz@163.com
地址: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沙尔沁镇阳光大街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Mac用户使用Command+S保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现公布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
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国家级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hetdz.huhhot.gov.cn/)查阅。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与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沙尔沁工业区光伏小镇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楼D2-2021室,邮编:010111,电话:0471-8127901,电子邮箱:kfqzfxxgk@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654条。其中,门户网站和市纪委阳光三务平台公开1034条,政务微博发布6145条,政务微信发布8475条。
一是聚焦重点工作落实,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开发区招商投资扩引、营商环境优化、对标对表提升等重点工作,持续强化重点领域、服务监管、财政、疫情防控等信息公开。
二是聚焦重点任务推进,做全做优做细政策解读。印发《关于严格执行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程序的通知》,对解读的发起、报批、实施的流程予以明确。2021年共发布开发区和转发上级政策解读44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二次业务培训和多次微信群推送案例指导,提升了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接入自治区依申请公开平台,实现了“一网通办”。2021年收到的4件申请公开件均已按期规范办理完毕。
(三)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进行保密审查并建立审查记录,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2021年发布文件81件。
二是动态更新调整信息内容,发布《关于涉及优惠政策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示》。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日常管理,通过统一平台规范发布政府信息;每月5日前将上月政务公开的纸质档案复印件报送至开发区查阅点备案,对政府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规范网站公开主平台。重点对开发区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进行优化升级。2021年,通过门户网站发布信息517条。实现了开发区门户网站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
二是充分利用多种公开渠道。2021年,通过政务微博发布信息6145条,政务微信发布信息8475条。通过固定公开栏和公共查阅点多渠道公开政府信息。
三是做好各类平台公开内容的日常维护。专人做好开公开载体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工作,对拟公开的文件信息进行严格的审核、错敏词校对及科学排版。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结合实际在年内完成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规范》等地方标准的试点任务。二是制定下发了《关于2021年开发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对相关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责任分工、完成时限,形成工作台账,实时跟进推动。三是每月一次逐一排查每项目录,对更新不及时的目录进行查漏补缺。通过微信工作群及时推送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典型案例。严把公开内容审核关,对门户网站内容发布开展日常监测,第一时间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四是注重业务培训。组织开发区各公开单位专职人员15人参加市政务公开工作线上培训。参加自治区政府办召开的腾讯视频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度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5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度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6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2 |
0 |
0 |
0 |
0 |
0 |
2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4 |
0 |
0 |
0 |
0 |
0 |
4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开发区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上级要求和公众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公开内容有待丰富和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能力有待提升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开发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狠抓工作落实,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围绕年度重点工作和群众关切,细化行政权力运行公开工作,着力推进权力运行全过程公开、政务服务全流程公开,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发布信息,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二是强化对公开载体的建设与管理,完善日常监管、内容保障等环节保障机制,提高运维管理工作力度,在规范自治区公开载体开设、内容保障、形式合规等方面的基础上,增强互动交流功能。
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积极策划并组织针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围绕行政权力运行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回应等主题要求,组织开展相关政策法规、业务操作等内容学习,切实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主管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将贯彻落实《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呼政办字〔2021〕49号)作为年度重点工作,结合开发区实际,印发了《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呼开管办发〔2021〕105号),要求各园区(镇)各部门形成工作台账。针对有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的工作任务,开发区管办实时跟进督查,确保任务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