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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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201320KBG/2023-00149 主题分类 其他;土地
发布机构 党政办公室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3-08-24 公文时效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调整如意总部基地一号区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除实施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31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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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各部门(中心)、沙尔沁镇政府:

为进一步推进如意总部基地一号区块房屋征收拆除工作,理顺工作职能,经研究决定调整《如意总部基地一号区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除实施预案》,现将预案下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824


(此件公开发布)



如意总部基地一号区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除实施预案

  

如意总部基地一号区块房屋征拆工作是我市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促进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分重要的工作。为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实施,妥善完成该项目房屋征收工作,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切实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避免恶性突发事件发生,努力保障社会稳定。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相关规定,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织领导

总 指 挥:塔  拉  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总指挥:      党工委副书记

哈顺朝鲁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刘  峥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任广宏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刘冠男  党工委委员、纪检监察工委书记

成    员:   兰  军  党政办公室主任

于凌新  党群工作部部长

卢玉忠  财政金融局局长

要彩霞  科技人才局局长

王建国  应急局局长

陈晓骄  纪检监察工委副书记

王  玮  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艾  强  建设管理局副局长

    综合服务中心(土地收储中心)副主任

赵俊梅  建设局四级调研员

陈县来  城市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刘志强  白塔物流园管理办公室正科级干部

美珍  综合服务中心(土地收储中心)副科级干部

祁世森  税务局长

宋有福  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胡敏杰  开发区交管大队大队长

陈  刚  开发区消防大队教导员

海栓柱  开发区卫生院院长

二、机构、人员、装备、职责

宣传组

  长:于凌新

副组长:李  )(党群工作部

  员:党群工作部抽调工作人员。

  责:充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畅通信息网络渠道,强化预警机制。对拆除工作前期及拆除完毕后的社会影响及舆论进行正面跟踪引导。

劝导安抚组

组  长:谷  

副组长:贾美珍

成  员:综合服务中心(土地收储中心)抽调工作人员。

职  责:负责在执行前一天及当天对被执行人的利害关系人能够掌握到的全部亲属),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尽量化解其激动情绪,做好稳控工作。对被拆迁人进行安抚和劝导,疏导被拆迁人不良情绪,就征收拆迁工作进行相关解释和说明。

(三)现场警戒组

组  长:宋有福

副组长:胡敏杰、陈县来、刘志强

成  员:公安分局、交警、城市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白塔物流园管理办公室抽调工作人员

职  责:

1.交警具体负责道路疏通和对影响拆除的车辆进行清理;负责强制拆除队伍车辆的统一安排。

2.负责被拆迁楼栋出入口以及外围区域的警戒,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现场,清理控制拆除现场无关人员,负责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事件,组织应对及处理工作。

3.处理突发事件,制止妨碍公务、暴力抗法行为。

拆除实施组

  长:艾  

副组长:赵俊梅陈县来

成  员:建设管理局、公证部门、城市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白塔物流园管理办公室等抽调工作人员。

职  责:

1.主要负责拆除工作。

2.负责组织进行现场公证。

3.清理住户人员,如有阻挠、妨碍清理工作的,交由公安人员强制带走。

4.负责公证部门对拆除过程中的现状物品等公证,留存证据

5.负责协调搬家公司对涉及搬迁物品进行搬离。

维稳组

组  长:兰  军

副组长:王   宋有福陈县来、刘志强

成  员:公安分局、城市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白塔物流园管理办公室抽调工作人员

  责:负责对影响、阻挠、妨碍执行的人员进行劝说,负责配合宣传组对外围警戒组和现场警戒组带离现场的人员进行劝说、教育,负责防止矛盾激化和做好善后工作。

应急组

组  长:陈  

成  员:消防员大队抽调工作人员

职  责:负责各类应急处置, 一旦发生火情,要及时扑灭,避免成灾。

物品保管组

组  长:陈县来

副组长:刘志强、云飞、赵晓军

成  员:城市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白塔物流园管理办公室抽调工作人员

  责:负责清点强制搬离物品,做好现场摄像,留存证据做好物品的清点登记工作负责安排专人封存相关物品并保管。

)医疗救护组

组  长:要彩霞

副组长海栓柱

职  责负责现场工作人员和清理的住户人员救护工作。做好强制执行过程中,由于恶性突发事件而导致人员伤亡的救助、治疗工作。

三、方法、步骤及措施

1.应急处突

表现形式:被执行人及其家属,或者其他人员实施暴力极端行为,如暴力冲击执行现场,向执行现场投掷易燃易爆危险品、自杀、跳楼挟持人质等暴力极端突发事件。

应对措施:一旦出现抗拒执法、扰乱现场秩序或暴力 对抗、阻挠执法人员实施执行、火灾、受伤、挖掘机故障或其他不可预见突发事件,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现场指挥的统一组织下,互相配合、互相协作,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坚决避免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

责任部门:维稳组、现场警戒组、应急组、医疗救护组

2.阻挠围攻

表现形式:被拆除房屋所有权人的家人及亲朋好友,甚至邻居和周边群众可能聚集起来,阻挠强制拆迁行动。

应对措施:全体执行人员要高度戒备,要及时向现场指挥汇报情况,宣传组、维稳组在现场协助公安等部门做好教育、疏导、解释、劝离等工作,必要时,公安民警及执法人员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责任部门:宣传组、维稳组、现场警戒组

3.拒不开门不配合拆迁

表现形式:被拆除房屋所有权人锁上房门离开或在室内拒不开门、不配合相关拆除工作,拒绝搬迁。

应对措施:由现场指挥部指挥下命令,实施强制破门;拆除实施组相关工作人员和公证人员对拆除过程中搬离的物品进行公证;维稳组安排好工作人员,对拆迁现场外围进行清场同时准备控制危险物品和危险点物品保管组安排相关工作人员清点强制搬离物品,做好现场摄像,留存证据做好物品的清点登记工作安排专人封存相关物品并保管。

责任部门:维稳组拆除实施组、物品保管组

4.要求自行搬迁的

表现形式:被拆除房屋所有权人提出要自行搬迁或自行搬运物品。

应对措施:搬迁行动不停止,拆除实施组及时向现场指挥汇报,并向被拆迁人明确:“可让你一起参与搬运、清点物品,但强制拆除行动不会停止。”必要时,由劝导安抚组同被拆除房屋所有权人易地谈判。

责任部门:拆除实施组、劝导安抚组

5.要求谈判

表现形式:被拆除房屋所有权人要求谈判。

应对措施:拆除实施组及时向现场指挥汇报,劝导安抚组及时同被拆除房屋所有权人到会议室进行谈判。

责任部门:拆除实施组、劝导安抚组

6.恶意拍摄摄像

表现形式:被执行人和无关人员恶意拍摄摄像,扰乱强迁秩序。

应对措施:全体执行人员注意形象和言辞,可由现场工作人员发现后采取强制措施,将摄像器材取下,负责登记造册,同被拆除房屋所有权人的物品一起运往安置点。对擅自恶意拍照、在网络、自媒体等平台传播者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宣传组负责及时消除社会影响及舆论进行正面跟踪引导。

责任部门:宣传组、维稳组、现场警戒组

四、具体工作要求

1.参加联合执法其他部门的车辆必须远离拆迁现场, 环保降尘车和挖掘机停放在现场附近,参加行动人员步行进入现场。

2.参加本次行动的所有部门和人员都要服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认真履行职责。如因工作懈怠影响本次行动的将严肃追究其责任。

3.各组相关人员根据行动安排提前进入工作场地,熟悉周边情况。

     4.如涉及强制拆除,待强制拆迁完毕,拆除机械撤离现场后,其他人员接到指挥部命令后方可撤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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