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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201320KSQ/2026-00012 主题分类 应急管理;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发布机构 沙尔沁镇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6-03-05 公文时效

关于严禁露天焚烧秸秆、荒草、垃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16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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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

当前正值春耕备耕之际,也是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管控的关键期。沙尔沁镇为全市重点管控乡镇,全域全时段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要落实好秸秆全部离田处置利用。

露天焚烧秸秆、荒草、垃圾的行为,不仅严重污染大气环境,更易引发森林草原火灾,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为杜绝此类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秸秆综合处置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日常巡查管控

各村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组织村干部、护林员、网格员等力量,对农田、荒地、林缘等重点区域开展常态化巡查,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

二、强化宣传引导,普及禁烧规定与防火安全

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微信群、入户走访等形式,广泛宣传露天焚烧的危害及相关法律法规,引导村民自觉遵守禁烧规定,推广秸秆还田、资源化利用等绿色生产方式,提高群众环保意识和防火意识。

三、严肃追责问责,狠抓责任落实

对违反规定露天焚烧秸秆、荒草、垃圾的单位或个人,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对因监管不力、失职渎职出现火点的,镇纪委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请各村高度重视,立即部署落实,确保禁烧工作取得实效。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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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 沙尔沁镇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6-03-05
公文时效

关于严禁露天焚烧秸秆、荒草、垃圾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3-16 11:10    
来源: 沙尔沁镇

各村:

当前正值春耕备耕之际,也是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管控的关键期。沙尔沁镇为全市重点管控乡镇,全域全时段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要落实好秸秆全部离田处置利用。

露天焚烧秸秆、荒草、垃圾的行为,不仅严重污染大气环境,更易引发森林草原火灾,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为杜绝此类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秸秆综合处置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日常巡查管控

各村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组织村干部、护林员、网格员等力量,对农田、荒地、林缘等重点区域开展常态化巡查,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

二、强化宣传引导,普及禁烧规定与防火安全

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微信群、入户走访等形式,广泛宣传露天焚烧的危害及相关法律法规,引导村民自觉遵守禁烧规定,推广秸秆还田、资源化利用等绿色生产方式,提高群众环保意识和防火意识。

三、严肃追责问责,狠抓责任落实

对违反规定露天焚烧秸秆、荒草、垃圾的单位或个人,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对因监管不力、失职渎职出现火点的,镇纪委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请各村高度重视,立即部署落实,确保禁烧工作取得实效。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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