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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201320KYJ/2025-00014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应急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5-09-11 公文时效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指导服务项目询价函

发布时间:2025-09-11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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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走深走实,提升标准化创建质量,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局现决定对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指导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单位前来应标。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本项目需求的供应能力;

3.参加此项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拒绝转包和分包。

二、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三、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内容

中标家数

工期

备注

1

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指导服务

1

60天


四、询价保证金:

无。

五、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1B-4016。

六、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9月17日17点止。

七、询价开始时间

2025年9月18日10点整。

八、询价地点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1B-4016。

九、询价响应文件编制

1.响应文件的组成(格式自行提供):

①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项目相关资质证书;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密封在文件中也有效。

④报价一览表;    

2.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指导服务项目的所有费用(含税、运保、随机工具、随机附件等费用),同时包括一次总结培训、调研差旅费、咨询论证会、图纸设计费、激励费、资料印刷费、劳务费等。

3.参加询价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如存在多个价格选择,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4.询价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询价响应文件应包装密封,包装应有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盖章(或签字)。▲如询价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的,将不予受理。

4.2.响应文件封皮上写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

4.3.供应商在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并保证符合密封要求。

十、询价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任何要求对询价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2025年9月17日17:00前将需澄清的内容以书面(传真)形式送达采购人,采购人将予以答复(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答复内容将按规定回复,并以书面的形式(可传真)通知所有供应商,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供应商书面澄清要求则视为认同询价通知书。

十一、评定成交原则

1.询价小组由采购人负责组织,共3人及以上人数。

2.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成交原则:询价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金额和公司综合实力方面进行打分,分数最高的1名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次低的为第二成交候选人、以此类推。

十二、合同签订

成交供应商在确定成交资格后三十日历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十三、履约保证金要求。

无。

十四、其他要求详见具体签订合同条款。

采购人: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局

联系人:董晓宇  联系电话:0471-8127845

附件: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指导服务的通知


附件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指导服务的通知

辖区各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要求,帮扶企业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有效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经开区应急局决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指导服务工作。

一、指导服务对象

经开区辖区范围内工贸、危化行业重点监管企业以及有意向进行标准化达标评定的企业。

二、指导服务内容

一是标准化建设政策宣贯。包括安全生产标准化相关法律法规解读、讲解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和基本要求以及对标准化定级流程和激励政策的介绍。

二是现场体系建设指导。帮助企业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指导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协助开展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

三是隐患排查治理帮扶。提供专业隐患排查技术指导,协助建立隐患整改台账,指导落实闭环管理措施。

四是应急管理能力提升。指导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协助完善应急资源配置。

三、工作安排

本次工作拟聘请第三方机构对企业标准化建设情况进行帮扶指导,同时协助有标准化评级需求的企业进行评级,帮扶结束后对辖区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管人员开展一次培训教育。

四、工作要求

本次指导服务是经开区应急局2025年助企提升的重要工作之一,请辖区企业高度重视‌,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认真准备‌,提前整理现有安全管理制度和档案资料,安排专人对接指导服务工作,对指出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反馈。

联系人:董晓宇;电话:8127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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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主办单位: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蒙ICP备20000293号 网站标识码:1501000013

蒙公网安备15010502000012号 邮编:010111 邮箱:hhkfqxxgz@163.com

地址: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沙尔沁镇阳光大街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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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201320KYJ/2025-00014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构 应急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5-09-11
公文时效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指导服务项目询价函

发布时间: 2025-09-11 16:12    
来源: 应急局

为进一步推进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走深走实,提升标准化创建质量,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局现决定对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指导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单位前来应标。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本项目需求的供应能力;

3.参加此项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拒绝转包和分包。

二、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三、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内容

中标家数

工期

备注

1

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指导服务

1

60天


四、询价保证金:

无。

五、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1B-4016。

六、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9月17日17点止。

七、询价开始时间

2025年9月18日10点整。

八、询价地点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1B-4016。

九、询价响应文件编制

1.响应文件的组成(格式自行提供):

①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项目相关资质证书;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密封在文件中也有效。

④报价一览表;    

2.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指导服务项目的所有费用(含税、运保、随机工具、随机附件等费用),同时包括一次总结培训、调研差旅费、咨询论证会、图纸设计费、激励费、资料印刷费、劳务费等。

3.参加询价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如存在多个价格选择,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4.询价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询价响应文件应包装密封,包装应有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盖章(或签字)。▲如询价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的,将不予受理。

4.2.响应文件封皮上写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

4.3.供应商在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并保证符合密封要求。

十、询价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任何要求对询价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2025年9月17日17:00前将需澄清的内容以书面(传真)形式送达采购人,采购人将予以答复(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答复内容将按规定回复,并以书面的形式(可传真)通知所有供应商,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供应商书面澄清要求则视为认同询价通知书。

十一、评定成交原则

1.询价小组由采购人负责组织,共3人及以上人数。

2.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成交原则:询价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金额和公司综合实力方面进行打分,分数最高的1名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次低的为第二成交候选人、以此类推。

十二、合同签订

成交供应商在确定成交资格后三十日历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十三、履约保证金要求。

无。

十四、其他要求详见具体签订合同条款。

采购人: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局

联系人:董晓宇  联系电话:0471-8127845

附件: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指导服务的通知


附件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指导服务的通知

辖区各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要求,帮扶企业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有效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经开区应急局决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指导服务工作。

一、指导服务对象

经开区辖区范围内工贸、危化行业重点监管企业以及有意向进行标准化达标评定的企业。

二、指导服务内容

一是标准化建设政策宣贯。包括安全生产标准化相关法律法规解读、讲解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和基本要求以及对标准化定级流程和激励政策的介绍。

二是现场体系建设指导。帮助企业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指导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协助开展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

三是隐患排查治理帮扶。提供专业隐患排查技术指导,协助建立隐患整改台账,指导落实闭环管理措施。

四是应急管理能力提升。指导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协助完善应急资源配置。

三、工作安排

本次工作拟聘请第三方机构对企业标准化建设情况进行帮扶指导,同时协助有标准化评级需求的企业进行评级,帮扶结束后对辖区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管人员开展一次培训教育。

四、工作要求

本次指导服务是经开区应急局2025年助企提升的重要工作之一,请辖区企业高度重视‌,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认真准备‌,提前整理现有安全管理制度和档案资料,安排专人对接指导服务工作,对指出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反馈。

联系人:董晓宇;电话:8127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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