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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201320KYJ/2025-00007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应急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5-04-21 公文时效

关于印发《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局2025年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25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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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各企业:

为依法履行危险化学品、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科学规范开展执法检查,我局结合经开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编制了《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局2025年监督检查计划》并经管委会批准执行。现将《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局2025年监督检查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局2025年监督检查计划

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提高工作效能,依法履行危险化学品、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方法》《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编制细则(试行)》的要求,按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的原则,结合年度工作安排,制定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一、编制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为指导,按照自治区、市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落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坚持源头管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全面规范安全生产秩序,为实现经开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提供坚实保障。

二、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二)《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

(三)《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0〕35号)

(四)《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

(五)《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

(六)《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意见》(应急〔2021〕23号)

(七)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推进安全生产分级分类执法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内应急字〔2021〕126号)

(八)《呼和浩特市安全生产信用分级分类评定结果公告》(呼应急发〔2024〕118号)

(九)国家及自治区、本市其他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三、工作目标

通过履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法定职责,进一步落实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有效消除安全隐患,防范较大事故,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经开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四、主要任务

聚焦风险等级高、危险因素多、生产规模大以及安全隐患突出的企业,科学编制年度检查计划,明确重点监管、一般监管的范围,严格按照年度检查计划开展工作,各相关科室要严格按照统一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和监督行动,避免运动式检查、过度检查、机械检查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

五、监督检查方式、范围和内容

(一)监督检查方式

督查检查方式分为重点检查和一般检查。重点检查包括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上年度发生过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的生产经营单位、发生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试生产或者长时间停产复工复产的生产经营单位、上年度受到行政处罚的生产经营单位以及其他应当纳入重点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检查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为一般检查,一般检查也要严格按照监督检查内容开展全面执法检查。

(二)监督检查范围

2025年经开区应急局纳入重点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11  家(其中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1家、医药化工企业1家、冶金等工贸企业9家)年内至少进行2次“全覆盖”检查:一般检查年内至少进行1次“全覆盖”检查。市应急管理局将内蒙古中拓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纳入重点检查名单,原则上经开区应急局不对其进行全覆盖检查(专项检查除外)。(附件)

(三)执法检查内容

执法检查计划以经开区应急局权责清单为基础,以具体执法事项为依据,各相关科室如需对企业进行检查,需提前一天填写《现场检查方案》,经局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检查。专项检查、督查、巡查等非计划检查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开展。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安全监管检查纳入全局重点工作目标管理,检查工作应严格按照检查计划执行。对检查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

(二)严格规范监管检查。切实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能,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公正、廉洁、文明,严肃查处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规范使用各类行政执法文书。建立并完善监管执法档案资料,做到客观、全面、真实。

(三)强化服务意识。执法人员要牢固树立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企业的意识,为企业发展创造安全环境。在监管监察活动中做到“执法先送法、执法先服务”,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生产质态,督促企业及时消除和整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附件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局重点监督检查企业名单


一、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1家)

1. 呼和浩特市弘越气体有限公司

二、医药化工企业(1家)

1. 金宇保灵生物药品有限公司

三、冶金等工贸企业(9家)

1. 内蒙古三主粮天然燕麦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 正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3. 内蒙古云瑞包装有限公司

4. 内蒙古草原威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5. 内蒙古伟兴包装有限公司

6. 内蒙古巨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7.内蒙古双杰塞都电气有限公司

8.呼和浩特市龙宝办公家具有限公司

9.内蒙古东博农牧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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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主办单位: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蒙ICP备20000293号 网站标识码:1501000013

蒙公网安备15010502000012号 邮编:010111 邮箱:hhkfqxxgz@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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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201320KYJ/2025-00007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构 应急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5-04-21
公文时效

关于印发《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局2025年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4-25 16:27    
来源: 应急局

辖区各企业:

为依法履行危险化学品、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科学规范开展执法检查,我局结合经开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编制了《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局2025年监督检查计划》并经管委会批准执行。现将《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局2025年监督检查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局2025年监督检查计划

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提高工作效能,依法履行危险化学品、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方法》《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编制细则(试行)》的要求,按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的原则,结合年度工作安排,制定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一、编制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为指导,按照自治区、市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落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坚持源头管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全面规范安全生产秩序,为实现经开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提供坚实保障。

二、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二)《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

(三)《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0〕35号)

(四)《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

(五)《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

(六)《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意见》(应急〔2021〕23号)

(七)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推进安全生产分级分类执法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内应急字〔2021〕126号)

(八)《呼和浩特市安全生产信用分级分类评定结果公告》(呼应急发〔2024〕118号)

(九)国家及自治区、本市其他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三、工作目标

通过履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法定职责,进一步落实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有效消除安全隐患,防范较大事故,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经开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四、主要任务

聚焦风险等级高、危险因素多、生产规模大以及安全隐患突出的企业,科学编制年度检查计划,明确重点监管、一般监管的范围,严格按照年度检查计划开展工作,各相关科室要严格按照统一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和监督行动,避免运动式检查、过度检查、机械检查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

五、监督检查方式、范围和内容

(一)监督检查方式

督查检查方式分为重点检查和一般检查。重点检查包括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上年度发生过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的生产经营单位、发生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试生产或者长时间停产复工复产的生产经营单位、上年度受到行政处罚的生产经营单位以及其他应当纳入重点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检查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为一般检查,一般检查也要严格按照监督检查内容开展全面执法检查。

(二)监督检查范围

2025年经开区应急局纳入重点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11  家(其中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1家、医药化工企业1家、冶金等工贸企业9家)年内至少进行2次“全覆盖”检查:一般检查年内至少进行1次“全覆盖”检查。市应急管理局将内蒙古中拓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纳入重点检查名单,原则上经开区应急局不对其进行全覆盖检查(专项检查除外)。(附件)

(三)执法检查内容

执法检查计划以经开区应急局权责清单为基础,以具体执法事项为依据,各相关科室如需对企业进行检查,需提前一天填写《现场检查方案》,经局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检查。专项检查、督查、巡查等非计划检查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开展。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安全监管检查纳入全局重点工作目标管理,检查工作应严格按照检查计划执行。对检查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

(二)严格规范监管检查。切实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能,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公正、廉洁、文明,严肃查处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规范使用各类行政执法文书。建立并完善监管执法档案资料,做到客观、全面、真实。

(三)强化服务意识。执法人员要牢固树立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企业的意识,为企业发展创造安全环境。在监管监察活动中做到“执法先送法、执法先服务”,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生产质态,督促企业及时消除和整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附件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局重点监督检查企业名单


一、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1家)

1. 呼和浩特市弘越气体有限公司

二、医药化工企业(1家)

1. 金宇保灵生物药品有限公司

三、冶金等工贸企业(9家)

1. 内蒙古三主粮天然燕麦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 正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3. 内蒙古云瑞包装有限公司

4. 内蒙古草原威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5. 内蒙古伟兴包装有限公司

6. 内蒙古巨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7.内蒙古双杰塞都电气有限公司

8.呼和浩特市龙宝办公家具有限公司

9.内蒙古东博农牧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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