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201320KBG/2026-00039 | 主题分类 | 法律 |
| 发布机构 | 党政办公室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6-08-27 | 公文时效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开展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涉黑涉恶举报线索。
一、举报范围
(一)利用网络平台和“软暴力”手段有组织地实施裸聊敲诈、非法放贷、非法催收、舆情敲诈、恶意索赔、强迫消费、劳务碰瓷、色情敲诈等涉黑涉恶犯罪及相关犯罪。
(二)跟踪滋扰、威胁恐吓、敲诈勒索等“软暴力”涉黑涉恶犯罪。
(三)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把持基层政权、破坏选举、侵吞集体资产、欺压残害群众的“村霸”“乡霸”;垄断资源、强揽工程、恶意竞标、滥开滥采的“沙霸”“矿霸”;垄断经营、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干扰破坏工程建设的“街霸”“市霸”等黑恶势力。
(四)制贩毒品、开设赌场、组织卖淫等黄赌毒黑合流的犯罪团伙和境内外黑恶势力勾连犯罪。
(五)操纵控制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黑恶团伙。
(六)物业管理、生态林草、矿产资源、民间借贷、殡葬服务等领域涉黑涉恶犯罪及相关犯罪。
二、举报渠道
(一)全国“12337”统一线上举报平台。通过网上搜索“12337”或点击中国长安网、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微信公众号,进入举报渠道。
(二)自治区扫黑办举报方式: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号,自治区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010096);举报电子邮箱:nmgshce@126.com;举报电话:0471-4862346(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00)。
(三)市委政法委举报方式: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号市党政办公大楼949室,邮编010010;举报电话:0471-4951060(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00)。
(四)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举报方式: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楼3号楼4楼4020办公室,邮编010111;举报电话:0471-8127900(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00)。
三、举报须知
鼓励实名举报,核查单位对举报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举报内容需客观真实,尽可能提供具体时间、地点、人员及证据线索,对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加强对举报人的保护,对威胁、报复举报人及其亲属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对提供重大线索,协助破案的单位或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主办单位: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蒙ICP备20000293号 网站标识码:1501000013
蒙公网安备15010502000012号 邮编:010111 邮箱:hhkfqxxgz@163.com
地址: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沙尔沁镇阳光大街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索 引 号 | 000201320KBG/2026-00039 | ||
|---|---|---|---|
| 主题分类 | 法律 | ||
| 发文机构 | 党政办公室 | ||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6-08-27 | ||
| 公文时效 |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开展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涉黑涉恶举报线索。
一、举报范围
(一)利用网络平台和“软暴力”手段有组织地实施裸聊敲诈、非法放贷、非法催收、舆情敲诈、恶意索赔、强迫消费、劳务碰瓷、色情敲诈等涉黑涉恶犯罪及相关犯罪。
(二)跟踪滋扰、威胁恐吓、敲诈勒索等“软暴力”涉黑涉恶犯罪。
(三)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把持基层政权、破坏选举、侵吞集体资产、欺压残害群众的“村霸”“乡霸”;垄断资源、强揽工程、恶意竞标、滥开滥采的“沙霸”“矿霸”;垄断经营、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干扰破坏工程建设的“街霸”“市霸”等黑恶势力。
(四)制贩毒品、开设赌场、组织卖淫等黄赌毒黑合流的犯罪团伙和境内外黑恶势力勾连犯罪。
(五)操纵控制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黑恶团伙。
(六)物业管理、生态林草、矿产资源、民间借贷、殡葬服务等领域涉黑涉恶犯罪及相关犯罪。
二、举报渠道
(一)全国“12337”统一线上举报平台。通过网上搜索“12337”或点击中国长安网、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微信公众号,进入举报渠道。
(二)自治区扫黑办举报方式: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号,自治区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010096);举报电子邮箱:nmgshce@126.com;举报电话:0471-4862346(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00)。
(三)市委政法委举报方式: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号市党政办公大楼949室,邮编010010;举报电话:0471-4951060(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00)。
(四)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举报方式: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楼3号楼4楼4020办公室,邮编010111;举报电话:0471-8127900(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00)。
三、举报须知
鼓励实名举报,核查单位对举报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举报内容需客观真实,尽可能提供具体时间、地点、人员及证据线索,对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加强对举报人的保护,对威胁、报复举报人及其亲属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对提供重大线索,协助破案的单位或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