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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201320KBG/2026-00039 主题分类 法律
发布机构 党政办公室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6-08-27 公文时效

关于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化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公开征集涉黑涉恶线索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27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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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开展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涉黑涉恶举报线索。

一、举报范围

(一)利用网络平台和“软暴力”手段有组织地实施裸聊敲诈、非法放贷、非法催收、舆情敲诈、恶意索赔、强迫消费、劳务碰瓷、色情敲诈等涉黑涉恶犯罪及相关犯罪。

(二)跟踪滋扰、威胁恐吓、敲诈勒索等“软暴力”涉黑涉恶犯罪。

(三)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把持基层政权、破坏选举、侵吞集体资产、欺压残害群众的“村霸”“乡霸”;垄断资源、强揽工程、恶意竞标、滥开滥采的“沙霸”“矿霸”;垄断经营、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干扰破坏工程建设的“街霸”“市霸”等黑恶势力。

(四)制贩毒品、开设赌场、组织卖淫等黄赌毒黑合流的犯罪团伙和境内外黑恶势力勾连犯罪。

(五)操纵控制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黑恶团伙。

(六)物业管理、生态林草、矿产资源、民间借贷、殡葬服务等领域涉黑涉恶犯罪及相关犯罪。

二、举报渠道

(一)全国“12337”统一线上举报平台。通过网上搜索“12337”或点击中国长安网、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微信公众号,进入举报渠道。

(二)自治区扫黑办举报方式: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号,自治区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010096);举报电子邮箱:nmgshce@126.com;举报电话:0471-4862346(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00)。

(三)市委政法委举报方式: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号市党政办公大楼949室,邮编010010;举报电话:0471-4951060(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00)。

(四)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举报方式: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楼3号楼4楼4020办公室,邮编010111;举报电话:0471-8127900(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00)。

三、举报须知

鼓励实名举报,核查单位对举报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举报内容需客观真实,尽可能提供具体时间、地点、人员及证据线索,对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加强对举报人的保护,对威胁、报复举报人及其亲属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对提供重大线索,协助破案的单位或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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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主办单位: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蒙ICP备20000293号 网站标识码:1501000013

蒙公网安备15010502000012号 邮编:010111 邮箱:hhkfqxxgz@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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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201320KBG/2026-00039
主题分类 法律
发文机构 党政办公室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6-08-27
公文时效

关于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化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公开征集涉黑涉恶线索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8-27 11:54    
来源: 党政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开展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涉黑涉恶举报线索。

一、举报范围

(一)利用网络平台和“软暴力”手段有组织地实施裸聊敲诈、非法放贷、非法催收、舆情敲诈、恶意索赔、强迫消费、劳务碰瓷、色情敲诈等涉黑涉恶犯罪及相关犯罪。

(二)跟踪滋扰、威胁恐吓、敲诈勒索等“软暴力”涉黑涉恶犯罪。

(三)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把持基层政权、破坏选举、侵吞集体资产、欺压残害群众的“村霸”“乡霸”;垄断资源、强揽工程、恶意竞标、滥开滥采的“沙霸”“矿霸”;垄断经营、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干扰破坏工程建设的“街霸”“市霸”等黑恶势力。

(四)制贩毒品、开设赌场、组织卖淫等黄赌毒黑合流的犯罪团伙和境内外黑恶势力勾连犯罪。

(五)操纵控制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黑恶团伙。

(六)物业管理、生态林草、矿产资源、民间借贷、殡葬服务等领域涉黑涉恶犯罪及相关犯罪。

二、举报渠道

(一)全国“12337”统一线上举报平台。通过网上搜索“12337”或点击中国长安网、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微信公众号,进入举报渠道。

(二)自治区扫黑办举报方式: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号,自治区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010096);举报电子邮箱:nmgshce@126.com;举报电话:0471-4862346(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00)。

(三)市委政法委举报方式: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号市党政办公大楼949室,邮编010010;举报电话:0471-4951060(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00)。

(四)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举报方式: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楼3号楼4楼4020办公室,邮编010111;举报电话:0471-8127900(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00)。

三、举报须知

鼓励实名举报,核查单位对举报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举报内容需客观真实,尽可能提供具体时间、地点、人员及证据线索,对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加强对举报人的保护,对威胁、报复举报人及其亲属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对提供重大线索,协助破案的单位或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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