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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201320KSQ/2026-00013 主题分类 林业
发布机构 沙尔沁镇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6-03-25 公文时效

沙尔沁镇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林草工作站人员职能职责分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02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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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各相关部门:

根据市委编办转发的《关于进一步理顺林草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加强工作力量的通知》(呼机编发〔2025〕12号)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我镇已在农牧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加挂了林草工作站门牌。为确保林草工作站事有人管、责有人负,实现实质化运行,切实压实林草工作责任,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现将林草工作站人员职能职责分工明确如下:

一、林草工作站人员构成

站  长:宿威风

成  员:云成义、刘  勇、寇  峰、李志刚、李  东

二、主要职责及人员分工

林草工作站主要负责林草政策宣传、资源管理、辅助执法、生产组织、科技推广及社会化服务等工作。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站长:宿威风

1、全面主持林业和草原工作站工作,对苏木乡镇林业和草原工作站的建设与管理承担主体责任。

2、组织宣传贯彻森林、草原、湿地及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确保各项规定落实到位。

3、协助旗县林草主管部门和苏木乡镇人民政府编制林业和草原发展规划,指导和规范辖区内林业和草原生产活动。

4、配合旗县林草主管部门和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开展森林、草原等资源的管理与保护工作,协助查处资源破坏案件。

5、组织实施森林草原防火、林草有害生物防治、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森林草原保险、草原生态奖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林草产业发展、重点工程建设、乡村护林(草)队伍管理及林草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

6、加强林业和草原工作站规范化建设,提升干部职工专业素质,树立行业良好形象。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成员职责分工

1、林业、草原建设岗位职责:寇  峰

宣传贯彻林业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确保依法依规推进林业工作;指导辖区内林木种苗生产经营活动,配合开展种苗质量监督、检疫等工作;落实造林任务,提供技术指导,参与实施过程和管理和检查验收工作;协同推进林木更新、低质低效林改造及抚育管理等经营工作;引导林业产业发展,推动产业融合,助力农牧民增收;参与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调查及防控工作。

宣传贯彻草原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协助编制辖区草原保护、建设、利用与管理规划及年度计划;协助开展天然草原改良、退化草地修复、人工草地建设等项目的技术指导、监督以及阶段性检查验收工作;负责草原资源动态监测与鼠虫草害预警排查,健全草原资源管理台账,落实数据统计与上报职责;落实草畜平衡与禁牧休牧制度,协助开展草原管护、防火巡护等工作,及时发现并依法上报破坏草原行为;完成站内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资源管理与执法辅助岗位职责:李  东

宣传贯彻森林、草原、湿地及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针;协助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资源调查监测、防火防虫等工作;协助办理林木采伐等行政许可事项;配合有关部门调处森林、草原、林木及林地权属争议纠纷;组织开展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并报告破坏森林、草原、湿地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行为,协助依法查处;负责乡村护林(草)队伍的组织、管理、培训、监督、考核等工作;完成站内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技术推广与社会化服务岗位职责:刘  勇

负责引进、试验、推广林草领域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品种、新设备,提升生产效率与质量水平;组织开展林草技术培训和指导工作,为农牧民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建立林草科技推广示范基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农牧民科学经营,提高经济效益;系统收集、整理、传播林草科技信息,为农牧民提供市场动态与技术交流平台,助力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对接林草经济合作组织,协调推进专业化服务与技术培训工作;完成站内交办的其他工作。

4、森林草原防火岗位职责、林草灾害防控岗位职责:云成义

强化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防火与安全意识,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承担辖区内森林草原火灾预防职责,对野外用火实施监管,及时察觉火灾隐患并妥善处置;负责对辖区内警示宣传牌、火情监测等设施开展日常巡查与维护工作;严守工作纪律,确保电话畅通,接到森林草原火警报告时,核实后及时上报,并做好相关记录;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火灾案件调查、火灾损失评估等工作。宣传贯彻林草有害生物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辖区林草有害生物的日常巡查、踏查和重点监测工作,建立监测台账,及时发现并上报;协助制定年度有害生物防治计划、应急预案以及实施方案,明确防治目标、范围、技术措施以及时间安排;协助开展林草灾害防治工作,做好灾后治理的监测与跟踪工作;协助开展林草种苗、花卉、木材及其制品的检疫工作以及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等工作;在突发性、暴发性有害生物灾害发生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灾情调查与评估工作,参与应急响应与处置工作;完成站内交办的其他工作。

5、档案管理岗位职责:李志刚

调查掌握辖区内林草资源底数,全面掌握林草生产动态,及时、准确上报各类数据报表,确保信息客观真实、反映实际情况;依据档案管理制度,系统地开展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与归档工作,建立纸质档案与电子档案,保障档案的完整性与规范性;做好档案的日常保管与维护工作,定时对档案进行检查,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严格遵守保密制度,防范档案出现泄密、丢失和损毁等事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开展档案检查、统计调查等相关工作,确保档案质量符合管理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完成站内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工作要求

1、依法办事,自觉守法,热情服务。

2、严禁工作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杜绝工作长期搁置现象。

3、严禁以权谋私,坚决杜绝“吃拿卡要”行为,不得接受服务对象赠送的现金、礼品等财物,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活动。

4、严格执行林业和草原收费项目公示制度,严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

5、依法公开林地、草地采伐及征占用审批结果,及时公示林业和草原行政案件处罚决定。

6、各种林业和草原工程验收、兑现标准公开,执行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

7、公务接待事由公开,不大吃大喝或请客送礼。

8、严肃财经纪律,加强林业和草原专项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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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主办单位: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蒙ICP备20000293号 网站标识码:1501000013

蒙公网安备15010502000012号 邮编:010111 邮箱:hhkfqxxgz@163.com

地址: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沙尔沁镇阳光大街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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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201320KSQ/2026-00013
主题分类 林业
发文机构 沙尔沁镇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6-03-25
公文时效

沙尔沁镇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林草工作站人员职能职责分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4-02 11:28    
来源: 沙尔沁镇

各村、各相关部门:

根据市委编办转发的《关于进一步理顺林草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加强工作力量的通知》(呼机编发〔2025〕12号)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我镇已在农牧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加挂了林草工作站门牌。为确保林草工作站事有人管、责有人负,实现实质化运行,切实压实林草工作责任,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现将林草工作站人员职能职责分工明确如下:

一、林草工作站人员构成

站  长:宿威风

成  员:云成义、刘  勇、寇  峰、李志刚、李  东

二、主要职责及人员分工

林草工作站主要负责林草政策宣传、资源管理、辅助执法、生产组织、科技推广及社会化服务等工作。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站长:宿威风

1、全面主持林业和草原工作站工作,对苏木乡镇林业和草原工作站的建设与管理承担主体责任。

2、组织宣传贯彻森林、草原、湿地及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确保各项规定落实到位。

3、协助旗县林草主管部门和苏木乡镇人民政府编制林业和草原发展规划,指导和规范辖区内林业和草原生产活动。

4、配合旗县林草主管部门和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开展森林、草原等资源的管理与保护工作,协助查处资源破坏案件。

5、组织实施森林草原防火、林草有害生物防治、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森林草原保险、草原生态奖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林草产业发展、重点工程建设、乡村护林(草)队伍管理及林草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

6、加强林业和草原工作站规范化建设,提升干部职工专业素质,树立行业良好形象。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成员职责分工

1、林业、草原建设岗位职责:寇  峰

宣传贯彻林业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确保依法依规推进林业工作;指导辖区内林木种苗生产经营活动,配合开展种苗质量监督、检疫等工作;落实造林任务,提供技术指导,参与实施过程和管理和检查验收工作;协同推进林木更新、低质低效林改造及抚育管理等经营工作;引导林业产业发展,推动产业融合,助力农牧民增收;参与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调查及防控工作。

宣传贯彻草原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协助编制辖区草原保护、建设、利用与管理规划及年度计划;协助开展天然草原改良、退化草地修复、人工草地建设等项目的技术指导、监督以及阶段性检查验收工作;负责草原资源动态监测与鼠虫草害预警排查,健全草原资源管理台账,落实数据统计与上报职责;落实草畜平衡与禁牧休牧制度,协助开展草原管护、防火巡护等工作,及时发现并依法上报破坏草原行为;完成站内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资源管理与执法辅助岗位职责:李  东

宣传贯彻森林、草原、湿地及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针;协助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资源调查监测、防火防虫等工作;协助办理林木采伐等行政许可事项;配合有关部门调处森林、草原、林木及林地权属争议纠纷;组织开展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并报告破坏森林、草原、湿地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行为,协助依法查处;负责乡村护林(草)队伍的组织、管理、培训、监督、考核等工作;完成站内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技术推广与社会化服务岗位职责:刘  勇

负责引进、试验、推广林草领域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品种、新设备,提升生产效率与质量水平;组织开展林草技术培训和指导工作,为农牧民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建立林草科技推广示范基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农牧民科学经营,提高经济效益;系统收集、整理、传播林草科技信息,为农牧民提供市场动态与技术交流平台,助力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对接林草经济合作组织,协调推进专业化服务与技术培训工作;完成站内交办的其他工作。

4、森林草原防火岗位职责、林草灾害防控岗位职责:云成义

强化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防火与安全意识,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承担辖区内森林草原火灾预防职责,对野外用火实施监管,及时察觉火灾隐患并妥善处置;负责对辖区内警示宣传牌、火情监测等设施开展日常巡查与维护工作;严守工作纪律,确保电话畅通,接到森林草原火警报告时,核实后及时上报,并做好相关记录;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火灾案件调查、火灾损失评估等工作。宣传贯彻林草有害生物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辖区林草有害生物的日常巡查、踏查和重点监测工作,建立监测台账,及时发现并上报;协助制定年度有害生物防治计划、应急预案以及实施方案,明确防治目标、范围、技术措施以及时间安排;协助开展林草灾害防治工作,做好灾后治理的监测与跟踪工作;协助开展林草种苗、花卉、木材及其制品的检疫工作以及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等工作;在突发性、暴发性有害生物灾害发生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灾情调查与评估工作,参与应急响应与处置工作;完成站内交办的其他工作。

5、档案管理岗位职责:李志刚

调查掌握辖区内林草资源底数,全面掌握林草生产动态,及时、准确上报各类数据报表,确保信息客观真实、反映实际情况;依据档案管理制度,系统地开展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与归档工作,建立纸质档案与电子档案,保障档案的完整性与规范性;做好档案的日常保管与维护工作,定时对档案进行检查,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严格遵守保密制度,防范档案出现泄密、丢失和损毁等事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开展档案检查、统计调查等相关工作,确保档案质量符合管理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完成站内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工作要求

1、依法办事,自觉守法,热情服务。

2、严禁工作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杜绝工作长期搁置现象。

3、严禁以权谋私,坚决杜绝“吃拿卡要”行为,不得接受服务对象赠送的现金、礼品等财物,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活动。

4、严格执行林业和草原收费项目公示制度,严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

5、依法公开林地、草地采伐及征占用审批结果,及时公示林业和草原行政案件处罚决定。

6、各种林业和草原工程验收、兑现标准公开,执行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

7、公务接待事由公开,不大吃大喝或请客送礼。

8、严肃财经纪律,加强林业和草原专项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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