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201320KSP/2025-00050 | 主题分类 | 电子政务 |
| 发布机构 | 投资促进局(政务服务局)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5-11-25 | 公文时效 |
为持续优化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营商环境,精准匹配营商环境相关工作需求。经研究,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促进局(政务服务局)就“持续提升园区营商环境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具有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研究机构;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业务范围包含研究咨询服务的独立法人。
(三)应聘单位应熟悉经开区营商环境建设情况,能准确把握国家、自治区对营商环境建设发展方向及要求,具备承担研究工作所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经验。近年完成过相关研究项目,承担过国家和省、市级相关课题研究的优先。
(四)在申报本项目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包括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未受到其他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以及未因违法经营受到有关行政机关作出的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
(五)成交后,应由本机构人员独立完成项目任务,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转包。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项目要求及成果
(一)全面覆盖2025年自治区营商环境评价相关指标领域,深入分析开发区当前营商环境工作现状,识别存在的短板问题。深入部门调研,提供营商环境提升策略指导。
(二)系统研究自治区内外先进城市在营商环境改革方面的成功经验,结合开发区工作亮点,挖掘并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并提出相关参考意见和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
(三)组织并实施相关学习交流活动,举办一期优化营商环境讲座,旨在提升园区相关部门对营商环境改革的认识与执行力,进一步增强优化营商环境的能力。
(四)成果提供《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营商环境现状报告》《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持续提升营商环境举措建议》《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营商环境典型案例集》及宣传推广工作成效等。
三、项目预算
报价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预算金额控制在25万元以内,服务周期为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5月29日完成相关工作。
四、申请材料
(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项目成员相关资质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
(二)费用报价。项目报价不高于25万元。费用按固定总价方式报价,固定总价为完成相应服务所需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研究报告编写、调研考察、技术资料、专家评审、交通工具租赁费、工作人员差旅和食宿费、会议费、成果载体(硬件、软件)费用、税费等各项费用。
(三)业绩证明资料。
上述申报材料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申报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申报资格。
五、项目单位确定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按有效报价中最低报价者为成交供应商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则按程序签订合同。
六、报名方式
请有意报名的单位于2025年11月28日17:00前申报材料邮寄或现场递送至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促进局(政务服务局),收件人:于女生,联系电话:0471-4365700。邮寄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吉乐街与腾飞南路交汇处阿吉泰路2号如意政务服务大厅;电子版:加盖公章后转换为PDF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hhhtjkqzwzx@163.com(邮件主题需注明“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持续提升园区营商环境项目-供应商名称”)。逾期不予受理。
主办单位: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蒙ICP备20000293号 网站标识码:1501000013
蒙公网安备15010502000012号 邮编:010111 邮箱:hhkfqxxgz@163.com
地址: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沙尔沁镇阳光大街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索 引 号 | 000201320KSP/2025-0005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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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电子政务 | ||
| 发文机构 | 投资促进局(政务服务局) | ||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5-11-25 | ||
| 公文时效 | |||
为持续优化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营商环境,精准匹配营商环境相关工作需求。经研究,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促进局(政务服务局)就“持续提升园区营商环境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具有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研究机构;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业务范围包含研究咨询服务的独立法人。
(三)应聘单位应熟悉经开区营商环境建设情况,能准确把握国家、自治区对营商环境建设发展方向及要求,具备承担研究工作所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经验。近年完成过相关研究项目,承担过国家和省、市级相关课题研究的优先。
(四)在申报本项目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包括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未受到其他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以及未因违法经营受到有关行政机关作出的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
(五)成交后,应由本机构人员独立完成项目任务,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转包。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项目要求及成果
(一)全面覆盖2025年自治区营商环境评价相关指标领域,深入分析开发区当前营商环境工作现状,识别存在的短板问题。深入部门调研,提供营商环境提升策略指导。
(二)系统研究自治区内外先进城市在营商环境改革方面的成功经验,结合开发区工作亮点,挖掘并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并提出相关参考意见和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
(三)组织并实施相关学习交流活动,举办一期优化营商环境讲座,旨在提升园区相关部门对营商环境改革的认识与执行力,进一步增强优化营商环境的能力。
(四)成果提供《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营商环境现状报告》《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持续提升营商环境举措建议》《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营商环境典型案例集》及宣传推广工作成效等。
三、项目预算
报价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预算金额控制在25万元以内,服务周期为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5月29日完成相关工作。
四、申请材料
(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项目成员相关资质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
(二)费用报价。项目报价不高于25万元。费用按固定总价方式报价,固定总价为完成相应服务所需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研究报告编写、调研考察、技术资料、专家评审、交通工具租赁费、工作人员差旅和食宿费、会议费、成果载体(硬件、软件)费用、税费等各项费用。
(三)业绩证明资料。
上述申报材料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申报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申报资格。
五、项目单位确定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按有效报价中最低报价者为成交供应商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则按程序签订合同。
六、报名方式
请有意报名的单位于2025年11月28日17:00前申报材料邮寄或现场递送至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促进局(政务服务局),收件人:于女生,联系电话:0471-4365700。邮寄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吉乐街与腾飞南路交汇处阿吉泰路2号如意政务服务大厅;电子版:加盖公章后转换为PDF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hhhtjkqzwzx@163.com(邮件主题需注明“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持续提升园区营商环境项目-供应商名称”)。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