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201320KYJ/2025-00019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应急局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5-11-20 | 公文时效 |
依据市应急管理局《呼和浩特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深刻吸取事故教训 开展小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家指导服务的通知》(呼应急发〔2025〕88号)《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小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家指导服务工作方案》(呼开应急发〔2025〕18号)文件要求,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规定,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局对小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家指导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单位前来应标。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本项目需求的供应能力;
3.参加此项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拒绝转包和分包。
二、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三、采购需求
|
序号 |
项目内容 |
中标家数 |
工期 |
备注 |
|
1 |
小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家指导服务 |
1 |
20天 |
四、询价保证金:
无。
五、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1B-4016。
六、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11月24日17时止。
七、询价开始时间
2025年11月25日10点整。
八、询价地点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1B-4016。
九、询价响应文件编制
1.响应文件的组成(格式自行提供):
①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项目相关资质证书;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密封在文件中也有效。
④报价一览表;
2.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完成小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家指导服务项目的所有费用(含税、运保、随机工具、随机附件等费用),同时包括一次总结培训、调研差旅费、咨询论证会、图纸设计费、激励费、资料印刷费、劳务费等。
3.参加询价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如存在多个价格选择,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4.询价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询价响应文件应包装密封,包装应有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盖章(或签字)。▲如询价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的,将不予受理。
4.2.响应文件封皮上写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
4.3.供应商在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并保证符合密封要求。
十、询价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任何要求对询价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于2025年11月24日17:00前将需澄清的内容以书面(传真)形式送达采购人,采购人将予以答复(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答复内容将按规定回复,并以书面的形式(可传真)通知所有供应商,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供应商书面澄清要求则视为认同询价通知书。
十一、评定成交原则
1.询价小组由采购人负责组织,共3人及以上。
2.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成交原则:询价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金额和公司综合实力方面进行打分,分数最高的1名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次低的为第二成交候选人、以此类推。
十二、合同签订
成交供应商在确定成交资格后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十三、履约保证金要求。
无。
十四、其他要求详见具体签订合同条款。
采购人: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局
联系人:董晓宇 联系电话:8127845
附件: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小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家指导服务工作方案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局
2025年11月20日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小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家指导服务工作方案
为扎实推进经开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走深走实,进一步提升企业管理水平,依据市应急管理局《呼和浩特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深刻吸取事故教训 开展小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家指导服务的通知》(呼应急发〔2025〕88号)文件要求,经开区应急局拟对辖区小微工贸企业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家指导服务,特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辖区范围内小微工贸企业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家指导服务,有效提升企业对有限空间作业风险的认识与防控能力,强化员工应急处置意识,防范遏制中毒窒息等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时间安排
2025年10月至11月底。
三、服务重点
近年来未纳入有限空间指导服务等工作范围的小微工贸生产企业,包括小微农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啤酒制造、纺织、印染等企业。
四、开展方式
本次指导服务拟聘请第三方机构组建安全评估工作组,采取“现场会诊、抽查评估、讲评反馈”等方式,对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重点小微企业实现指导服务全覆盖。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建立清单台账,由属地部门负责督促相关村镇企业限期整改;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实行建档编号,并严格按照闭环管理要求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彻底到位。安全评估工作结束后,工作组将按照“一企一报告”的方式编制形成评估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属地部门沙尔沁镇需全面摸排辖区内小微工贸企业底数,重点梳理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小微企业类型并及时上报我局,建立健全服务企业台账,切实做到情况清、底数明,坚决杜绝漏管失控现象。各企业应提高认识,统筹安排有限空间指导服务各项工作,积极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为指导服务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上下协同,强化监督。要明确专人负责此次指导服务工作的整体部署、推进落实和统筹协调,确保各项任务有序开展、有效落地,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附件:小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家指导服务企业名单
附件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小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家指导服务企业名单
|
序号 |
企业名称 |
企业类型 |
备注 |
|
1 |
联发废油脂厂 |
废弃油脂回收 |
|
|
2 |
内蒙古新香美食品 有限公司 |
食品制造 |
|
|
3 |
内蒙古牧民人家食品有限公司 |
食品制造 |
|
|
4 |
呼和浩特市特牛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
食品制造 |
|
|
5 |
内蒙古沁源香食品 有限公司 |
食品制造 |
|
|
6 |
内蒙古凯望工贸 有限公司 |
羽毛(绒)加工,印染 |
|
|
7 |
呼和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源纺织厂 |
羽毛(绒)加工,印染 |
|
|
8 |
内蒙古大九酿酒 有限公司 |
啤酒制造 |
主办单位: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蒙ICP备20000293号 网站标识码:1501000013
蒙公网安备15010502000012号 邮编:010111 邮箱:hhkfqxxgz@163.com
地址: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沙尔沁镇阳光大街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索 引 号 | 000201320KYJ/2025-00019 | ||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 发文机构 | 应急局 | ||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5-11-20 | ||
| 公文时效 | |||
依据市应急管理局《呼和浩特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深刻吸取事故教训 开展小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家指导服务的通知》(呼应急发〔2025〕88号)《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小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家指导服务工作方案》(呼开应急发〔2025〕18号)文件要求,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规定,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局对小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家指导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单位前来应标。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本项目需求的供应能力;
3.参加此项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拒绝转包和分包。
二、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三、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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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内容 |
中标家数 |
工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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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小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家指导服务 |
1 |
20天 |
四、询价保证金:
无。
五、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1B-4016。
六、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11月24日17时止。
七、询价开始时间
2025年11月25日10点整。
八、询价地点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1B-4016。
九、询价响应文件编制
1.响应文件的组成(格式自行提供):
①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项目相关资质证书;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密封在文件中也有效。
④报价一览表;
2.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完成小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家指导服务项目的所有费用(含税、运保、随机工具、随机附件等费用),同时包括一次总结培训、调研差旅费、咨询论证会、图纸设计费、激励费、资料印刷费、劳务费等。
3.参加询价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如存在多个价格选择,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4.询价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询价响应文件应包装密封,包装应有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盖章(或签字)。▲如询价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的,将不予受理。
4.2.响应文件封皮上写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
4.3.供应商在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并保证符合密封要求。
十、询价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任何要求对询价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于2025年11月24日17:00前将需澄清的内容以书面(传真)形式送达采购人,采购人将予以答复(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答复内容将按规定回复,并以书面的形式(可传真)通知所有供应商,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供应商书面澄清要求则视为认同询价通知书。
十一、评定成交原则
1.询价小组由采购人负责组织,共3人及以上。
2.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成交原则:询价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金额和公司综合实力方面进行打分,分数最高的1名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次低的为第二成交候选人、以此类推。
十二、合同签订
成交供应商在确定成交资格后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十三、履约保证金要求。
无。
十四、其他要求详见具体签订合同条款。
采购人: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局
联系人:董晓宇 联系电话:8127845
附件: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小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家指导服务工作方案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局
2025年11月20日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小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家指导服务工作方案
为扎实推进经开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走深走实,进一步提升企业管理水平,依据市应急管理局《呼和浩特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深刻吸取事故教训 开展小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家指导服务的通知》(呼应急发〔2025〕88号)文件要求,经开区应急局拟对辖区小微工贸企业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家指导服务,特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辖区范围内小微工贸企业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家指导服务,有效提升企业对有限空间作业风险的认识与防控能力,强化员工应急处置意识,防范遏制中毒窒息等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时间安排
2025年10月至11月底。
三、服务重点
近年来未纳入有限空间指导服务等工作范围的小微工贸生产企业,包括小微农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啤酒制造、纺织、印染等企业。
四、开展方式
本次指导服务拟聘请第三方机构组建安全评估工作组,采取“现场会诊、抽查评估、讲评反馈”等方式,对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重点小微企业实现指导服务全覆盖。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建立清单台账,由属地部门负责督促相关村镇企业限期整改;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实行建档编号,并严格按照闭环管理要求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彻底到位。安全评估工作结束后,工作组将按照“一企一报告”的方式编制形成评估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属地部门沙尔沁镇需全面摸排辖区内小微工贸企业底数,重点梳理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小微企业类型并及时上报我局,建立健全服务企业台账,切实做到情况清、底数明,坚决杜绝漏管失控现象。各企业应提高认识,统筹安排有限空间指导服务各项工作,积极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为指导服务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上下协同,强化监督。要明确专人负责此次指导服务工作的整体部署、推进落实和统筹协调,确保各项任务有序开展、有效落地,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附件:小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家指导服务企业名单
附件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小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家指导服务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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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企业名称 |
企业类型 |
备注 |
|
1 |
联发废油脂厂 |
废弃油脂回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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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内蒙古新香美食品 有限公司 |
食品制造 |
|
|
3 |
内蒙古牧民人家食品有限公司 |
食品制造 |
|
|
4 |
呼和浩特市特牛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
食品制造 |
|
|
5 |
内蒙古沁源香食品 有限公司 |
食品制造 |
|
|
6 |
内蒙古凯望工贸 有限公司 |
羽毛(绒)加工,印染 |
|
|
7 |
呼和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源纺织厂 |
羽毛(绒)加工,印染 |
|
|
8 |
内蒙古大九酿酒 有限公司 |
啤酒制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