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201320KZS/2025-00045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经济发展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5-09-03 | 公文时效 |
各驻区企业:
现将自治区工信厅《关于开展2025年自治区技术装备首台套 关键零部件首批次产品认定工作的通知》(内工信装工字〔2025〕439号)转发你们,请按对照通知要求组织材料,自愿申报。现将相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报产品应符合《通知》要求的申报范围及《内蒙古自治区技术装备首台(套)、关键零部件及新材料首批(次)认定管理办法》(内工信装工字〔2025〕434号),企业需保证申报材料真实、有效。
二、上报时间:
各申报企业于2025年9月9日前将纸质版材料(含光盘)一份,送至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工信科(2-2016)。
附件:《关于开展2025年自治区技术装备首台套 关键零部件首批次产品认定工作的通知》(内工信装工字〔2025〕439号)
(联系人:荣雨馨;联系方式:0471-8127289)
主办单位: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蒙ICP备20000293号 网站标识码:150100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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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沙尔沁镇阳光大街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索 引 号 | 000201320KZS/2025-0004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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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文机构 | 经济发展局 |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5-09-03 | ||
公文时效 |
各驻区企业:
现将自治区工信厅《关于开展2025年自治区技术装备首台套 关键零部件首批次产品认定工作的通知》(内工信装工字〔2025〕439号)转发你们,请按对照通知要求组织材料,自愿申报。现将相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报产品应符合《通知》要求的申报范围及《内蒙古自治区技术装备首台(套)、关键零部件及新材料首批(次)认定管理办法》(内工信装工字〔2025〕434号),企业需保证申报材料真实、有效。
二、上报时间:
各申报企业于2025年9月9日前将纸质版材料(含光盘)一份,送至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工信科(2-2016)。
附件:《关于开展2025年自治区技术装备首台套 关键零部件首批次产品认定工作的通知》(内工信装工字〔2025〕439号)
(联系人:荣雨馨;联系方式:0471-8127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