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201320KSP/2025-00037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
发布机构 | 投资促进局(政务服务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5-08-27 | 公文时效 |
北方雷科(内蒙古)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北方雷科(内蒙古)科技有限公司军民用卫星导航接收系统及装备生产制造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申请》及由内蒙古中海亚生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的《北方雷科(内蒙古)科技有限公司军民用卫星导航接收系统及装备生产制造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等相关材料收悉。经我局审议,同意该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尔沁工业区,租用现有标准厂房7号楼1层及4层,不新增占地。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SMT生产线1条、三防涂覆线1条、灌封生产线1条、组装生产线1条、设备调试线1条,配套建设环境试验室、微波暗室、超高速转台实验室、楼顶抗干扰试验场、库房、保密室、展厅、研发生产办公中心等。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10000套军民用卫星导航接收系统及装备。项目总投资为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13.5万元,占总投资的1.42%。
项目为新建项目,须符合园区规划及规划环评相关要求,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建设可行。
二、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切实做好施工期的污染防治工作。施工道路和施工场所定期洒水抑尘,减少扬尘污染。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要求。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尽量就地回收利用,不能回用部分运送至指定地点处理,不得随意倾倒。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三防涂覆生产线全密闭,废气经管道收集,网板擦拭、表面清洁、灌封固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有机废气汇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回流焊机为密闭设备,废气由管道收集,插件焊接废气由集气罩收集,焊接废气汇入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接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中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非甲烷总烃计、二甲苯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厂界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二甲苯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厂界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三)加强水环境保护,本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园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尔沁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厂区排放废水需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同时满足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尔沁工业区污水处理厂收水水质要求。
(四)严格控制噪声环境影响。项目厂界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五)加强固废管理。除尘灰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委托一般固废处置单位拉运处理,废布袋更换时由厂家回收处理;废包装材料、废焊料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无纺布、清洗废液、废包装桶、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厂内分类垃圾桶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置。项目须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管理和处置。
(六)做好项目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建设单位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要求。
(七)严格执行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其他环境影响防治对策,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其它要求
(一)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须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排污许可证,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主验收。
(二)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在开工前重新报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如取得环评批复之日起5年未开工建设,在开工前环评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三)由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监察及环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主办单位: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蒙ICP备20000293号 网站标识码:1501000013
蒙公网安备15010502000012号 邮编:010111 邮箱:hhkfqxxgz@163.com
地址: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沙尔沁镇阳光大街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索 引 号 | 000201320KSP/2025-0003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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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 ||
发文机构 | 投资促进局(政务服务局) |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5-08-27 | ||
公文时效 |
北方雷科(内蒙古)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北方雷科(内蒙古)科技有限公司军民用卫星导航接收系统及装备生产制造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申请》及由内蒙古中海亚生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的《北方雷科(内蒙古)科技有限公司军民用卫星导航接收系统及装备生产制造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等相关材料收悉。经我局审议,同意该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尔沁工业区,租用现有标准厂房7号楼1层及4层,不新增占地。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SMT生产线1条、三防涂覆线1条、灌封生产线1条、组装生产线1条、设备调试线1条,配套建设环境试验室、微波暗室、超高速转台实验室、楼顶抗干扰试验场、库房、保密室、展厅、研发生产办公中心等。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10000套军民用卫星导航接收系统及装备。项目总投资为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13.5万元,占总投资的1.42%。
项目为新建项目,须符合园区规划及规划环评相关要求,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建设可行。
二、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切实做好施工期的污染防治工作。施工道路和施工场所定期洒水抑尘,减少扬尘污染。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要求。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尽量就地回收利用,不能回用部分运送至指定地点处理,不得随意倾倒。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三防涂覆生产线全密闭,废气经管道收集,网板擦拭、表面清洁、灌封固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有机废气汇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回流焊机为密闭设备,废气由管道收集,插件焊接废气由集气罩收集,焊接废气汇入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接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中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非甲烷总烃计、二甲苯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厂界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二甲苯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厂界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三)加强水环境保护,本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园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尔沁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厂区排放废水需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同时满足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尔沁工业区污水处理厂收水水质要求。
(四)严格控制噪声环境影响。项目厂界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五)加强固废管理。除尘灰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委托一般固废处置单位拉运处理,废布袋更换时由厂家回收处理;废包装材料、废焊料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无纺布、清洗废液、废包装桶、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厂内分类垃圾桶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置。项目须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管理和处置。
(六)做好项目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建设单位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要求。
(七)严格执行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其他环境影响防治对策,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其它要求
(一)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须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排污许可证,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主验收。
(二)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在开工前重新报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如取得环评批复之日起5年未开工建设,在开工前环评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三)由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监察及环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