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201320KYJ/2025-00013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应急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5-08-18 | 公文时效 |
各企业、沙尔沁镇政府:
今年以来,我市高处坠落事故多发频发,充分暴露出部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悬空、风险辨识不清、防范措施虚设、现场管理混乱、员工违章作业等突出问题。当前正值各类生产经营活动旺季,高处作业频繁,加之天气多变等不利因素叠加,高处坠落风险持续高企。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坚决遏制同类事故再次发生,现就开展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行动通知如下:
一、整治时间及范围
自即日起至2025年10月底,对工贸领域涉及高处作业活动的企业进行整治,结合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一体推进落实,坚持立查立改,闭环管理。
二、整治重点内容
1.查风险辨识与方案审批是否到位。督促企业对所有高处作业(含临边、洞口、攀登、悬空、操作平台、交叉作业等)进行再辨识、再评估,特别是对小型、临时、计划外的高处作业活动,必须严格执行作业审批制度。无有效安全方案和审批,严禁作业。
2.查防护设施与个体防护是否到位。立即组织对高处作业场所安全防护设施(如格栅板、护栏、盖板、安全网等)进行全面排查,尤其是格栅板,要确保其符合标准、牢固可靠。严查高处作业人员是否正确佩戴和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带(全身式安全带)、安全绳、安全帽等个体防护装备,并确保系挂点安全有效。对防护设施缺失、损坏或不符合要求,以及不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的,一律要求停止作业立行立改。
3.查监护人员资质及培训教育是否到位。检查企业是否配备具备监护能力的专(兼)职监护人员,实施全过程有效监护。核查高处作业人员(含脚手架搭拆、吊篮操作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有效证件上岗,是否经过专门的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严禁无证上岗、违章指挥、冒险作业。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将高处作业安全防范纳入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对有关从业人员特别是从事高处作业的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进行专题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每一位员工熟知高处作业风险,安全操作规程、应急处置措施以及个体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
三、整治方式
(一)企业自查。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组织开展细致排查,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和时限要求,严格闭环管理,自查结束后认真填写《防范高处坠落事故安全管理清单》(附件),8月底前园区企业报送至经开区应急局,镇管企业报送至属地管理部门沙尔沁镇政府。
(二)部门检查。经开区应急局及沙尔沁镇政府对照专项整治内容和生产经营单位自查情况,全面排查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紧盯安全风险隐患突出的重点企业,持续推动整改落实。同时,组织一次涉及高处作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专题培训、考核,重点培训有关法律法规、作业规程、事故警示教育等内容。
联系人:白航宇,联系电话:8127845。
附件:防范高处坠落事故安全管理清单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局
2025年8月12日
附件1
防范高处坠落事故安全管理清单
单位名称: 填写时间:
序号 |
高处作业项目名称 |
行业领域类别 |
检查内容 |
采取的对策措施 |
整改责任人 |
责任部门 | |||||||||||||
检查日期 |
作业人员行为 |
现场防护措施 |
项目安全管理 |
宣传教育培训 |
安全隐患排查 | ||||||||||||||
问题描述 |
是否完成整改 |
问题描述 |
是否完成整改 |
问题描述 |
是否完成整改 |
宣传内容 |
受众人数 |
培训内容 |
培训人数 |
问题描述 |
是否属于重大事故隐患 |
是否完成整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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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00201320KYJ/2025-000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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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文机构 | 应急局 |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5-08-18 | ||
公文时效 |
各企业、沙尔沁镇政府:
今年以来,我市高处坠落事故多发频发,充分暴露出部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悬空、风险辨识不清、防范措施虚设、现场管理混乱、员工违章作业等突出问题。当前正值各类生产经营活动旺季,高处作业频繁,加之天气多变等不利因素叠加,高处坠落风险持续高企。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坚决遏制同类事故再次发生,现就开展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行动通知如下:
一、整治时间及范围
自即日起至2025年10月底,对工贸领域涉及高处作业活动的企业进行整治,结合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一体推进落实,坚持立查立改,闭环管理。
二、整治重点内容
1.查风险辨识与方案审批是否到位。督促企业对所有高处作业(含临边、洞口、攀登、悬空、操作平台、交叉作业等)进行再辨识、再评估,特别是对小型、临时、计划外的高处作业活动,必须严格执行作业审批制度。无有效安全方案和审批,严禁作业。
2.查防护设施与个体防护是否到位。立即组织对高处作业场所安全防护设施(如格栅板、护栏、盖板、安全网等)进行全面排查,尤其是格栅板,要确保其符合标准、牢固可靠。严查高处作业人员是否正确佩戴和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带(全身式安全带)、安全绳、安全帽等个体防护装备,并确保系挂点安全有效。对防护设施缺失、损坏或不符合要求,以及不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的,一律要求停止作业立行立改。
3.查监护人员资质及培训教育是否到位。检查企业是否配备具备监护能力的专(兼)职监护人员,实施全过程有效监护。核查高处作业人员(含脚手架搭拆、吊篮操作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有效证件上岗,是否经过专门的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严禁无证上岗、违章指挥、冒险作业。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将高处作业安全防范纳入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对有关从业人员特别是从事高处作业的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进行专题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每一位员工熟知高处作业风险,安全操作规程、应急处置措施以及个体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
三、整治方式
(一)企业自查。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组织开展细致排查,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和时限要求,严格闭环管理,自查结束后认真填写《防范高处坠落事故安全管理清单》(附件),8月底前园区企业报送至经开区应急局,镇管企业报送至属地管理部门沙尔沁镇政府。
(二)部门检查。经开区应急局及沙尔沁镇政府对照专项整治内容和生产经营单位自查情况,全面排查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紧盯安全风险隐患突出的重点企业,持续推动整改落实。同时,组织一次涉及高处作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专题培训、考核,重点培训有关法律法规、作业规程、事故警示教育等内容。
联系人:白航宇,联系电话:8127845。
附件:防范高处坠落事故安全管理清单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局
2025年8月12日
附件1
防范高处坠落事故安全管理清单
单位名称: 填写时间:
序号 |
高处作业项目名称 |
行业领域类别 |
检查内容 |
采取的对策措施 |
整改责任人 |
责任部门 | |||||||||||||
检查日期 |
作业人员行为 |
现场防护措施 |
项目安全管理 |
宣传教育培训 |
安全隐患排查 | ||||||||||||||
问题描述 |
是否完成整改 |
问题描述 |
是否完成整改 |
问题描述 |
是否完成整改 |
宣传内容 |
受众人数 |
培训内容 |
培训人数 |
问题描述 |
是否属于重大事故隐患 |
是否完成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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