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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201320KLC/2025-00006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国家级留学人员创业园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5-06-30 公文时效

呼和浩特留学人员创业服务中心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30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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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留学人员创业服务中心(下称留创中心)根据工作需要,拟采购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呼和浩特留学人员创业服务中心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

1.服务内容:对留创中心2021年至2024年文书纸质档案、新收集的部分历年文书纸质档案进行整理及数字化,包括前期梳理、目录著录、扫描处理、图像处理、成果质检、档案入库、成果移交等方面工作。

2.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起3个月。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供应商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并提供网站截图;

3.供应商须出具本公司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裁判文书查询截图);

4.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

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递交报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1.报价单(报单价);

2.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近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证明材料;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注:以上资料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格式自拟,密封递交。

五、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2025年7月3日17:00时。

递交地点:呼和浩特市科尔沁南路69号呼和浩特留学人员创业园创新创业大厦706室。

六、其它说明

收到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后,将由留创中心内部的评议小组根据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进行综合评议,择优选择;报价非唯一评议标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卓然;联系电话:0471-3972257


呼和浩特留学人员创业服务中心

2025年6月30日

文件下载

政策解读

主办单位: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蒙ICP备20000293号 网站标识码:1501000013

蒙公网安备15010502000012号 邮编:010111 邮箱:hhkfqxxgz@163.com

地址: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沙尔沁镇阳光大街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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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201320KLC/2025-00006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构 国家级留学人员创业园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5-06-30
公文时效

呼和浩特留学人员创业服务中心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6-30 14:34    
来源: 国家级留学人员创业园

呼和浩特留学人员创业服务中心(下称留创中心)根据工作需要,拟采购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呼和浩特留学人员创业服务中心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

1.服务内容:对留创中心2021年至2024年文书纸质档案、新收集的部分历年文书纸质档案进行整理及数字化,包括前期梳理、目录著录、扫描处理、图像处理、成果质检、档案入库、成果移交等方面工作。

2.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起3个月。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供应商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并提供网站截图;

3.供应商须出具本公司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裁判文书查询截图);

4.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

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递交报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1.报价单(报单价);

2.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近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证明材料;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注:以上资料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格式自拟,密封递交。

五、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2025年7月3日17:00时。

递交地点:呼和浩特市科尔沁南路69号呼和浩特留学人员创业园创新创业大厦706室。

六、其它说明

收到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后,将由留创中心内部的评议小组根据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进行综合评议,择优选择;报价非唯一评议标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卓然;联系电话:0471-3972257


呼和浩特留学人员创业服务中心

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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