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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部门信息公开  >  组成部门  >  应急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6 14:10  来源:开发区应急局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局局综合科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沙尔沁工业区光伏小镇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局A1-2008室;电话:812783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局在经开区党工委的正确领导下,不断加强组织体系和制度体系建设,围绕建设法治、透明、服务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通过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丰富信息渠道、提高信息质量等措施,使应急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1. 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2023年,通过开发区门户网站累计发布各类政策法规、新闻动态、业务工作、通知公告等各类信息32条。

2. 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规范信息发布审核、信息保密审查等管理制度。为推进政务公开有效落实,应急局指定专人具体负责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发布工作规划并落实信息发布审核责任制,落实“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工作要求,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保障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及时准确、重点突出。建立局信息员制度,每个科室确定一名信息员,确保科室政务信息及时准确公开。通过完善工作机制,构建信息平台,保障信息公开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为社会提供便捷的信息获得途径。

3. 加强政府信息管理。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在起草文件、审签文件过程中,即明确文件属性为秘密或普通。应急局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全年未发生信息公开失泄密情况。  

4.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3年应急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5. 监督保障。明确监管责任,加强监管力度,确保发布内容合法合规。加强安全保障,根据网站、网络新媒体运行维护和内容建设需要,持续提升技防能力、优化技术保障,确保全天候安全顺畅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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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虽然我们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缺乏主动性和创新性;二是有些科室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全面性还有待提高;三是对于一些专业性强、敏感度高的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加强。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做出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二是完善工作流程,加强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等环节的管理,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全面性;三是加大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其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 收费情况

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情况。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应急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 落实上级主管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应急局将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透明度,持续规范公开信息的采集、编辑、公开程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维护更新工作。严格按照经开区政务公开相关工作要求制定工作台账,有序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局

           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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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26 14:10    
来源: 开发区应急局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局局综合科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沙尔沁工业区光伏小镇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局A1-2008室;电话:812783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局在经开区党工委的正确领导下,不断加强组织体系和制度体系建设,围绕建设法治、透明、服务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通过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丰富信息渠道、提高信息质量等措施,使应急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1. 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2023年,通过开发区门户网站累计发布各类政策法规、新闻动态、业务工作、通知公告等各类信息32条。

2. 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规范信息发布审核、信息保密审查等管理制度。为推进政务公开有效落实,应急局指定专人具体负责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发布工作规划并落实信息发布审核责任制,落实“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工作要求,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保障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及时准确、重点突出。建立局信息员制度,每个科室确定一名信息员,确保科室政务信息及时准确公开。通过完善工作机制,构建信息平台,保障信息公开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为社会提供便捷的信息获得途径。

3. 加强政府信息管理。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在起草文件、审签文件过程中,即明确文件属性为秘密或普通。应急局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全年未发生信息公开失泄密情况。  

4.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3年应急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5. 监督保障。明确监管责任,加强监管力度,确保发布内容合法合规。加强安全保障,根据网站、网络新媒体运行维护和内容建设需要,持续提升技防能力、优化技术保障,确保全天候安全顺畅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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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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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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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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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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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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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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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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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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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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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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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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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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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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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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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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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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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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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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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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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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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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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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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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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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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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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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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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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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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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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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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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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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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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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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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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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虽然我们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缺乏主动性和创新性;二是有些科室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全面性还有待提高;三是对于一些专业性强、敏感度高的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加强。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做出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二是完善工作流程,加强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等环节的管理,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全面性;三是加大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其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 收费情况

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情况。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应急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 落实上级主管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应急局将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透明度,持续规范公开信息的采集、编辑、公开程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维护更新工作。严格按照经开区政务公开相关工作要求制定工作台账,有序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局

           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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