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201320KYJ/2026-00004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应急局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6-03-13 | 公文时效 |
为落实自治区应急管理厅以及呼和浩特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危化品检维修、承包商管理及烟花爆竹专项整治的部署要求,深刻吸取相关事故教训,进一步规范承包商管理、深入开展隐患排查,结合经开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工作目标
以防范遏制危化品、烟花爆竹、生物医药等领域事故为核心,通过整合任务、统一标准、压实责任、闭环管理,解决检维修、特殊作业风险辨识不足、承包商“以包代管”、变更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全面排查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及停产企业管控等环节隐患,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二、整治检查范围
覆盖辖区所有危化品(含生物医药、气体充装、加油站)生产、储存、经营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化工园区在建项目及第三方承包商;重点聚焦检维修、特殊作业(动火、受限空间等)、开停车、工艺设备变更、承包商作业、生产变更及临时设施、停产企业管控等关键环节,以及烟花爆竹全链条安全管理。
三、聚焦三大工作任务
(一)检维修特殊作业全维度安全整治
对照自治区、市检维修特殊作业专项整治要求,从以下7个维度开展全覆盖整治:
1.风险辨识管控。企业必须针对检维修、特殊作业开展专项风险辨识,充分考虑异常工况、物料特性、设备状态、作业环境,结合区内外中毒窒息、闪爆等事故案例制定针对性管控措施,建立作业前、中、后动态辨识机制。
2.特殊作业全流程管理。严格作业票证审批,杜绝无证作业、审批不严、安全措施未现场确认等问题;交叉作业实行统一协调,统一指挥、统一监护,受限空间作业严格落实“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高处作业规范佩戴防护用品、落实防坠落措施,动火作业全覆盖开展可燃有毒气体浓度检测。积极对接市应急管理局,按要求推广电子作业票系统,推动特殊作业与人员定位、电子围栏、视频监控联动,精准管控作业人员及外来人员,预警擅自离岗、越界、无证进入等行为。
3.安全设施与仪表联锁管控。安全阀、爆破片、紧急切断阀、紧急停车系统等关键安全设施按期校验、完善维护记录,确保选型与介质特性匹配、安装位置合理;远传压力、液位、温度仪表等定期校准,杜绝数据失真;严禁违规解除安全联锁,确需解除的必须履行“申请、审批、备案、恢复”全流程,设置物理隔离和警示标识,定期验证联锁逻辑、校准联锁值。检维修方案中明确安全设施、联锁装置同步检修要求,检修后必须联调联试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建立专项检修台账,实现过程可追溯、状态可监控。
4.变更管理全流程规范。将工艺参数调整、设备材质替换、管线走向修改、作业人员调整、原辅材料变更、临时设施搭建等全部纳入变更管理范围,按风险等级分级审批(重要变更由主要负责人审批,一般变更由技术负责人审批),涉及生产工艺路线调整、关键设备更换的变更必须充分论证并落实“三同时”手续。变更前开展专项风险评估、制定管控措施,实施中做好技术交底、设置监护人,变更后组织效果验证、修订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说明书、开展专项培训,杜绝无审批变更、变更管控流于形式。
5.人员培训与应急能力提升。企业制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差异化培训计划,将承包商、外来人员全面纳入安全教育范围,工艺设备变更后及时开展针对性再培训,结合特殊作业、中毒窒息等风险开展精准培训。管理人员重点培训法规政策和事故追责,技术人员重点培训风险辨识、变更管理和异常工况处置,操作人员重点培训作业规范、安全设施使用和应急处置技能。针对动火闪爆、受限空间中毒窒息、高处坠落、物料泄漏等常见事故制定专项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并定期检查维护,确保作业人员掌握应急处置流程,杜绝盲目施救。
6.异常工况处置机制建设。企业结合生产实际开展异常工况系统性分析,明确压力骤升骤降、物料泄漏、温度异常波动、毒性气体集聚等典型异常工况处置措施,纳入操作规程并制定专项应急方案,对作业人员开展识别、处置、应急响应专项培训。建立异常工况预警机制,配备必要监测预警设备,确保快速识别、规范处置,防范次生事故。
7.事故事件闭环管理。将检维修过程中未遂事件、异常泄漏、技术缺陷等全部纳入事故事件管理,深入分析原因,深挖管理漏洞、技术缺陷等根本原因,开展举一反三排查,建立健全事故事件登记、分析、整改、验证的全闭环管理机制,杜绝同类问题重复发生。
(二)重点行业领域承包商安全管理全链条治理提升
严格落实自治区、市危化领域承包商管理专项治理要求,结合专项检查中“以包代管”专项整治内容,将承包商管理全面融入企业生产、检维修、特殊作业各环节,实现“准入、过程、考核、退出”全流程管控。
1.严把准入关口。发包单位必须严格审查承包商营业执照、各类许可证、专业资质证书,核验关键岗位人员执业资格和安全培训合格证明;建立承包商安全管理台账,审查安全生产记录、事故情况、行政处罚信息,对有严重不良记录或责任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
2.强化过程管控。发包单位必须与承包商签订专门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管理职责、风险承担及应急预案;对承包商所有入场人员开展针对性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培训内容涵盖现场具体风险、安全制度、应急处置措施。承包商编制的施工(作业)组织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经发包单位技术、安全部门审批,作业前开展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发包单位配备专职(兼职)现场安全协调员,对承包商作业全过程不间断监督,重点管控动火、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临时作业等特种作业,严查“三违”行为;对受限空间等高风险区域作业强化管控,规范承包商焊机、切割机等危险设备管理,采取扫码、验证、限定区域领用和“加芯砝码”等技防措施。
3.健全考核与清退机制。发包单位建立承包商履约过程评价档案,记录安全、质量、进度等表现,作业结束后开展综合评价;对安全管理规范的优秀承包商给予后续项目优先考虑,对存在重大隐患、发生事故、多次违规或评价不合格的,立即纳入企业黑名单并坚决清退。
4.压实主体责任杜绝“以包代管”。发包单位明确发包、承包、转包各方责任,严禁“一包了之”“甩手掌柜”,不得免除或转嫁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义务;存在交叉作业的,指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现场协调,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并督促问题整改,将外包人员与本企业员工实行同等安全管理标准。
(三)化工及烟花爆竹等领域专项拉网式检查
深刻吸取区内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紧急检查要求,立即开展5项专项自查,做到立行立改、闭环销号。
1.生产变更及临时设施专项排查。对各类生产变更、临时建筑、装置、管线开展拉网式自查,重点核查变更审批流程、风险评估、现场管控和临时设施合规性、安全性,对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杜绝因变更和临时设施管控不当引发事故。
2.化工设备专项摸底排查。各企业核查本企业使用化工设备合规性、关键部件维护、操作规范执行情况;重点排查鼓风清洁、热量积聚、静电防控等隐患,建立排查台账,限期整改问题。
3.停产企业安全管理专项排查。停工停产企业,检查本企业停产手续合规性、安全设施运行维护、仓库物料储存规范情况,严禁物料储存设施未清空擅自停用安全设施、超量储存、违规生产等行为,堵塞停产期间监管漏洞。
4.中毒窒息专项深化排查。各企业以危化企业受限空间等易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区域为重点,排查风险辨识、检测监测、防护措施、应急处置等环节隐患,完善有毒气体监测预警装置,规范作业流程,杜绝盲目施救。
5.烟花爆竹全链条专项检查。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要聚焦储存、经营环节,以“五个严禁”“三个务必”“六项违规行为”为核心抓手,严禁超量储存、超范围经营、违规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等行为;要规范建设和使用烟花爆竹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实现实时管控。
四、阶段性推进安排
结合各项工作时间节点,制定四个阶段推进计划,实现各项工作无缝衔接、压实推进,避免重复检查、多头督导: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6年2月-2026年2月底)。我局结合经开区实际,细化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明确辖区排查重点和工作要求。督促企业制定自查自纠工作计划,全面完成动员部署。
(二)企业自查阶段(2026年3月-4月底)。各企业开展专项安全隐患自查,建立隐患台账并即时整改;同时要做好节后复工复产相关工作,平稳过渡至集中整治阶段。
(三)全覆盖检查阶段(2026年5月一10月底)。我局将在4月起对辖区企业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领域安全隐患自查情况开展全覆盖核查,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闭环式整改,推动隐患动态清零。
(四)总结提升与机制建设阶段(2026年11月一12月底)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评估,梳理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形成工作总结报告。研究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提升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监管水平。
五、强化工作保障要求
(一)压实各级责任,严格考核追责。我局将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对整治不力、问题隐患屡查屡有的企业进行通报、约谈;对因责任不落实、隐患整改不到位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组织自查自纠和隐患整改,确保工作落地见效。
(二)加强部门协同,形成监管合力。全覆盖检查阶段我局将联合经开区公安、市场监管等行业主管部门以及沙尔沁镇,针对烟花爆竹“打非”、承包商无证作业、企业违法生产等行为开展联合检查,依法从严查处。
(四)强化宣传引导,鼓励社会监督。各企业广泛宣传本次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事故案例,开展常态化警示教育,筑牢从业人员安全思想防线。畅通安全隐患举报渠道,及时宣传推广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营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良好氛围。
(五)严格值班值守,强化应急处置。各企业严格执行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特别是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确保值班人员在岗在位,信息畅通。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案,备足应急救援物资、加强应急演练,一旦发生事故或险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科学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主办单位: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蒙ICP备20000293号 网站标识码:150100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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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000201320KYJ/2026-00004 | ||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 发文机构 | 应急局 | ||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6-03-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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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自治区应急管理厅以及呼和浩特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危化品检维修、承包商管理及烟花爆竹专项整治的部署要求,深刻吸取相关事故教训,进一步规范承包商管理、深入开展隐患排查,结合经开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工作目标
以防范遏制危化品、烟花爆竹、生物医药等领域事故为核心,通过整合任务、统一标准、压实责任、闭环管理,解决检维修、特殊作业风险辨识不足、承包商“以包代管”、变更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全面排查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及停产企业管控等环节隐患,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二、整治检查范围
覆盖辖区所有危化品(含生物医药、气体充装、加油站)生产、储存、经营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化工园区在建项目及第三方承包商;重点聚焦检维修、特殊作业(动火、受限空间等)、开停车、工艺设备变更、承包商作业、生产变更及临时设施、停产企业管控等关键环节,以及烟花爆竹全链条安全管理。
三、聚焦三大工作任务
(一)检维修特殊作业全维度安全整治
对照自治区、市检维修特殊作业专项整治要求,从以下7个维度开展全覆盖整治:
1.风险辨识管控。企业必须针对检维修、特殊作业开展专项风险辨识,充分考虑异常工况、物料特性、设备状态、作业环境,结合区内外中毒窒息、闪爆等事故案例制定针对性管控措施,建立作业前、中、后动态辨识机制。
2.特殊作业全流程管理。严格作业票证审批,杜绝无证作业、审批不严、安全措施未现场确认等问题;交叉作业实行统一协调,统一指挥、统一监护,受限空间作业严格落实“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高处作业规范佩戴防护用品、落实防坠落措施,动火作业全覆盖开展可燃有毒气体浓度检测。积极对接市应急管理局,按要求推广电子作业票系统,推动特殊作业与人员定位、电子围栏、视频监控联动,精准管控作业人员及外来人员,预警擅自离岗、越界、无证进入等行为。
3.安全设施与仪表联锁管控。安全阀、爆破片、紧急切断阀、紧急停车系统等关键安全设施按期校验、完善维护记录,确保选型与介质特性匹配、安装位置合理;远传压力、液位、温度仪表等定期校准,杜绝数据失真;严禁违规解除安全联锁,确需解除的必须履行“申请、审批、备案、恢复”全流程,设置物理隔离和警示标识,定期验证联锁逻辑、校准联锁值。检维修方案中明确安全设施、联锁装置同步检修要求,检修后必须联调联试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建立专项检修台账,实现过程可追溯、状态可监控。
4.变更管理全流程规范。将工艺参数调整、设备材质替换、管线走向修改、作业人员调整、原辅材料变更、临时设施搭建等全部纳入变更管理范围,按风险等级分级审批(重要变更由主要负责人审批,一般变更由技术负责人审批),涉及生产工艺路线调整、关键设备更换的变更必须充分论证并落实“三同时”手续。变更前开展专项风险评估、制定管控措施,实施中做好技术交底、设置监护人,变更后组织效果验证、修订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说明书、开展专项培训,杜绝无审批变更、变更管控流于形式。
5.人员培训与应急能力提升。企业制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差异化培训计划,将承包商、外来人员全面纳入安全教育范围,工艺设备变更后及时开展针对性再培训,结合特殊作业、中毒窒息等风险开展精准培训。管理人员重点培训法规政策和事故追责,技术人员重点培训风险辨识、变更管理和异常工况处置,操作人员重点培训作业规范、安全设施使用和应急处置技能。针对动火闪爆、受限空间中毒窒息、高处坠落、物料泄漏等常见事故制定专项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并定期检查维护,确保作业人员掌握应急处置流程,杜绝盲目施救。
6.异常工况处置机制建设。企业结合生产实际开展异常工况系统性分析,明确压力骤升骤降、物料泄漏、温度异常波动、毒性气体集聚等典型异常工况处置措施,纳入操作规程并制定专项应急方案,对作业人员开展识别、处置、应急响应专项培训。建立异常工况预警机制,配备必要监测预警设备,确保快速识别、规范处置,防范次生事故。
7.事故事件闭环管理。将检维修过程中未遂事件、异常泄漏、技术缺陷等全部纳入事故事件管理,深入分析原因,深挖管理漏洞、技术缺陷等根本原因,开展举一反三排查,建立健全事故事件登记、分析、整改、验证的全闭环管理机制,杜绝同类问题重复发生。
(二)重点行业领域承包商安全管理全链条治理提升
严格落实自治区、市危化领域承包商管理专项治理要求,结合专项检查中“以包代管”专项整治内容,将承包商管理全面融入企业生产、检维修、特殊作业各环节,实现“准入、过程、考核、退出”全流程管控。
1.严把准入关口。发包单位必须严格审查承包商营业执照、各类许可证、专业资质证书,核验关键岗位人员执业资格和安全培训合格证明;建立承包商安全管理台账,审查安全生产记录、事故情况、行政处罚信息,对有严重不良记录或责任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
2.强化过程管控。发包单位必须与承包商签订专门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管理职责、风险承担及应急预案;对承包商所有入场人员开展针对性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培训内容涵盖现场具体风险、安全制度、应急处置措施。承包商编制的施工(作业)组织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经发包单位技术、安全部门审批,作业前开展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发包单位配备专职(兼职)现场安全协调员,对承包商作业全过程不间断监督,重点管控动火、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临时作业等特种作业,严查“三违”行为;对受限空间等高风险区域作业强化管控,规范承包商焊机、切割机等危险设备管理,采取扫码、验证、限定区域领用和“加芯砝码”等技防措施。
3.健全考核与清退机制。发包单位建立承包商履约过程评价档案,记录安全、质量、进度等表现,作业结束后开展综合评价;对安全管理规范的优秀承包商给予后续项目优先考虑,对存在重大隐患、发生事故、多次违规或评价不合格的,立即纳入企业黑名单并坚决清退。
4.压实主体责任杜绝“以包代管”。发包单位明确发包、承包、转包各方责任,严禁“一包了之”“甩手掌柜”,不得免除或转嫁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义务;存在交叉作业的,指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现场协调,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并督促问题整改,将外包人员与本企业员工实行同等安全管理标准。
(三)化工及烟花爆竹等领域专项拉网式检查
深刻吸取区内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紧急检查要求,立即开展5项专项自查,做到立行立改、闭环销号。
1.生产变更及临时设施专项排查。对各类生产变更、临时建筑、装置、管线开展拉网式自查,重点核查变更审批流程、风险评估、现场管控和临时设施合规性、安全性,对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杜绝因变更和临时设施管控不当引发事故。
2.化工设备专项摸底排查。各企业核查本企业使用化工设备合规性、关键部件维护、操作规范执行情况;重点排查鼓风清洁、热量积聚、静电防控等隐患,建立排查台账,限期整改问题。
3.停产企业安全管理专项排查。停工停产企业,检查本企业停产手续合规性、安全设施运行维护、仓库物料储存规范情况,严禁物料储存设施未清空擅自停用安全设施、超量储存、违规生产等行为,堵塞停产期间监管漏洞。
4.中毒窒息专项深化排查。各企业以危化企业受限空间等易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区域为重点,排查风险辨识、检测监测、防护措施、应急处置等环节隐患,完善有毒气体监测预警装置,规范作业流程,杜绝盲目施救。
5.烟花爆竹全链条专项检查。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要聚焦储存、经营环节,以“五个严禁”“三个务必”“六项违规行为”为核心抓手,严禁超量储存、超范围经营、违规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等行为;要规范建设和使用烟花爆竹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实现实时管控。
四、阶段性推进安排
结合各项工作时间节点,制定四个阶段推进计划,实现各项工作无缝衔接、压实推进,避免重复检查、多头督导: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6年2月-2026年2月底)。我局结合经开区实际,细化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明确辖区排查重点和工作要求。督促企业制定自查自纠工作计划,全面完成动员部署。
(二)企业自查阶段(2026年3月-4月底)。各企业开展专项安全隐患自查,建立隐患台账并即时整改;同时要做好节后复工复产相关工作,平稳过渡至集中整治阶段。
(三)全覆盖检查阶段(2026年5月一10月底)。我局将在4月起对辖区企业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领域安全隐患自查情况开展全覆盖核查,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闭环式整改,推动隐患动态清零。
(四)总结提升与机制建设阶段(2026年11月一12月底)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评估,梳理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形成工作总结报告。研究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提升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监管水平。
五、强化工作保障要求
(一)压实各级责任,严格考核追责。我局将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对整治不力、问题隐患屡查屡有的企业进行通报、约谈;对因责任不落实、隐患整改不到位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组织自查自纠和隐患整改,确保工作落地见效。
(二)加强部门协同,形成监管合力。全覆盖检查阶段我局将联合经开区公安、市场监管等行业主管部门以及沙尔沁镇,针对烟花爆竹“打非”、承包商无证作业、企业违法生产等行为开展联合检查,依法从严查处。
(四)强化宣传引导,鼓励社会监督。各企业广泛宣传本次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事故案例,开展常态化警示教育,筑牢从业人员安全思想防线。畅通安全隐患举报渠道,及时宣传推广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营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良好氛围。
(五)严格值班值守,强化应急处置。各企业严格执行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特别是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确保值班人员在岗在位,信息畅通。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案,备足应急救援物资、加强应急演练,一旦发生事故或险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科学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