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201320KSP/2025-00007 | 主题分类 | 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
发布机构 | 投资促进局(政务服务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5-03-21 | 公文时效 |
你公司《关于内蒙古昌瑞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40吨半导体级重掺产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审批的申请》及由内蒙古环洋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完成的《内蒙古昌瑞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40吨半导体级重掺产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等相关材料收悉。经我局审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厂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尔沁工业园区,内蒙古爱迩电子材料有限公司院内13#车间B2区。拟租赁内蒙古赛宝伦科技有限公司6台单晶炉、26台单晶炉坑位及所对应配套设施和部分单晶炉配套设备,同时新建26台单晶炉,建设1条年产240吨半导体级重掺系列单晶硅片生产线及配套的公辅工程、环保工程等。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5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4.50%。
项目为新建项目,在满足园区规划及规划环评相关要求,并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可行。
二、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 切实做好施工期的污染防治工作。施工道路和施工场所定期洒水抑尘,减少扬尘污染。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要求。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等,尽量就地回收利用,不能回用部分运送至指定地点处理,不得随意倾倒。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2. 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单晶炉抽真空废气经“油浴除尘过滤罐+阀式真空泵”收集处理、拆炉清扫废气经中央真空清扫系统收集处理后,共用 1 套“废气喷淋塔+静电油雾净化装置”尾气油雾处理系统进行处理,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以上废气中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二级标准限值。
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建立能源管理制度,实现温室气体排放不新增。
3. 加强水环境保护。项目不涉及硅料清洗;切片含尘废水通过混凝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设备间接冷却循环水系统排水和纯水制备系统排水均属于清净下水,优先回用于切片工序冷却降温补充用水,剩余部分直接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废气喷淋塔喷淋废水塔内循环使用不外排,循环过程中形成油水混合物定期更换作为危险废物外委处置;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园区污水厂进水水质标准。
做好厂区车间地面、化学品库、危废暂存间和涉及污水的坑、池、管网等的防渗措施。
4. 严格控制噪声环境影响。厂界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5. 加强固废管理。废石英坩埚、废石墨件、废碳毡、废锅底料、废水处理设施污泥、中央真空清扫系统除尘灰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头尾料和不合格产品回收后外委清洗后重复利用;抽真空系统废真空泵油、废气喷淋塔油水混合物、静电油雾净化装置油泥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交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
项目须在厂区内配套足够容量的一般固废临时贮存库和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库,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进行管理。
6. 做好项目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建设单位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要求。
7. 严格执行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其他环境影响防治对策,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须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排污许可证,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主验收。
四、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环境保护措施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重大变动,应当在开工前重新报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如取得环评批复之日起5年未开工建设,在开工前环评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由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监察及环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主办单位: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蒙ICP备20000293号 网站标识码:1501000013
蒙公网安备15010502000012号 邮编:010111 邮箱:hhkfqxxgz@163.com
地址: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沙尔沁镇阳光大街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索 引 号 | 000201320KSP/2025-0000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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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 ||
发文机构 | 投资促进局(政务服务局) |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5-03-21 | ||
公文时效 |
你公司《关于内蒙古昌瑞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40吨半导体级重掺产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审批的申请》及由内蒙古环洋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完成的《内蒙古昌瑞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40吨半导体级重掺产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等相关材料收悉。经我局审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厂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尔沁工业园区,内蒙古爱迩电子材料有限公司院内13#车间B2区。拟租赁内蒙古赛宝伦科技有限公司6台单晶炉、26台单晶炉坑位及所对应配套设施和部分单晶炉配套设备,同时新建26台单晶炉,建设1条年产240吨半导体级重掺系列单晶硅片生产线及配套的公辅工程、环保工程等。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5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4.50%。
项目为新建项目,在满足园区规划及规划环评相关要求,并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可行。
二、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 切实做好施工期的污染防治工作。施工道路和施工场所定期洒水抑尘,减少扬尘污染。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要求。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等,尽量就地回收利用,不能回用部分运送至指定地点处理,不得随意倾倒。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2. 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单晶炉抽真空废气经“油浴除尘过滤罐+阀式真空泵”收集处理、拆炉清扫废气经中央真空清扫系统收集处理后,共用 1 套“废气喷淋塔+静电油雾净化装置”尾气油雾处理系统进行处理,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以上废气中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二级标准限值。
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建立能源管理制度,实现温室气体排放不新增。
3. 加强水环境保护。项目不涉及硅料清洗;切片含尘废水通过混凝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设备间接冷却循环水系统排水和纯水制备系统排水均属于清净下水,优先回用于切片工序冷却降温补充用水,剩余部分直接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废气喷淋塔喷淋废水塔内循环使用不外排,循环过程中形成油水混合物定期更换作为危险废物外委处置;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园区污水厂进水水质标准。
做好厂区车间地面、化学品库、危废暂存间和涉及污水的坑、池、管网等的防渗措施。
4. 严格控制噪声环境影响。厂界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5. 加强固废管理。废石英坩埚、废石墨件、废碳毡、废锅底料、废水处理设施污泥、中央真空清扫系统除尘灰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头尾料和不合格产品回收后外委清洗后重复利用;抽真空系统废真空泵油、废气喷淋塔油水混合物、静电油雾净化装置油泥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交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
项目须在厂区内配套足够容量的一般固废临时贮存库和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库,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进行管理。
6. 做好项目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建设单位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要求。
7. 严格执行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其他环境影响防治对策,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须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排污许可证,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主验收。
四、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环境保护措施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重大变动,应当在开工前重新报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如取得环评批复之日起5年未开工建设,在开工前环评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由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监察及环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