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201320KSP/2025-00040 | 主题分类 | 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
| 发布机构 | 投资促进局(政务服务局)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5-10-16 | 公文时效 |
内蒙古双杰塞都电气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内蒙古双杰塞都电气有限公司新能源电力装备智能制造项目环评审批的申请》,及由内蒙古环亚环保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的《内蒙古双杰塞都电气有限公司新能源电力装备智能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等相关资料收悉。经我局审议,同意该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尔沁工业区,利用内蒙古双杰塞都电气有限公司原有4#厂房,建设单层生产车间,包括综合办公区、剪切线区、干燥区、器身装配区、器身整理区、总装区、组装区、注油静放区、绕线机组区、箔绕机组区、试验区、周转中心区、检验存储区、成品区待实验区;建设储油罐区,位于生产车间外西北侧,储存油品为变压器油。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7500台35kV及以下油浸式变压器。项目总投资为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96万元,占总投资的1.6%。
项目为新建项目,在满足园区规划及规划环评相关要求,并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可行。
二、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储油罐、储油罐装料、原油过滤及真空注油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焊接产生的颗粒物采用移动式烟尘净化器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废气中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表A.1中限值要求;厂界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二)加强水环境保护,本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园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尔沁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厂区排放废水需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同时满足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尔沁工业区污水处理厂收水水质要求。做好涉及污水的坑、池、管网及油罐区的防渗措施。
(三)严格控制噪声环境影响。项目厂界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四)加强固废管理。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废焊头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滤膜由生产厂家直接回收处理;废变压器油、废油渣、废滤芯、废机油、废导热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厂内分类垃圾桶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置。项目须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管理和处置。
(五)做好项目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建设单位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要求。
(六)严格执行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其他环境影响防治对策,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其他要求
(一)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主验收。
(二)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环境保护措施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重大变动,应当在开工前重新报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如自取得环评批复之日起5年未开工建设,在开工前环评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三)由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监察及环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主办单位: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蒙ICP备20000293号 网站标识码:150100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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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沙尔沁镇阳光大街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索 引 号 | 000201320KSP/2025-0004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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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 ||
| 发文机构 | 投资促进局(政务服务局) | ||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5-10-16 | ||
| 公文时效 | |||
内蒙古双杰塞都电气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内蒙古双杰塞都电气有限公司新能源电力装备智能制造项目环评审批的申请》,及由内蒙古环亚环保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的《内蒙古双杰塞都电气有限公司新能源电力装备智能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等相关资料收悉。经我局审议,同意该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尔沁工业区,利用内蒙古双杰塞都电气有限公司原有4#厂房,建设单层生产车间,包括综合办公区、剪切线区、干燥区、器身装配区、器身整理区、总装区、组装区、注油静放区、绕线机组区、箔绕机组区、试验区、周转中心区、检验存储区、成品区待实验区;建设储油罐区,位于生产车间外西北侧,储存油品为变压器油。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7500台35kV及以下油浸式变压器。项目总投资为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96万元,占总投资的1.6%。
项目为新建项目,在满足园区规划及规划环评相关要求,并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可行。
二、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储油罐、储油罐装料、原油过滤及真空注油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焊接产生的颗粒物采用移动式烟尘净化器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废气中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表A.1中限值要求;厂界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二)加强水环境保护,本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园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尔沁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厂区排放废水需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同时满足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尔沁工业区污水处理厂收水水质要求。做好涉及污水的坑、池、管网及油罐区的防渗措施。
(三)严格控制噪声环境影响。项目厂界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四)加强固废管理。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废焊头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滤膜由生产厂家直接回收处理;废变压器油、废油渣、废滤芯、废机油、废导热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厂内分类垃圾桶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置。项目须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管理和处置。
(五)做好项目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建设单位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要求。
(六)严格执行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其他环境影响防治对策,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其他要求
(一)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主验收。
(二)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环境保护措施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重大变动,应当在开工前重新报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如自取得环评批复之日起5年未开工建设,在开工前环评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三)由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监察及环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