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201320KSP/2024-00038 | 主题分类 | 公路;城乡建设含住房;土地 |
发布机构 | 投资促进局(政务服务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4-02-06 | 公文时效 |
土默特左旗沙尔沁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沙尔沁镇人民政府关于审批<沙尔沁镇G209街面整治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申请函》(沙镇发〔2024〕10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查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编号:2308-150172-04-05-982554
二、项目名称:沙尔沁镇G209街面整治提升项目
三、建设单位:土默特左旗沙尔沁镇人民政府
四、建设地址: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尔沁镇G209国道两侧(西什拉乌素村至小营子村)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改造范围为G209国道两侧(沙尔沁镇西什拉乌素村至小营子村)长约17km。改造内容为:门头牌匾、户外广告更换,建筑外立面改造,卷帘门拆除更换喷漆,路面维修等。
六、设计范围及设计方案
(1)修缮工程
1、广告牌拆除及新建9494.24㎡;
2、屋面及外墙涂料183160.35㎡;
3、拆除及更换卷帘门1850㎡;
4、维修卷帘门4800㎡;
5、拆除及更换玻璃1200㎡;
6、外墙保温维修884.34㎡;
7、制作铁皮水槽工程680m;
8、DN110安装落水管工程2300m。
(2)室外配套维修工程
1、网线托架(角钢)1000m;
2、清除杂草4000㎡;
3、拆除及更换面包砖硬化工程(含道牙子)3253.25㎡;
4、维修混凝土路面1426.77㎡;
5、电信杆拆除80根;
6、停车位划线2500.86㎡。
七、项目投资总额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856.47万元,全部为政府投资。
八、建设工期:2023年8月—2023年12月
九、环保、消防、职业安全和节能
下一阶段应根据相关批复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有关手续,落实消防、安全、节能、环保等措施。
十、请据此批复文件及专家审查意见和现行有关规范要求,进一步优化和完善设计和施工方案,严格控制工程造价,防止建设过程中人为的设计变更,督促项目业主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市有关规定和程序落实资金和开展招投标工作,并做好工程建设的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建设工期。工程实施中,如有工程变更,须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现行规范标准执行。在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及时与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取得上级主管部门许可。
附件:总概算表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促进局(政务服务局)
2024年2月6日
主办单位: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蒙ICP备20000293号 网站标识码:1501000013
蒙公网安备15010502000012号 邮编:010111 邮箱:hhkfqxxgz@163.com
地址: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沙尔沁镇阳光大街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索 引 号 | 000201320KSP/2024-0003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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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公路;城乡建设含住房;土地 | ||
发文机构 | 投资促进局(政务服务局) |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4-02-06 | ||
公文时效 |
土默特左旗沙尔沁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沙尔沁镇人民政府关于审批<沙尔沁镇G209街面整治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申请函》(沙镇发〔2024〕10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查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编号:2308-150172-04-05-982554
二、项目名称:沙尔沁镇G209街面整治提升项目
三、建设单位:土默特左旗沙尔沁镇人民政府
四、建设地址: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尔沁镇G209国道两侧(西什拉乌素村至小营子村)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改造范围为G209国道两侧(沙尔沁镇西什拉乌素村至小营子村)长约17km。改造内容为:门头牌匾、户外广告更换,建筑外立面改造,卷帘门拆除更换喷漆,路面维修等。
六、设计范围及设计方案
(1)修缮工程
1、广告牌拆除及新建9494.24㎡;
2、屋面及外墙涂料183160.35㎡;
3、拆除及更换卷帘门1850㎡;
4、维修卷帘门4800㎡;
5、拆除及更换玻璃1200㎡;
6、外墙保温维修884.34㎡;
7、制作铁皮水槽工程680m;
8、DN110安装落水管工程2300m。
(2)室外配套维修工程
1、网线托架(角钢)1000m;
2、清除杂草4000㎡;
3、拆除及更换面包砖硬化工程(含道牙子)3253.25㎡;
4、维修混凝土路面1426.77㎡;
5、电信杆拆除80根;
6、停车位划线2500.86㎡。
七、项目投资总额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856.47万元,全部为政府投资。
八、建设工期:2023年8月—2023年12月
九、环保、消防、职业安全和节能
下一阶段应根据相关批复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有关手续,落实消防、安全、节能、环保等措施。
十、请据此批复文件及专家审查意见和现行有关规范要求,进一步优化和完善设计和施工方案,严格控制工程造价,防止建设过程中人为的设计变更,督促项目业主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市有关规定和程序落实资金和开展招投标工作,并做好工程建设的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建设工期。工程实施中,如有工程变更,须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现行规范标准执行。在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及时与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取得上级主管部门许可。
附件:总概算表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促进局(政务服务局)
2024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