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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201320KRS/2024-00002 主题分类 人事工作
发布机构 科技人才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4-01-30 公文时效

关于做好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18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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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中心)、各园区管理办公室、沙尔沁镇,相关企事业单位:

为全面推进分类分层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体系建设,开展大规模知识更新继续教育,持续提升专业技术人员能力素质,根据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全市2024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呼人社办发﹝2024﹞3号)精神,结合经开区实际,现就做好经开区2024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培训内容和学时要求

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本年度继续教育培训时间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可登录hppt://jjjskfq.chinahrt.cn/进行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

(一)公需科目。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切实办好“两件大事”,在科技创新、数字经济、绿色发展及乡村振兴等领域开展培训。公需科目实行网络培训,考试合格后取得相应学时。

(二)专业科目。专业科目培训内容应与专业技术人员从事工作及申报职称专业相近或一致。学员在学习完成所有课程后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取得成绩,学员自行打印培训合格证书,作为学时备案的依据。

二、应用要求

继续教育培训是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聘任和申报职称评审的重要条件,企事业单位应支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提高必要的学习条件、时间和相关保障。

(一)申报职称评审学时要求: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中级职称评审,需完成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符合学时减免政策人员按相关规定执行);申报初级职称评审,需完成当年(2024年)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

(二)申请考核认定学时要求:高等院校毕业生在乡镇、村基层单位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申请考核认定职称时,应按照考核认定要求年限完成继续教育学习。

三、减免规定

(一)按年龄减免学时规定: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不再要求继续教育学时;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完成近三年中一个年度学时要求即可。

(二)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和基层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学时规定:鼓励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和乡镇等基层一线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在参加2024年度职称评审时,不要求继续教育学时,相关学习经历作为评审参考因素。

(三)出站博士后申报职称学时规定:在站期间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或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出站后留在呼和浩特市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请考核认定高级职称时,不要求继续教育学时。

(四)疫情防控一线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学时规定:符合疫情防控职称评审倾斜政策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时,不要求疫情防控年度的继续教育学时。

(五)“三科”教师业务培训学时规定:全市教材改革涉及的“三科”教师参加业务集中培训和线上培训的学时均可计入当年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时。

(六)学时折合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各类高研班、论坛、学术交流、进修考察等培训学习,均可依据相关证书折合相应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时,凡在自治区参加各类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视同完成取得证书年度的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时要求。

(七)从党政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人员学时规定: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转任到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当年参加职称评审时,不要求继续教育学时;非当年参加评审的,应按转任实际年限(年度),完成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八)技能人员申报职称学时规定: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评审时,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或其他专业培训取得的学时可1:1折合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时。

(九)破格人员学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破格申报职称评审时,按实际任职年限(年度),完成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四、培训费用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费用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培训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发改费字〔2018〕1399号)收取,公需科目30个学时共75元,专业科目2.5元/学时,学员须自行登陆网络平台进行缴费激活课程后学习。

五、审验要求

2024年起不再人工开审验卡,全面实行网上办理。学员必须同时完成公需科目、专业科目的学习、考试后,才能在网上自行打印审验卡。打印审验卡,培训情况报告审核通过后,学员登录内蒙古人才信息库(www.nmgrck.cn)自行打印审验卡。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人才局

2024年1月30日


( 联系人:李温馨;联系电话:81278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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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主办单位: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蒙ICP备20000293号 网站标识码:1501000013

蒙公网安备15010502000012号 邮编:010111 邮箱:hhkfqxxgz@163.com

地址: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沙尔沁镇阳光大街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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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201320KRS/2024-00002
主题分类 人事工作
发文机构 科技人才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4-01-30
公文时效

关于做好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2-18 16:37    
来源: 科技人才局

各部门(中心)、各园区管理办公室、沙尔沁镇,相关企事业单位:

为全面推进分类分层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体系建设,开展大规模知识更新继续教育,持续提升专业技术人员能力素质,根据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全市2024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呼人社办发﹝2024﹞3号)精神,结合经开区实际,现就做好经开区2024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培训内容和学时要求

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本年度继续教育培训时间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可登录hppt://jjjskfq.chinahrt.cn/进行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

(一)公需科目。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切实办好“两件大事”,在科技创新、数字经济、绿色发展及乡村振兴等领域开展培训。公需科目实行网络培训,考试合格后取得相应学时。

(二)专业科目。专业科目培训内容应与专业技术人员从事工作及申报职称专业相近或一致。学员在学习完成所有课程后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取得成绩,学员自行打印培训合格证书,作为学时备案的依据。

二、应用要求

继续教育培训是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聘任和申报职称评审的重要条件,企事业单位应支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提高必要的学习条件、时间和相关保障。

(一)申报职称评审学时要求: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中级职称评审,需完成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符合学时减免政策人员按相关规定执行);申报初级职称评审,需完成当年(2024年)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

(二)申请考核认定学时要求:高等院校毕业生在乡镇、村基层单位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申请考核认定职称时,应按照考核认定要求年限完成继续教育学习。

三、减免规定

(一)按年龄减免学时规定: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不再要求继续教育学时;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完成近三年中一个年度学时要求即可。

(二)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和基层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学时规定:鼓励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和乡镇等基层一线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在参加2024年度职称评审时,不要求继续教育学时,相关学习经历作为评审参考因素。

(三)出站博士后申报职称学时规定:在站期间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或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出站后留在呼和浩特市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请考核认定高级职称时,不要求继续教育学时。

(四)疫情防控一线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学时规定:符合疫情防控职称评审倾斜政策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时,不要求疫情防控年度的继续教育学时。

(五)“三科”教师业务培训学时规定:全市教材改革涉及的“三科”教师参加业务集中培训和线上培训的学时均可计入当年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时。

(六)学时折合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各类高研班、论坛、学术交流、进修考察等培训学习,均可依据相关证书折合相应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时,凡在自治区参加各类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视同完成取得证书年度的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时要求。

(七)从党政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人员学时规定: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转任到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当年参加职称评审时,不要求继续教育学时;非当年参加评审的,应按转任实际年限(年度),完成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八)技能人员申报职称学时规定: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评审时,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或其他专业培训取得的学时可1:1折合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时。

(九)破格人员学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破格申报职称评审时,按实际任职年限(年度),完成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四、培训费用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费用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培训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发改费字〔2018〕1399号)收取,公需科目30个学时共75元,专业科目2.5元/学时,学员须自行登陆网络平台进行缴费激活课程后学习。

五、审验要求

2024年起不再人工开审验卡,全面实行网上办理。学员必须同时完成公需科目、专业科目的学习、考试后,才能在网上自行打印审验卡。打印审验卡,培训情况报告审核通过后,学员登录内蒙古人才信息库(www.nmgrck.cn)自行打印审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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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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