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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201320KRS/2026-00033 主题分类 科技
发布机构 科技人才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6-09-16 公文时效

关于发布 2026 年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 “先投后股”科技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18 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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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创新财政科技资金支持模式,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根据《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开展“先投后股”科技项目的工作方案》(呼开管发〔2026〕38号)《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先投后股”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呼开管发〔2026〕39 号)有关规定,现将2026年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先投后股”科技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聚焦经开区生物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现代装备制造三大主导产业及低空经济、人工智能等符合自治区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企业。

二、征集时间

实行常态化征集,全年受理、成熟一批、评审一批。

三、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须同时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一)经营条件。原则上应为在经开区内经营的企业,成立时间一般不超过5年。企业股权结构清晰,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具备完善的科技项目、科研经费内部管理制度,拥有稳定、结构合理的研发团队,能够满足后期财政资金股权转换相关工作要求。

(二)自筹投入条件。企业实缴资金原则上不低于申报项目总投入的10%。

(三)科研条件。具备与项目相适应的科研团队与先进技术;项目符合经开区产业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开发价值及产业化前景,商业计划及技术路线清晰,实施方案合理。

(四)知识产权条件。项目相关知识产权权属清晰,不存在争议和纠纷。

(五)科研诚信与信用条件。企业、企业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应遵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信用领域“黑名单”记录。

(六)以赛代评绿色通道。获得国家颠覆性技术大赛、国家、自治区创新创业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其他同级同类创新创业赛事三等奖及以上奖项,且满足本条前述全部条件的项目,可享受绿色通道,免公开申报、精简申报材料,不再开展前期竞争性评审。项目经尽职调查、技术可行性复核合格后,按本办法规定程序予以支持。

四、支持方式

采取“先投后股”模式,先投阶段以科技项目形式给予财政资金扶持;项目达到约定转股条件,将财政扶持资金按约定转换为企业股权,开展持股管理并适时退出。单个项目支持资金原则上不超过项目申报总投入50%,最高不超过 1000万元,对符合自治区五大任务方向,且对原创核心技术创新项目、可引领产业升级的共性关键技术、可填补国内空白的重大技术创新项目,支持金额可适当提高。

五、申报材料

(一)企业主体申报

填报《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先投后股”科技项目申请书》(附件);

(二)以赛代评绿色通道项目

除提交上述材料外,额外提交赛事获奖证书、官方赛事公示等获奖证明材料。

六、申报方式

填写《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先投后股”科技项目申请书》,并按要求准备有关证明材料,将申请书 Word版、盖章PDF扫描件及全部盖章佐证材料发送邮箱:kjrckfq@163.com;邮件标题格式:经开区先投后股申报-〔项目名称〕-申报单位。纸质版材料根据后续通知另行递送。

七、政策咨询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人才局、投资促进局(政务服务局)

咨询电话:0471-8127853、0471-8125935

电子邮箱:kjrckfq@163.com 

附件:《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先投后股”科技项目申请书》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人才局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促进局(政务服务局)

2026年9月16日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先投后股”科技项目申请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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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主办单位: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蒙ICP备20000293号 网站标识码:1501000013

蒙公网安备15010502000012号 邮编:010111 邮箱:hhkfqxxgz@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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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201320KRS/2026-00033
主题分类 科技
发文机构 科技人才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6-09-16
公文时效

关于发布 2026 年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 “先投后股”科技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9-18 14:19    
来源: 科技人才局

各有关单位:

为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创新财政科技资金支持模式,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根据《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开展“先投后股”科技项目的工作方案》(呼开管发〔2026〕38号)《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先投后股”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呼开管发〔2026〕39 号)有关规定,现将2026年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先投后股”科技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聚焦经开区生物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现代装备制造三大主导产业及低空经济、人工智能等符合自治区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企业。

二、征集时间

实行常态化征集,全年受理、成熟一批、评审一批。

三、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须同时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一)经营条件。原则上应为在经开区内经营的企业,成立时间一般不超过5年。企业股权结构清晰,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具备完善的科技项目、科研经费内部管理制度,拥有稳定、结构合理的研发团队,能够满足后期财政资金股权转换相关工作要求。

(二)自筹投入条件。企业实缴资金原则上不低于申报项目总投入的10%。

(三)科研条件。具备与项目相适应的科研团队与先进技术;项目符合经开区产业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开发价值及产业化前景,商业计划及技术路线清晰,实施方案合理。

(四)知识产权条件。项目相关知识产权权属清晰,不存在争议和纠纷。

(五)科研诚信与信用条件。企业、企业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应遵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信用领域“黑名单”记录。

(六)以赛代评绿色通道。获得国家颠覆性技术大赛、国家、自治区创新创业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其他同级同类创新创业赛事三等奖及以上奖项,且满足本条前述全部条件的项目,可享受绿色通道,免公开申报、精简申报材料,不再开展前期竞争性评审。项目经尽职调查、技术可行性复核合格后,按本办法规定程序予以支持。

四、支持方式

采取“先投后股”模式,先投阶段以科技项目形式给予财政资金扶持;项目达到约定转股条件,将财政扶持资金按约定转换为企业股权,开展持股管理并适时退出。单个项目支持资金原则上不超过项目申报总投入50%,最高不超过 1000万元,对符合自治区五大任务方向,且对原创核心技术创新项目、可引领产业升级的共性关键技术、可填补国内空白的重大技术创新项目,支持金额可适当提高。

五、申报材料

(一)企业主体申报

填报《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先投后股”科技项目申请书》(附件);

(二)以赛代评绿色通道项目

除提交上述材料外,额外提交赛事获奖证书、官方赛事公示等获奖证明材料。

六、申报方式

填写《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先投后股”科技项目申请书》,并按要求准备有关证明材料,将申请书 Word版、盖章PDF扫描件及全部盖章佐证材料发送邮箱:kjrckfq@163.com;邮件标题格式:经开区先投后股申报-〔项目名称〕-申报单位。纸质版材料根据后续通知另行递送。

七、政策咨询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人才局、投资促进局(政务服务局)

咨询电话:0471-8127853、0471-8125935

电子邮箱:kjrckfq@163.com 

附件:《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先投后股”科技项目申请书》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人才局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促进局(政务服务局)

2026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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