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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201320KZJ/2026-00021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建设管理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6-07-20 公文时效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关于第三方消防技术服务项目的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20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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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采用比选方式组织采购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第三方消防技术服务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第三方消防技术服务项目》。

(二)服务内容:根据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工作需要,选择具有消防专业技术服务能力的机构为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类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工程、石化类等其他建设工程提供消防技术服务,协助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完成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抽查等工作,并根据需要提供专家开展现场消防技术服务。

(三)服务期:365 日历天/年(每年度服务期结束后由采购人对服务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采购人可连续续签合同两次,即为三年)。

(四)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预算金额:20万元。

(六)选定单位数量:本项目选定家数为1家。

二、参选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二)资格审查时,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用情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供应商应符合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四)项目负责人应为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或暖通)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或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且同时具有副高级(含)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年龄不超过65周岁(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和职称证书扫描件);项目负责人近5年内未因违反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受到行政处罚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五)技术负责人应为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或暖通)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或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且同时具有副高级(含)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年龄不超过65周岁(提供技术负责人注册证书和职称证书扫描件);技术负责人近5年内未因违反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受到行政处罚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比选文件获取的时间、方式

(一)时间:2026年7月21日至2026年7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4:50。

(二)方式:现场获取,供应商获取比选文件时需将以下资料提供三套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胶装成册。资料提供不全者或未装订成册将拒绝接收。迟到(以报名截止时间为准)的报名申请资料将被拒绝。

(三)递交地址: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1号楼B座2016室。

(四)获取比选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需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报名的必须提供经本单位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格式自拟,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

2.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营业执照;

3.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

4.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用情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的截图,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截图;

8.项目负责人应为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或暖通)或一级注册电气工程师或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且同时具有副高级(含)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扫描件;年龄不超过65周岁(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和职称证书扫描件);并且项目负责人近5年内未因违反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受到行政处罚承诺函(格式自拟);

9.技术负责人应为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或暖通)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或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且同时具有副高级(含)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年龄不超过65周岁(提供技术负责人注册证书和职称证书扫描件);并且技术负责人近5年内未因违反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受到行政处罚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10.供应商信息表(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包括供应商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递交参选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截止时间:2026年7月23日下午4:50。

(二)递交地点: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1号楼B座2016室。

(三)开标时间:2026年7月24日上午10:00。

(四)开标地点: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2003会议室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hetdz.huhhot.gov.cn)

六、其它说明

此次比选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我单位此项目比选小组将以现场打分的形式,综合分析供应商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选出预成交人。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 梁云杰   

联系电话:0471-8127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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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主办单位: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蒙ICP备20000293号 网站标识码:1501000013

蒙公网安备15010502000012号 邮编:010111 邮箱:hhkfqxxgz@163.com

地址: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沙尔沁镇阳光大街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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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201320KZJ/2026-00021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构 建设管理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6-07-20
公文时效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关于第三方消防技术服务项目的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7-20 16:08    
来源: 建设管理局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采用比选方式组织采购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第三方消防技术服务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第三方消防技术服务项目》。

(二)服务内容:根据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工作需要,选择具有消防专业技术服务能力的机构为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类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工程、石化类等其他建设工程提供消防技术服务,协助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完成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抽查等工作,并根据需要提供专家开展现场消防技术服务。

(三)服务期:365 日历天/年(每年度服务期结束后由采购人对服务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采购人可连续续签合同两次,即为三年)。

(四)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预算金额:20万元。

(六)选定单位数量:本项目选定家数为1家。

二、参选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二)资格审查时,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用情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供应商应符合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四)项目负责人应为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或暖通)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或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且同时具有副高级(含)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年龄不超过65周岁(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和职称证书扫描件);项目负责人近5年内未因违反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受到行政处罚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五)技术负责人应为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或暖通)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或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且同时具有副高级(含)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年龄不超过65周岁(提供技术负责人注册证书和职称证书扫描件);技术负责人近5年内未因违反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受到行政处罚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比选文件获取的时间、方式

(一)时间:2026年7月21日至2026年7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4:50。

(二)方式:现场获取,供应商获取比选文件时需将以下资料提供三套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胶装成册。资料提供不全者或未装订成册将拒绝接收。迟到(以报名截止时间为准)的报名申请资料将被拒绝。

(三)递交地址: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1号楼B座2016室。

(四)获取比选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需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报名的必须提供经本单位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格式自拟,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

2.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营业执照;

3.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

4.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用情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的截图,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截图;

8.项目负责人应为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或暖通)或一级注册电气工程师或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且同时具有副高级(含)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扫描件;年龄不超过65周岁(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和职称证书扫描件);并且项目负责人近5年内未因违反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受到行政处罚承诺函(格式自拟);

9.技术负责人应为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或暖通)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或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且同时具有副高级(含)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年龄不超过65周岁(提供技术负责人注册证书和职称证书扫描件);并且技术负责人近5年内未因违反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受到行政处罚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10.供应商信息表(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包括供应商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递交参选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截止时间:2026年7月23日下午4:50。

(二)递交地点: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1号楼B座2016室。

(三)开标时间:2026年7月24日上午10:00。

(四)开标地点: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2003会议室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hetdz.huhhot.gov.cn)

六、其它说明

此次比选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我单位此项目比选小组将以现场打分的形式,综合分析供应商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选出预成交人。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 梁云杰   

联系电话:0471-8127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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