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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0 16:55  来源: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严格依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通过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hetdz.huhhot.gov.cn/?1)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综合科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沙尔沁镇阳光大街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号办公楼2楼2-2006室;邮编:010111;电话:0471-8127755;传真:0471-8127755)。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重要抓手、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要求,及时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加大,信息公开意识和能力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功能和作用不断发挥,切实满足了社会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

(一)主动公开情况。通过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42条,其中年度报告1条、统计信息类12条、规划计划类1条、重点领域信息8条、通知公告类15条、财政预决算类2条、其他类3条。通过“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微信公众号公开党建教育、助农帮扶、项目认定通告、重要会议活动等信息76条,累计阅读量23660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依申请公开稳步推进、逐步规范,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严格做好涉及经济发展局依申请公开受理答复工作。2024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无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及保密审查的要求,建立健全信息审核发布机制,从各科室采集信息源,经专人初审、科室负责人复审、分管领导终审三道关卡,确保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重要信息由主要领导审签,做到逐级把关、层层负责。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针对办公地址搬迁、领导工作变动,我局在第一时间修订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确保指南信息及时、规范更新。二是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并加强人员管理培训,定期对上传的政府信息进行复查和修改,进一步提升发布信息质量。三是严格发文审核,落实审核制度。做好公开与涉密信息的鉴别,确保发文信息不出错。

(五)监督保障情况。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强化日常监督保障措施,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安排部署,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积极畅通渠道,广泛接受监督,形成用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657.9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和进展,但与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一)存在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业务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策解读质量不高,要素不全、形式单一问题仍然存在。三是在信息发布的形式上、新媒体的渠道应用中还有很大的拓展空间。

(二)改进措施

一是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处理信息的业务能力,熟练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规范,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数量。二是组织学习优秀政策解读案例,加强对新政策、新法规的解读和公开,提高信息传播的效果和影响力,增强公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三是拓展主动公开信息内容的广度和深度,鼓励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政府公开信息发布的监督,加强对公众参与的引导和回应,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局无其他需要说明事项。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202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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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1-10 16:55    
来源: 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严格依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通过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hetdz.huhhot.gov.cn/?1)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综合科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沙尔沁镇阳光大街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号办公楼2楼2-2006室;邮编:010111;电话:0471-8127755;传真:0471-8127755)。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重要抓手、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要求,及时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加大,信息公开意识和能力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功能和作用不断发挥,切实满足了社会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

(一)主动公开情况。通过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42条,其中年度报告1条、统计信息类12条、规划计划类1条、重点领域信息8条、通知公告类15条、财政预决算类2条、其他类3条。通过“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微信公众号公开党建教育、助农帮扶、项目认定通告、重要会议活动等信息76条,累计阅读量23660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依申请公开稳步推进、逐步规范,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严格做好涉及经济发展局依申请公开受理答复工作。2024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无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及保密审查的要求,建立健全信息审核发布机制,从各科室采集信息源,经专人初审、科室负责人复审、分管领导终审三道关卡,确保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重要信息由主要领导审签,做到逐级把关、层层负责。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针对办公地址搬迁、领导工作变动,我局在第一时间修订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确保指南信息及时、规范更新。二是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并加强人员管理培训,定期对上传的政府信息进行复查和修改,进一步提升发布信息质量。三是严格发文审核,落实审核制度。做好公开与涉密信息的鉴别,确保发文信息不出错。

(五)监督保障情况。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强化日常监督保障措施,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安排部署,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积极畅通渠道,广泛接受监督,形成用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657.9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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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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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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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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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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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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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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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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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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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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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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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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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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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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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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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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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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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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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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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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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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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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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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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和进展,但与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一)存在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业务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策解读质量不高,要素不全、形式单一问题仍然存在。三是在信息发布的形式上、新媒体的渠道应用中还有很大的拓展空间。

(二)改进措施

一是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处理信息的业务能力,熟练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规范,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数量。二是组织学习优秀政策解读案例,加强对新政策、新法规的解读和公开,提高信息传播的效果和影响力,增强公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三是拓展主动公开信息内容的广度和深度,鼓励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政府公开信息发布的监督,加强对公众参与的引导和回应,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局无其他需要说明事项。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202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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