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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201320KZS/2026-00054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经济发展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6-09-20 公文时效

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先进级智能工厂(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20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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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各企业: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先进级智能工厂(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内工信装工字〔2026〕466号)和呼和浩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范围

申报主体在自治区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石油石化、有色金属、烟草、汽车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申报,须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和产品均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

(二)基础条件

1.企业近三年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等事故,无违法违规行为,未违反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2.申报主体工厂使用的关键技术装备、工业软件、操作系统、系统解决方案等安全可控,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风险可控。

3.申报主体已建立智能工厂统筹规划、建设和运营的组织机构,拥有一定数量的智能制造专业人才。

4.申报主体已完成智能工厂建设,通过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www.c3mep.cn)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评估等级须达到国家标准《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GB/T39116-2020)二级及以上。

(三)建设内容要求

企业参考《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年版)》,围绕工厂建设、研发设计、生产作业、生产管理、运营管理等开展智能工厂建设,且至少覆盖生产作业、生产管理、运营管理三个环节,涉及场景数量大于10个。

1.工厂建设:开展车间级、工厂级数字化规划与建设,对工艺路线、产线布局和物流路径等进行模拟仿真;广泛部署安全可控的智能制造装备、工业软件和系统(含工业控制系统);建立必要的数字基础设施,开展关键数据治理工作。

2.研发设计:基于数字模型,开展产品与工艺研发设计、协同仿真、迭代优化,实现产品与工艺设计数据的统一管理。

3.生产作业:开展关键装备和工序数智技术应用,实现关键生产过程精准控制、关键工艺分析优化、关键装备异常预警、产品质量动态管控。

4.生产管理:通过对生产执行、仓储物流、设备维护等进行数字化集成管控,实现基于算法模型的智能辅助计划排产和业务流程协同管理,并对安全、能源、环保进行数字化管控。

5.运营管理:通过经营管理与生产作业等业务的数据集成贯通,应用数字化管理工具,实现成本有效管控、客户关系管理、绩效指标动态评估等,开展供应链数字化管理。

(四)建设成效要求

1.参考 GB/T47695-2026 《企业智能制造效能评测方法》,评估智能工厂建设成效,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应处于自治区同行业领先水平。

2.在自治区同行业起到引领带动作用,形成可复制推广的智能制造建设经验和解决方案。

(五)其他条件

申报主体愿意配合开展现场核查、技术推广和典型案例交流等工作,对所有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须提供真实性承诺),并确保申报材料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二、其他事项

(一)申报企业编制《内蒙古自治区先进级智能工厂申报书》(附件3),附有关佐证材料,通过自治区重点产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平台(ht tp://111.56.38.249:1203/)进行线上申报。申报企业应如实、自主填报,并对申报内容真实性负责。

(二)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30日,申报企业将推荐文件、推荐汇总表及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与电子光盘各4份)送至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2号楼2楼工信科。


附件:

1.《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年版)》

2.内蒙古自治区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2026年新版)

3.内蒙古自治区先进级智能工厂申报书

4.内蒙古自治区先进级智能工厂推荐汇总表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2026年9月20日


附件1:《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年版)》.pdf
附件2:内蒙古自治区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2026年新版).wps
附件3:内蒙古自治区先进级智能工厂申报书.wps
附件4:内蒙古自治区先进级智能工厂推荐汇总表.wps
文件下载

政策解读

主办单位: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蒙ICP备20000293号 网站标识码:1501000013

蒙公网安备15010502000012号 邮编:010111 邮箱:hhkfqxxgz@163.com

地址: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沙尔沁镇阳光大街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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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201320KZS/2026-00054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构 经济发展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6-09-20
公文时效

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先进级智能工厂(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9-20 16:17    
来源: 经济发展局

园区各企业: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先进级智能工厂(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内工信装工字〔2026〕466号)和呼和浩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范围

申报主体在自治区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石油石化、有色金属、烟草、汽车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申报,须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和产品均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

(二)基础条件

1.企业近三年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等事故,无违法违规行为,未违反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2.申报主体工厂使用的关键技术装备、工业软件、操作系统、系统解决方案等安全可控,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风险可控。

3.申报主体已建立智能工厂统筹规划、建设和运营的组织机构,拥有一定数量的智能制造专业人才。

4.申报主体已完成智能工厂建设,通过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www.c3mep.cn)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评估等级须达到国家标准《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GB/T39116-2020)二级及以上。

(三)建设内容要求

企业参考《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年版)》,围绕工厂建设、研发设计、生产作业、生产管理、运营管理等开展智能工厂建设,且至少覆盖生产作业、生产管理、运营管理三个环节,涉及场景数量大于10个。

1.工厂建设:开展车间级、工厂级数字化规划与建设,对工艺路线、产线布局和物流路径等进行模拟仿真;广泛部署安全可控的智能制造装备、工业软件和系统(含工业控制系统);建立必要的数字基础设施,开展关键数据治理工作。

2.研发设计:基于数字模型,开展产品与工艺研发设计、协同仿真、迭代优化,实现产品与工艺设计数据的统一管理。

3.生产作业:开展关键装备和工序数智技术应用,实现关键生产过程精准控制、关键工艺分析优化、关键装备异常预警、产品质量动态管控。

4.生产管理:通过对生产执行、仓储物流、设备维护等进行数字化集成管控,实现基于算法模型的智能辅助计划排产和业务流程协同管理,并对安全、能源、环保进行数字化管控。

5.运营管理:通过经营管理与生产作业等业务的数据集成贯通,应用数字化管理工具,实现成本有效管控、客户关系管理、绩效指标动态评估等,开展供应链数字化管理。

(四)建设成效要求

1.参考 GB/T47695-2026 《企业智能制造效能评测方法》,评估智能工厂建设成效,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应处于自治区同行业领先水平。

2.在自治区同行业起到引领带动作用,形成可复制推广的智能制造建设经验和解决方案。

(五)其他条件

申报主体愿意配合开展现场核查、技术推广和典型案例交流等工作,对所有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须提供真实性承诺),并确保申报材料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二、其他事项

(一)申报企业编制《内蒙古自治区先进级智能工厂申报书》(附件3),附有关佐证材料,通过自治区重点产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平台(ht tp://111.56.38.249:1203/)进行线上申报。申报企业应如实、自主填报,并对申报内容真实性负责。

(二)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30日,申报企业将推荐文件、推荐汇总表及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与电子光盘各4份)送至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2号楼2楼工信科。


附件:

1.《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年版)》

2.内蒙古自治区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2026年新版)

3.内蒙古自治区先进级智能工厂申报书

4.内蒙古自治区先进级智能工厂推荐汇总表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202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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