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201320KZS/2026-00019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经济发展局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6-05-20 | 公文时效 |
各驻区企业:
按照呼和浩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和复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现将开展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评价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复核)条件
(一)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按照属地原则自愿申报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23年认定或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提出复核申请。
(二)申请和复核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重大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重大环境违法行为、严重质量问题、严重违反相关行业管理规定。
(三)申请和复核企业应满足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
1.已获得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称号,截至上年末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 3年以上。
2.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达1500万元以上或近两年新增股权投资(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总额2000 万元以上,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80%,上年末资产负债率不超过80%。
3.近两年研发费用均不低于 100万元,且每年占营业收入比重均不低于 3%。
4.拥有1项以上与主导产品相关的Ⅰ类知识产权,且实际应用并已产生经济效益。对近三年获得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排名前三)或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的企业,不考察本项指标。
5.主导产品在国内或国际细分市场占有率较为靠前,且享有一定知名度、影响力。
6.本年度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评价得分达50分以上(复核企业近两年任意一年达50分以上即可)。指标体系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二、申报(复核)及审核流程
(一)企业申报(复核)。申报企业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 zjtx.miit.gov.cn)点击“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去申报”或“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去复核”。企业申报(复核)线上填报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2026年6月20日,逾期申报系统将关闭,不再受理。申报(复核)企业应自主、如实填写申请表,将申请表下载打印并盖章,扫描形成 PDF,并按照《佐证资料清单》(附件1)准备相应材料,将申请表与佐证材料合并为一个压缩文件或合并为一个PDF,上传至系统内,即可完成申报。
(二)初核及推荐。经开区经发局对企业申报信息及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并将推荐企业报送至盟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各盟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结合旗县区初审意见,对申报企业信息及佐证材料进行初核,并对企业资质和材料合规性把关负责。于6月1日前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2)、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推荐汇总表(附件3)、企业申报(复核)材料(2份纸质、2份光盘)报送至经开区经发局工信科,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成松灏,0471-8127289。
(三)审核及认定。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对推荐的企业申报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工作情况开展抽查或核查,并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认定为 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三、有关要求
(一)申报(复核)企业需如实、自主填报,按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如发现企业存在数据造假情形,将取消认定且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同时自治区工信厅从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开展审核认定相关工作,企业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请谨慎防范不良中介机构。
(二)请各盟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做好政策解读,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完成申报,同时把好审核推荐关,确保申报企业材料完整、准确,按时完成初核及推荐工作。
附件:1.佐证资料清单
2.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推荐汇总表
3.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推荐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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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000201320KZS/2026-00019 | ||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 发文机构 | 经济发展局 | ||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6-05-20 | ||
| 公文时效 | |||
各驻区企业:
按照呼和浩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和复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现将开展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评价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复核)条件
(一)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按照属地原则自愿申报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23年认定或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提出复核申请。
(二)申请和复核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重大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重大环境违法行为、严重质量问题、严重违反相关行业管理规定。
(三)申请和复核企业应满足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
1.已获得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称号,截至上年末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 3年以上。
2.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达1500万元以上或近两年新增股权投资(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总额2000 万元以上,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80%,上年末资产负债率不超过80%。
3.近两年研发费用均不低于 100万元,且每年占营业收入比重均不低于 3%。
4.拥有1项以上与主导产品相关的Ⅰ类知识产权,且实际应用并已产生经济效益。对近三年获得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排名前三)或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的企业,不考察本项指标。
5.主导产品在国内或国际细分市场占有率较为靠前,且享有一定知名度、影响力。
6.本年度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评价得分达50分以上(复核企业近两年任意一年达50分以上即可)。指标体系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二、申报(复核)及审核流程
(一)企业申报(复核)。申报企业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 zjtx.miit.gov.cn)点击“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去申报”或“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去复核”。企业申报(复核)线上填报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2026年6月20日,逾期申报系统将关闭,不再受理。申报(复核)企业应自主、如实填写申请表,将申请表下载打印并盖章,扫描形成 PDF,并按照《佐证资料清单》(附件1)准备相应材料,将申请表与佐证材料合并为一个压缩文件或合并为一个PDF,上传至系统内,即可完成申报。
(二)初核及推荐。经开区经发局对企业申报信息及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并将推荐企业报送至盟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各盟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结合旗县区初审意见,对申报企业信息及佐证材料进行初核,并对企业资质和材料合规性把关负责。于6月1日前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2)、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推荐汇总表(附件3)、企业申报(复核)材料(2份纸质、2份光盘)报送至经开区经发局工信科,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成松灏,0471-8127289。
(三)审核及认定。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对推荐的企业申报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工作情况开展抽查或核查,并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认定为 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三、有关要求
(一)申报(复核)企业需如实、自主填报,按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如发现企业存在数据造假情形,将取消认定且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同时自治区工信厅从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开展审核认定相关工作,企业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请谨慎防范不良中介机构。
(二)请各盟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做好政策解读,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完成申报,同时把好审核推荐关,确保申报企业材料完整、准确,按时完成初核及推荐工作。
附件:1.佐证资料清单
2.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推荐汇总表
3.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推荐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