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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部门信息公开  >  组成部门  >  财政金融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4 09:32  来源:开发区财政审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将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以下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hetdz.huhhot.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局联系(电话:0471-8127877)。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各项工作部署,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切实提升公开质量,不断夯实公开基础,进一步强化财政担当,做好财政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局围绕经开区重点工作,着重做好财政预决算、财政专项资金拨付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开区财政金融局利用经开区门户网站,依法依规公开政府信息15条,主要包括财政预决算信息4条,资金拨付情况6条,政务公开年度报告1条,其他财政信息4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4年,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开发区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积极参加相关业务培训,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不断提升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2024年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局坚持“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经开区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进行保密审查并建立审查记录,经科室负责人、保密工作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负责人审核后予以公开,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局按照经开区统一安排部署,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规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实时维护更新。同时,责令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履行相关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规范、准确。

(五)监督保障机制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重新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发挥统筹规划、综合协调作用,研究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不断完善正向激励和强化考核问责机制,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局在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对照经开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但仍存在公开内容有待细化、公开深度有待加大等问题。为此,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定期进行政务公开内容梳理,对应公开而未公开的文件及时进行更新,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二是进一步丰富政务公开方式。坚持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的原则,继续完善政务公开载体、丰富政务公开形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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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1-14 09:32    
来源: 开发区财政审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将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以下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hetdz.huhhot.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局联系(电话:0471-8127877)。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各项工作部署,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切实提升公开质量,不断夯实公开基础,进一步强化财政担当,做好财政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局围绕经开区重点工作,着重做好财政预决算、财政专项资金拨付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开区财政金融局利用经开区门户网站,依法依规公开政府信息15条,主要包括财政预决算信息4条,资金拨付情况6条,政务公开年度报告1条,其他财政信息4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4年,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开发区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积极参加相关业务培训,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不断提升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2024年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局坚持“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经开区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进行保密审查并建立审查记录,经科室负责人、保密工作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负责人审核后予以公开,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局按照经开区统一安排部署,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规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实时维护更新。同时,责令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履行相关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规范、准确。

(五)监督保障机制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重新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发挥统筹规划、综合协调作用,研究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不断完善正向激励和强化考核问责机制,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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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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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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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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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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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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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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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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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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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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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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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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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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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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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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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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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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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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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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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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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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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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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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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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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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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局在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对照经开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但仍存在公开内容有待细化、公开深度有待加大等问题。为此,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定期进行政务公开内容梳理,对应公开而未公开的文件及时进行更新,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二是进一步丰富政务公开方式。坚持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的原则,继续完善政务公开载体、丰富政务公开形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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