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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部门信息公开  >  组成部门  >  财政金融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9 17:00  来源:开发区财政金融局 

2022年,开发区财政金融局在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现将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开发区财政金融局围绕开发区重点工作,着重做好财政预决算、财政专项资金拨付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22年12月31日,开发区财政金融局充分利用开发区门户网站,依法依规公开政府信息22条,主要包括财政预决算信息4条,直达资金信息12条,政务公开年度报告1条,其他财政信息5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2年,我局严格落实《开发区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不断规范政府信息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流程,积极参加业务培训,全面提升了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2022年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对拟不公开的,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坚持“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进行保密审查并建立审查记录,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同时,切实加强政府信息日常管理,每月5日前将上月政务公开的纸质档案原件报送至开发区政务信息查阅点备案。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按照开发区统一安排部署,及时对开发区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中涉及财政部分进行自查自纠,完善相关信息。同时,责令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履行相关审查制度,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五)监督保障机制

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长负总责,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实施,负责对行政过程中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开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纠正意见。同时,在开发区网站设立了办公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在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具体表现在:一是对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还不够透彻,主动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为此,我局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一是认真组织学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条例内容要求公开工作内容,确保完整、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二是加强工作人员培训,着力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并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新方法、新措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2年,经开区财政金融局按照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已逐项推动落实。

(二)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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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1-29 17:00    
来源: 开发区财政金融局

2022年,开发区财政金融局在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现将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开发区财政金融局围绕开发区重点工作,着重做好财政预决算、财政专项资金拨付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22年12月31日,开发区财政金融局充分利用开发区门户网站,依法依规公开政府信息22条,主要包括财政预决算信息4条,直达资金信息12条,政务公开年度报告1条,其他财政信息5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2年,我局严格落实《开发区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不断规范政府信息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流程,积极参加业务培训,全面提升了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2022年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对拟不公开的,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坚持“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进行保密审查并建立审查记录,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同时,切实加强政府信息日常管理,每月5日前将上月政务公开的纸质档案原件报送至开发区政务信息查阅点备案。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按照开发区统一安排部署,及时对开发区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中涉及财政部分进行自查自纠,完善相关信息。同时,责令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履行相关审查制度,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五)监督保障机制

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长负总责,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实施,负责对行政过程中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开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纠正意见。同时,在开发区网站设立了办公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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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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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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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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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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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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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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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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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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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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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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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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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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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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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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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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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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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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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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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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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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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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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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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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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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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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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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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在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具体表现在:一是对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还不够透彻,主动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为此,我局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一是认真组织学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条例内容要求公开工作内容,确保完整、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二是加强工作人员培训,着力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并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新方法、新措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2年,经开区财政金融局按照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已逐项推动落实。

(二)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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