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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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201320KBG/2023-00006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发布机构 党政办公室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3-03-06 公文时效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
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13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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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各部门(中心)、各园区管理办公室、沙尔沁镇、驻区各单位,各相关企业:

经管委会同意,现将《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专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3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十四五”时期

“无废城市”建设专项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8部门《关于印发<“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固体〔2021〕114号)要求,根据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十四五”期间“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呼政办发〔2023〕4号)精神,结合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指示精神,立足“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的战略定位,从城市发展层面推动固体废物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将“无废城市”建设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相融合,促进固体废物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系统谋划、一体推进。将“无废城市”建设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碳达峰碳中和等国家重大战略和城市建设管理有机融合,坚持“无废城市”建设与生态保护、循环经济、清洁生产、资源化利用、乡村振兴等统筹开展,一体推进。

—-目标导向、重点治理。立足开发区实际情况,强化固体废物管理制度建设,着力解决固体废物产生量大、利用处置能力不足等问题。

—-统筹推进、协同联动。探索建立区域协同机制,推动区域固体废物政策协同、管理协同和执法联动,实现各类固体废物区域间、部门间数据信息互通共享,完善固体废物全过程监管体系,提升固体废物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多元参与、全民共建。构建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的“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格局,建立分工明确、权责清晰的管理体制机制。强化宣传引导,形成全民参与和良性互动的“无废城市”建设社会氛围。

(三)专项工作目标

1.总体目标

通过“无废城市”建设,到2025年,绿色生产和绿色生活方式普遍推行,固体废物源头减量效果显著,粉煤灰等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其他固体废物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水平显著提升,节能减排和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效果显著,固体废物现代化治理能力得到提升,制度、技术、市场和监管体系日臻完善,“无废”理念得到广泛认同,“无废城市”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2.指标体系

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现状值2020年

目标值2025年

计量单位

责任单位

1

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规模以上的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专业企业数量

1

经济技术产业园管理办公室、白塔物流园管理办公室、沙尔沁镇

2

年产值5000万元以上的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骨干企业数量

1

经济技术产业园管理办公室、白塔物流园管理办公室、沙尔沁镇

3

生活领域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城乡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30

35

%

经济技术产业园管理办公室、白塔物流园管理办公室、沙尔沁镇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顶层设计引领,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强化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在经开区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统筹安排下,成立“无废城市”建设专项工作推进办公室(以下简称“无废办”),设在建设管理局,加强与市“无废办”沟通对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统一指导和协调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推动建立分工明确、权责清晰、协同增效和信息共享的“无废城市”协调联动机制,按照职责分工细化部门责任清单和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细化阶段和年度工作任务,全面部署和协同推进“无废城市”建设。(牵头单位:建设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园区管理办公室,沙尔沁镇人民政府)

(二)协同创建文明城市,强化生活源固废管理

1.深化生活垃圾源头分类投放。严格执行市级生活垃圾分类监督考核管理办法,落实奖惩机制。按照“以生活小区为主要建设示范点-以街道(乡镇)为主要建设示范点-城区全覆盖”的流程,推进城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在开展“一镇两村”试点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分类垃圾桶等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的投放使用。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多样化的宣传工作,引导市民群众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青城模式”。城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保持在100%水平。(牵头单位:建设管理局;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园区管理办公室,沙尔沁镇人民政府)

2.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统筹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有害垃圾分类运输网络,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路线。坚持“大分流、小分类”的基本路径,加强装修垃圾、大件垃圾管理,采取预约上门方式做好大件垃圾收运服务。推动电商外卖平台、环卫部门、回收企业等开展多方合作,在重点商圈、大型社区、大中小学校园、快递末端网点等区域投放标识明显的快递包装等回收设施。以建设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示范城市为契机,按照“便于交售”的原则,合理布局再生资源回收网点,推动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建设,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体系相衔接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积极探索“互联网+资源回收”模式,研发、推广普及垃圾分类智能程序和网络公众号,建立完善再生资源分类回收利用信息化平台。到2025年,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牵头单位:建设管理局;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各园区管理办公室,沙尔沁镇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

将“无废城市”建设作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政治任务,推动各园区、沙尔沁镇和各部门间形成统一认识,协同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充分发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领导小组和“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推进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对照任务清单落实责任分工,扎实有效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各项工作。

(二)加强技术支持

充分利用行业协会、企业等外部智库的力量,深化各领域产学研合作,在工业固体废物减量化、农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生活垃圾分类、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等方面加大新技术新工艺研发力度。培养固体废物领域专业人才队伍,积极引进固体废物领域的高精尖专业人才,助力“无废城市”建设。

(三)落实资金保障

强化对“无废城市”建设的资金支持,财政部门要将“无废城市”建设重点任务列入财政预算,保障“无废城市”建设高效有序推进。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集中支持粉煤灰、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等重点领域。综合运用土地、规划、金融等多种政策,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完善投融资机制,鼓励各类资本进入“无废城市”技术研发领域。

(四)加大宣传引领

充分利用线上平台和线下媒体,面向党政机关、学校、社区、企业等,全方位开展“无废城市”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将绿色生活和消费方式等相关内容纳入领导干部培训及市民教育体系。加大违法行为曝光力度,树立先进典型,广泛宣传“无废城市”建设示范社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全方位展示“无废城市”建设取得的突出成绩和重要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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