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201320KBG/2026-00015 | 主题分类 | 扶贫 |
| 发布机构 | 党政办公室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6-05-14 | 公文时效 |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针对当前农村人口因病因灾、因学因意外、因产业失败等突发刚性支出增加或收入锐减导致的返贫致贫风险,经开区立足沙尔沁镇农村实际,创新引入 “防贫保险” 机制,通过市场化保险手段构建防返贫兜底保障网,从源头上筑牢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和其他农村户籍人口的基本生活防线,推动防返贫工作从 “事后救助” 向 “事前预防” 转变。
二、工作要求、目标、任务
(一)工作要求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精准保障、公开透明”原则,以家庭为单位参保,差异化设置保费补贴,确保资金专款专用、闭环管理,理赔流程公开公正,切实提升防贫保险的保障效能。
(二)工作目标
通过保险保障,有效化解各类返贫致贫风险,实现“脱贫人口不返贫、边缘人口不致贫”,健全防返贫长效机制,巩固“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全面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质效。
(三)工作任务
1.全面覆盖沙尔沁镇农村户籍常住人口,实现脱贫户、监测户应保尽保,引导一般农户自愿参保;
2.精准识别致贫返贫风险,按规定标准及时足额赔付,保障困难家庭基本生活;
3.规范保费资金筹集、管理与使用,强化承保机构监管,确保资金安全高效;
4.广泛开展政策宣传,提升群众知晓率和参保积极性,推动政策落地见效。
三、文件依据
依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呼和浩特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四、研判过程
(一)前期调研:深入沙尔沁镇各村开展走访调研,全面摸排农村家庭致贫返贫主要风险点,梳理因病、因灾、因学等致贫因素的影响程度与发生频率,了解群众对兜底保障政策的需求与诉求。
(二)风险评估:结合经开区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实际,对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和一般农户的返贫致贫风险进行分类评估,测算防贫保险的保费规模、赔付标准和资金需求,确保方案科学可行。
(三)多方论证:组织经发局、财政局、沙尔沁镇等相关部门,以及保险机构、村集体代表开展座谈论证,对保障对象、保障范围、保费标准、理赔流程等内容进行反复研讨优化,形成方案初稿。
(四)征求意见:方案初稿形成后,广泛征求各相关部门、镇村干部和群众代表意见,结合反馈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确保方案贴合实际、可操作性强。
五、文件执行范围和有关期限
(一)执行范围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尔沁镇辖区内所有农村户籍常住人口,以家庭为单位参保,具体包括:
1.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认定的脱贫享受政策户;
2.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
3.自愿参保的其他农村户籍人口。
(二)有关期限
防贫保险按年度实施,每年为一个保障周期,自保费缴纳完成并生效之日起计算,在保障周期内按规定承担赔付责任;保费资金未用完部分滚动至下一年度继续使用。
六、核心或重要内容解读
(一)保障对象解读
本保险以家庭为单位,实现沙尔沁镇农村户籍人口全覆盖,其中脱贫户和监测户为重点保障对象,享受更高比例的财政保费补贴,一般农户可自愿参保,体现了政策的普惠性与精准性。
(二)保障范围解读
重点保障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因学、因产业失败及其他不可预见、不可抗拒突发因素,造成家庭刚性支出大幅增加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防贫标准线的情形,有效覆盖了当前农村主要致贫返贫风险点。
(三)保费与补贴标准解读
每人每年保费50元,实行差异化补贴:脱贫户/监测户个人缴10元,财政补贴40元;一般农户个人缴20元,财政补贴30元。既减轻了困难群体的缴费压力,也体现了财政资金的精准帮扶导向。
(四)赔付规则解读
年赔付比例上限为投保资金的100%,赔完即止,未用完资金滚动使用,确保资金持续发挥防贫保障作用;理赔实行闭环流程,限时办结,确保资金及时直达困难群众手中。
七、新旧政策对比,或与之前有关文件的差异
此前经开区主要通过临时救助、低保兜底等传统方式开展防返贫帮扶,本方案与以往政策相比,主要差异体现在:
(一)保障方式不同:从传统的 “事后临时救助” 转变为 “事前保险兜底”,通过市场化机制提前防范风险,帮扶更具主动性和前瞻性;
(二)覆盖范围更广:除脱贫户和监测户外,将一般农村户籍人口纳入保障范围,实现了防贫保障从“重点人群”向“全体农村户籍人口”的延伸;
(三)资金使用更高效:保费资金专款专用、滚动使用,承保机构不以盈利为目的,年度考核不合格将淘汰,确保资金效益最大化;
(四)流程更规范透明:建立了“户申请 —村评议 — 乡镇审核 — 机构勘查 — 审定 — 资金到户”的闭环流程,公开公示、限时办结,避免了传统救助中流程不透明、效率不高的问题。
八、有关政策扶持、优惠或其他帮助
(一)保费补贴优惠:脱贫户和监测户个人仅需缴纳10元,即可享受50元的保费保障,财政补贴比例达 80%;一般农户财政补贴比例为60%,大幅降低了群众参保成本。
(二)多重政策衔接:防贫保险赔付与农村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政策有效衔接,已获其他同类保险足额赔付的,不再重复赔付,实现了政策互补、保障叠加。
(三)免费勘查服务:承保机构提供免费的风险勘查和理赔服务,不向参保群众收取任何额外费用,减轻了群众的理赔负担。
(四)优先帮扶机制:对因突发严重困难导致生活难以为继的家庭,开通理赔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优先勘查、优先赔付,确保困难群众得到及时帮扶。
九、文件要求的实施时间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防贫保险按年度开展参保缴费工作,每年保费缴纳完成后,保险保障正式生效,具体实施时间以当年参保缴费公告为准。
十、名词解释
(一)防贫标准线:每年按上一年度自治区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50% 确定,随统计数据动态调整,是判定家庭是否面临返贫致贫风险的收入标准线。
(二)脱贫享受政策户:指已脱贫且仍在享受相关帮扶政策的建档立卡脱贫户。
(三)监测对象:包括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是防返贫动态监测的重点人群。
(四)刚性支出:指家庭在医疗、教育、住房、灾害救助等方面必须支付的、无法减免的必要支出。
(五)保费资金滚动使用:指年度防贫保险保费资金在保障周期内未用完的部分,结转至下一年度继续用于防贫保险赔付,不收回、不挪用。
主办单位: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蒙ICP备20000293号 网站标识码:150100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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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000201320KBG/2026-00015 | ||
|---|---|---|---|
| 主题分类 | 扶贫 | ||
| 发文机构 | 党政办公室 | ||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6-05-14 | ||
| 公文时效 | |||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针对当前农村人口因病因灾、因学因意外、因产业失败等突发刚性支出增加或收入锐减导致的返贫致贫风险,经开区立足沙尔沁镇农村实际,创新引入 “防贫保险” 机制,通过市场化保险手段构建防返贫兜底保障网,从源头上筑牢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和其他农村户籍人口的基本生活防线,推动防返贫工作从 “事后救助” 向 “事前预防” 转变。
二、工作要求、目标、任务
(一)工作要求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精准保障、公开透明”原则,以家庭为单位参保,差异化设置保费补贴,确保资金专款专用、闭环管理,理赔流程公开公正,切实提升防贫保险的保障效能。
(二)工作目标
通过保险保障,有效化解各类返贫致贫风险,实现“脱贫人口不返贫、边缘人口不致贫”,健全防返贫长效机制,巩固“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全面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质效。
(三)工作任务
1.全面覆盖沙尔沁镇农村户籍常住人口,实现脱贫户、监测户应保尽保,引导一般农户自愿参保;
2.精准识别致贫返贫风险,按规定标准及时足额赔付,保障困难家庭基本生活;
3.规范保费资金筹集、管理与使用,强化承保机构监管,确保资金安全高效;
4.广泛开展政策宣传,提升群众知晓率和参保积极性,推动政策落地见效。
三、文件依据
依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呼和浩特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四、研判过程
(一)前期调研:深入沙尔沁镇各村开展走访调研,全面摸排农村家庭致贫返贫主要风险点,梳理因病、因灾、因学等致贫因素的影响程度与发生频率,了解群众对兜底保障政策的需求与诉求。
(二)风险评估:结合经开区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实际,对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和一般农户的返贫致贫风险进行分类评估,测算防贫保险的保费规模、赔付标准和资金需求,确保方案科学可行。
(三)多方论证:组织经发局、财政局、沙尔沁镇等相关部门,以及保险机构、村集体代表开展座谈论证,对保障对象、保障范围、保费标准、理赔流程等内容进行反复研讨优化,形成方案初稿。
(四)征求意见:方案初稿形成后,广泛征求各相关部门、镇村干部和群众代表意见,结合反馈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确保方案贴合实际、可操作性强。
五、文件执行范围和有关期限
(一)执行范围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尔沁镇辖区内所有农村户籍常住人口,以家庭为单位参保,具体包括:
1.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认定的脱贫享受政策户;
2.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
3.自愿参保的其他农村户籍人口。
(二)有关期限
防贫保险按年度实施,每年为一个保障周期,自保费缴纳完成并生效之日起计算,在保障周期内按规定承担赔付责任;保费资金未用完部分滚动至下一年度继续使用。
六、核心或重要内容解读
(一)保障对象解读
本保险以家庭为单位,实现沙尔沁镇农村户籍人口全覆盖,其中脱贫户和监测户为重点保障对象,享受更高比例的财政保费补贴,一般农户可自愿参保,体现了政策的普惠性与精准性。
(二)保障范围解读
重点保障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因学、因产业失败及其他不可预见、不可抗拒突发因素,造成家庭刚性支出大幅增加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防贫标准线的情形,有效覆盖了当前农村主要致贫返贫风险点。
(三)保费与补贴标准解读
每人每年保费50元,实行差异化补贴:脱贫户/监测户个人缴10元,财政补贴40元;一般农户个人缴20元,财政补贴30元。既减轻了困难群体的缴费压力,也体现了财政资金的精准帮扶导向。
(四)赔付规则解读
年赔付比例上限为投保资金的100%,赔完即止,未用完资金滚动使用,确保资金持续发挥防贫保障作用;理赔实行闭环流程,限时办结,确保资金及时直达困难群众手中。
七、新旧政策对比,或与之前有关文件的差异
此前经开区主要通过临时救助、低保兜底等传统方式开展防返贫帮扶,本方案与以往政策相比,主要差异体现在:
(一)保障方式不同:从传统的 “事后临时救助” 转变为 “事前保险兜底”,通过市场化机制提前防范风险,帮扶更具主动性和前瞻性;
(二)覆盖范围更广:除脱贫户和监测户外,将一般农村户籍人口纳入保障范围,实现了防贫保障从“重点人群”向“全体农村户籍人口”的延伸;
(三)资金使用更高效:保费资金专款专用、滚动使用,承保机构不以盈利为目的,年度考核不合格将淘汰,确保资金效益最大化;
(四)流程更规范透明:建立了“户申请 —村评议 — 乡镇审核 — 机构勘查 — 审定 — 资金到户”的闭环流程,公开公示、限时办结,避免了传统救助中流程不透明、效率不高的问题。
八、有关政策扶持、优惠或其他帮助
(一)保费补贴优惠:脱贫户和监测户个人仅需缴纳10元,即可享受50元的保费保障,财政补贴比例达 80%;一般农户财政补贴比例为60%,大幅降低了群众参保成本。
(二)多重政策衔接:防贫保险赔付与农村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政策有效衔接,已获其他同类保险足额赔付的,不再重复赔付,实现了政策互补、保障叠加。
(三)免费勘查服务:承保机构提供免费的风险勘查和理赔服务,不向参保群众收取任何额外费用,减轻了群众的理赔负担。
(四)优先帮扶机制:对因突发严重困难导致生活难以为继的家庭,开通理赔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优先勘查、优先赔付,确保困难群众得到及时帮扶。
九、文件要求的实施时间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防贫保险按年度开展参保缴费工作,每年保费缴纳完成后,保险保障正式生效,具体实施时间以当年参保缴费公告为准。
十、名词解释
(一)防贫标准线:每年按上一年度自治区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50% 确定,随统计数据动态调整,是判定家庭是否面临返贫致贫风险的收入标准线。
(二)脱贫享受政策户:指已脱贫且仍在享受相关帮扶政策的建档立卡脱贫户。
(三)监测对象:包括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是防返贫动态监测的重点人群。
(四)刚性支出:指家庭在医疗、教育、住房、灾害救助等方面必须支付的、无法减免的必要支出。
(五)保费资金滚动使用:指年度防贫保险保费资金在保障周期内未用完的部分,结转至下一年度继续用于防贫保险赔付,不收回、不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