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索 引 号 000201320KTD/2026-00002 主题分类 土地
发布机构 综合服务中心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5-10-20 公文时效
索 引 号 000201320KTD/2026-00002
主题分类 土地
发布机构 综合服务中心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5-10-20
公文时效

政策解读:如意总部基地第七区块南区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2025-10-20 10:28
朗读

征收背景:为了完善腾飞大道道路规划,全面提升城市整体环境,打造高质量发展的如意总部环境,拟启动第七区块南区征收改造工作。

征收依据:为确保该项目的顺利实施,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征收补偿方案。

征收范围 :西至信达中心用地边界,东至腾飞南路道路红线,南至顺意路道路红线,北至万成康迪高端汽车维修机构用地边界,占地面积约20003㎡。

征收单位: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征收实施单位: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服务中心(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补偿原则 :依法实施,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程序,按法定用途对合法建筑补偿;公正公开,秉持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严肃处理伪造虚假文件行为;仅采用货币补偿方式,因该区域规划已不适宜发展工业。

补偿内容 :土地及地上物由评估机构评估后按结果补偿;搬迁补助费按合法房屋建筑面积20元/㎡补偿;签约有奖励,10日内签订协议奖励1500元/㎡,20日内奖励1000元/㎡,30日内奖励500元/㎡;非住宅房屋停产停业损失按房屋价值3%补偿,若被征收人认为损失高于此标准,可由评估机构按前三年效益等评估后补偿,停产停业期限最长不超过10个月。

征收期限 :自征收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为本次房屋征收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