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索 引 号 000201320KBG/2026-00047 主题分类 工商
发布机构 党政办公室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6-09-17 公文时效
索 引 号 000201320KBG/2026-00047
主题分类 工商
发布机构 党政办公室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6-09-17
公文时效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强制注销公司登记决定送达公告

2026-09-17 16:33
朗读

内蒙古金利水电物资联营公司等274户企业(另附附件)被吊销营业执照,且满三年未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四十一条和《强制注销公司登记制度实施办法》第七条规定,上述公司已被本机关强制注销登记,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现将强制注销公司登记决定予以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上述公司自被强制注销登记之日起终止,其名称的管理适用《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原公司股东、清算义务人的责任不受影响。        

对上述强制注销决定,相关单位、债权人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发现上述公司存在《强制注销公司登记制度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存在的情形的,可在2029年9月17日前申请恢复公司登记。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公告期内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提出。        

联系人:白宇、刘珂     联系电话:0471-3123309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6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