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索 引 号 000201320KZJ/2025-00029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发布机构 建设管理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5-12-15 公文时效
索 引 号 000201320KZJ/2025-00029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发布机构 建设管理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5-12-15
公文时效

关于自治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第32项验收销号的公示

2025-12-15 15:34
朗读

自治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2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5日至12月26日。

联系电话:0471-8127958

邮寄地址:沙尔沁工业园区阳光大街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1B-2001


附件:自治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2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附件

自治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第32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单位: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整改任务

呼和浩特市沙尔沁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氟化物治理设施未建成,无法去除氟化物,排污口氟化物超标,造成下游部分地表水断面氟化物超标。

责任单位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和管委会

整改措施

一、加快沙尔沁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进度,确保2025年6月底前完成通水调试。

二、做好对园区相关企业的日常监管。

完成情况

一、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多次调度推进加快建设进度。污水处理厂二期氟化物处理单元于2025年5月中旬正式通水,截至目前,氟化物已稳定达标排放5个多月。其余各处理单元6月底完成了通水调试工作。现污水处理厂一期已停运,二期正式进入试运行,同时完成了竣工验收工作。下一步,经开区将加强污水处理厂二期运营管理,确保出水水质稳定达标。

二、经开区积极配合市生态环境执法支队五大队做好园区企业及污水处理厂日常管理,确保企业按照环评批复和排污许可证要求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