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索 引 号 000201320KZS/2025-00063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机构 经济发展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5-12-11 公文时效
索 引 号 000201320KZS/2025-00063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机构 经济发展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5-12-11
公文时效

关于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2025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的公示

2025-12-11 15:55
朗读

根据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农牧改合发〔2025〕388号)和《呼和浩特市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呼农牧合字〔2025〕14号)要求,经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自主申报、村委会初验、经发局、沙尔沁镇联合抽验,现对服务组织补助资金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如对上述服务组织的服务能力及服务面积持有异议,请与经济发展局农业科联系。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1日—2025年12月17日

监督电话:0471-8127370     12317       

经发局农业科邮箱:kfqnmls@163.com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中心2号楼2022室

附件: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2025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