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201320KBG/2025-00028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党政办公室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5-09-15 | 公文时效 |
索 引 号 | 000201320KBG/2025-00028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党政办公室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5-09-15 |
公文时效 |
呼和浩特北方摩托车经销有限公司等413户企业:
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你单位未按《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公示2023、2024年度报告,已被我局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根据《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监字〔2016〕97号)文件精神,你单位属于连续两年未年报的待清理对象之一。如尚在经营中或者有继续经营意愿的,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法履行申报年报等法定义务,并提出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如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发生变更的,请自本公告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登记;如你单位已不再从事经营活动的,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注销登记,逾期未履行年报义务或申请变更、注销登记的,我局将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依法启动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程序。
附件:企业名单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5年9月15日
(联系人:贺国庆 刘珂 联系电话:0471-3123309)
呼和浩特北方摩托车经销有限公司等413户企业:
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你单位未按《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公示2023、2024年度报告,已被我局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根据《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监字〔2016〕97号)文件精神,你单位属于连续两年未年报的待清理对象之一。如尚在经营中或者有继续经营意愿的,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法履行申报年报等法定义务,并提出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如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发生变更的,请自本公告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登记;如你单位已不再从事经营活动的,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注销登记,逾期未履行年报义务或申请变更、注销登记的,我局将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依法启动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程序。
附件:企业名单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5年9月15日
(联系人:贺国庆 刘珂 联系电话:0471-3123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