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索 引 号 000201320KZS/2025-00016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经济发展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5-04-27 公文时效
索 引 号 000201320KZS/2025-00016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经济发展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5-04-27
公文时效

关于2024年自治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查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

2025-04-27 16:46
朗读

2024年自治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查第38项、第39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2024年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程序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27日至2025年5月14日。

联系电话:0471-4606298

邮寄地址:呼和浩特市水岸小镇G区3号楼工业和信息化局1213室


附件1:2024年自治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查第38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附件2:2024年自治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查第39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