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索 引 号 000201320KBG/2025-00010 主题分类 城市规划
发布机构 党政办公室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5-03-21 公文时效
索 引 号 000201320KBG/2025-00010
主题分类 城市规划
发布机构 党政办公室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5-03-21
公文时效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尔沁工业区内蒙古精一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新能源配套设施设备生产制造项目公示

2025-03-21 11:16
朗读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内蒙古自治区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依法将内蒙古精一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新能源配套设施设备生产制造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21日至2025年3月29日(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登陆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网站查询相关规划内容,相邻产权单位及利害关系人对此项目的建设认为有影响到自身利益或公共利益的,可以书面、电话等形式反馈意见或建议。

受理单位: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通信地址: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沙尔沁工业园区金融中心办公楼2-4016

联系电话:8140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