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索 引 号 000201320KSP/2021-00011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投资促进局(政务服务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0-04-10 公文时效
索 引 号 000201320KSP/2021-00011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投资促进局(政务服务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0-04-10
公文时效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
行政审批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同意内蒙古嘉宾饮品有限公司投资
建设的年产30​万吨饮料、果蔬汁项目
启动“拿地即开工”预审批工作的通知

2020-04-10 10:20
朗读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根据《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投资项目“拿地即开工”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呼开管201923和《关于修改开发区工业投资项目拿地即开工改革有关文件的通知》(呼开管发2019176,经领导小组研究,内蒙古嘉宾饮品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年产30万吨饮料、果蔬汁项目符合申请条件,同意启动“拿地即开工”预审批程序,请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预审批操作规程,开展相关审批工作。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协调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0410日        


承 诺 书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我单位在呼和浩特市沙尔沁工业园区投资建设的大窑饮品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生产基地,年产30万吨饮料、果蔬汁项目,自愿参与开发区工业投资项目“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改革,郑重承诺,主动完成下列事项:

1.施工许可预审批意见下发之日起1个月内,办理完成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自施工许可预审批意见下发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完成项目建设用地不动产登记

3.自施工许可预审批意见下发之日起4个月内,办理完成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自施工许可预审批意见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完成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5.施工许可预审批意见下发之日起至项目主体工程完工前,及时办理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洪水影响评价审批、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审查、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设计审查以及其他项目建设相关手续。

如我单位违反上述承诺,自愿停止建设,接受相关行政处罚,作为企业不良信用记录,纳入信用信息平台进行公示,并主动承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此页无正文)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签章):内蒙古嘉宾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盖章):内蒙古嘉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罗云

2020年03月31日


承诺单位联系人: 李       联系电话:15754887050

承诺单位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哲里木路文艺大厦A座8楼

(注:建设项目开工前提供,并公示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