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201320KJC/2019-00196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金川工业园区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19-11-04 | 公文时效 |
索 引 号 | 000201320KJC/2019-00196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金川工业园区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19-11-04 |
公文时效 |
园区各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经营企业:
按照呼市安委会要求,落实《呼和浩特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专项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当前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性,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严格管控特殊作业,杜绝“三违”行为,抓住重点企业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关键岗位、关键装置,切实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加强企业安全教育,确保园区危化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企业的绝对安全,促进园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一、专项整治目标
要深入分析研究影响危化品安全生产基础性、源头性问题,推动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主体,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证园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专项整治时间及范围
从即日起至2020年2月底。全面排查园区范围内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企业和烟花爆竹企业。
三、重点整治内容
(一)各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切实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安全生产管理双重预防机制。按照《呼应急发〔2019〕(95)文件》建立聘请专家服务指导长效机制,确保专家服务指导质量,真正为提升企业本质安全,落实主体责任提供可靠保障。
(二)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督促企业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储罐区的安全管控,特别是构成重大危险源,涉及爆炸品及有毒有害气体设计易燃易爆气体储罐区等,必须按照设计符合规定的远程监控报警联锁紧急停车安全仪表,监督企业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核查登记制度,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非法储存、超量储存、违规运输等违法行为。
(三)深入开展特殊作业专项整治。企业要全面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有关规定,完善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现场监护人员安全风险意识;特别是强化对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票审批作业前风险识别个人防护、取样分析、作业监护、作业升级管理等全过程管控。
(四)持续开展“三违”现象专项整治。各企业要切实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指导意见》,落实检维修环节安全管理制度规程,加强检维修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确保特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对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全面分析,采取科学可行的防范措施,加强对承包商的安全管理,严防事故发生。
四、专项整治方式
企业自查。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部署,立即开展全方位、全过程隐患排查治理,对查出的隐患做到“资金、时限、责任、预案、措施”五落实,园区安监局将对辖区内所有危险化学品医药化工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确保不漏一户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督促企业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强化隐患治理。
五、认真总结及时报送。
各企业要结合聘请专家指导服务进行自查,将此次专项整治过程中好的做法、先进经验进行全面梳理总结,于每月28日将自查结果报送园区安监局(931062928@qq.com)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提高认识,迅速安排,召开专题会议等形式进行全面部署。
联系人:靳雪峰
电 话:13704781380
2019年10月31日
园区各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经营企业:
按照呼市安委会要求,落实《呼和浩特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专项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当前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性,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严格管控特殊作业,杜绝“三违”行为,抓住重点企业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关键岗位、关键装置,切实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加强企业安全教育,确保园区危化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企业的绝对安全,促进园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一、专项整治目标
要深入分析研究影响危化品安全生产基础性、源头性问题,推动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主体,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证园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专项整治时间及范围
从即日起至2020年2月底。全面排查园区范围内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企业和烟花爆竹企业。
三、重点整治内容
(一)各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切实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安全生产管理双重预防机制。按照《呼应急发〔2019〕(95)文件》建立聘请专家服务指导长效机制,确保专家服务指导质量,真正为提升企业本质安全,落实主体责任提供可靠保障。
(二)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督促企业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储罐区的安全管控,特别是构成重大危险源,涉及爆炸品及有毒有害气体设计易燃易爆气体储罐区等,必须按照设计符合规定的远程监控报警联锁紧急停车安全仪表,监督企业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核查登记制度,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非法储存、超量储存、违规运输等违法行为。
(三)深入开展特殊作业专项整治。企业要全面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有关规定,完善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现场监护人员安全风险意识;特别是强化对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票审批作业前风险识别个人防护、取样分析、作业监护、作业升级管理等全过程管控。
(四)持续开展“三违”现象专项整治。各企业要切实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指导意见》,落实检维修环节安全管理制度规程,加强检维修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确保特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对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全面分析,采取科学可行的防范措施,加强对承包商的安全管理,严防事故发生。
四、专项整治方式
企业自查。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部署,立即开展全方位、全过程隐患排查治理,对查出的隐患做到“资金、时限、责任、预案、措施”五落实,园区安监局将对辖区内所有危险化学品医药化工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确保不漏一户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督促企业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强化隐患治理。
五、认真总结及时报送。
各企业要结合聘请专家指导服务进行自查,将此次专项整治过程中好的做法、先进经验进行全面梳理总结,于每月28日将自查结果报送园区安监局(931062928@qq.com)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提高认识,迅速安排,召开专题会议等形式进行全面部署。
联系人:靳雪峰
电 话:13704781380
201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