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索 引 号 000201320KJC/2019-00104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金川工业园区 文  号
成文日期 2019-07-24 公文时效
索 引 号 000201320KJC/2019-00104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金川工业园区
文  号
成文日期 2019-07-24
公文时效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川工业园区 2019秋季小升初信息采集的通知

2019-07-24 18:04
朗读

  根据《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关于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呼教发〔2019〕13号结合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川工业园区实际,现就金川工业园区2019年秋季小升初信息采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入学范围

金川工业园区2019年秋季小升初信息采集范围以金川规划范围为准,即:金川黄金大道以东、110国道以南、金一道以西、金五路以北。

二、入学对象

金川规划范围内各小区购房、且已于2019年4月18日至5月31日到金川工业园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发展局筹备处进行预登记的金川户籍及非户籍居民子女。

三、报名条件

1.具有金川工业园区户籍的适龄学生需具备条件(准备相关材料):

1适龄学生的户籍与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一致,户籍地址与房产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地址一致,提供入学者本人和父母双方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金川工业园区户籍,但因特殊情况造成与监护人户籍地址、与现居房产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地址不相符情况的金川适龄学生,严格依照招生相关规定办理,提供入学者本人和父母双方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提供造成特殊情况的法律证明依据原件及复印件。

2.非金川工业园区户籍且已在金川工业园区购买房屋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具备条件(准备相关材料):

1入学者本人和父母双方原籍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父母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父母一方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完税证明或未达起征点通知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金川工业园区已购住房房产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正规购房票据的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金川购房已入住证明(20182019两年各任意一次水、电、暖交费凭据原件

四、几点说明 

1.参加入学信息采集登记的新生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统筹协调,以相对就近原则,随机派位安排至指定学校就读。

2.金川工业园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发展局筹备处负责通过各种媒介对辖区2019年秋季小升初招生工作进行广泛的社会宣传,保证金川居民群众对招生政策家喻户晓

3.招生期间开通热线咨询电话0471-3600702、3457708,为金川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学生提供快捷方便的报名服务。

五、招生办法及招生程序

(一)信息采集与资格初审

金川工业园区内适龄学生信息采集与资格初审时间为201925日至85

(二)入学资格复审

2019年86日至815日为入学资格材料复审阶段。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会同房产局、公安局等相关单位对家长提供的入学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验。

(三)公布结果

2019年8月20日公布新生入学结果。

六、信息采集与资格初审地点

在金川工业园区社会事业发展局筹备处所属五处社区服务站设立信息采集登记点

济隆社区服务站(雅格时代广场12楼),联系电话:18047169361

公元大道社区服务站(雅格时代广场12楼),联系电话:3241662

上院社区服务站(金川创业园二楼),联系电话:2573350

伊利社区服务站(工大南门西三禾宾馆一楼),联系电话:5976972

悠乐城社区服务站(雅格时代广场12楼

信息采集同时按照金川工业园区小升初招生范围与招生条件进行入学资格初审,家长务必按照招生条件要求,带齐材料履行资格初审程序。

此期间,凡不参加报名信息采集登记的适龄学生,被视为在本地区没有入学需求,不提供就学学校,对提供虚假信息的学生取消当年入学资格。

2019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