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2018-00031 | 主题分类 | 法律 |
发布机构 | 党政办公室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18-03-22 | 公文时效 |
索 引 号 | 000/2018-00031 |
主题分类 | 法律 |
发布机构 | 党政办公室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18-03-22 |
公文时效 |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8年度网络在线学法和普法考试工作的通知
开发区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学员法律意识,促进法律在工作和生活中的应用,根据呼和浩特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区网络在线学法和普法考试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呼依办〔2018〕1号)的要求,现就开展2018年度网络在线学法考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年度考试定于2018年12月(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考试对象
参加网络在线学法并积满5000积分的学员。
三、试卷类型
年度普法考试采用百分制试卷,考试由电脑随机抽取、智能组卷、卷卷不同。学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试题并提交试卷,成绩即时显示。
四、考试成绩
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2018年,未达到学分要求、成绩不合格的,将于年度考试后统一安排一次补考,经补考仍未合格的学员,视为当年年度学法成绩不合格,记入个人学法档案,并报送相关干部管理部门备案。
五、学法考试方式及积分规则
登录法宣在线网站(www.faxuan.net)和“法宣在线”手机APP进行学习及考试。积分规则方面,根据登录学习和参与练习情况,系统自动生成相应积分,每日上限222分,积满5000积分视为日常学法合格,即可参加当年年度学法考试。
六、新学员报名及费用
请各部门将新增学员缴费名单以电子及纸质版(一式两份)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于3月28日之前报送至如意大厦B5008。每位新学员收取学费10元/人,由各部门经费自付。
七、其他事项
各部门请将调离开发区的人员名单以纸质版方式并加盖公章于3月28日之前报送至如意大厦B5008。
联系人:乌勒阿勇嘎;联系电话:0471-5206092;
地址:如意大厦B5008;电子邮箱:kfqfazhike@163.com。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3月22日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8年度网络在线学法和普法考试工作的通知
开发区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学员法律意识,促进法律在工作和生活中的应用,根据呼和浩特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区网络在线学法和普法考试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呼依办〔2018〕1号)的要求,现就开展2018年度网络在线学法考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年度考试定于2018年12月(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考试对象
参加网络在线学法并积满5000积分的学员。
三、试卷类型
年度普法考试采用百分制试卷,考试由电脑随机抽取、智能组卷、卷卷不同。学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试题并提交试卷,成绩即时显示。
四、考试成绩
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2018年,未达到学分要求、成绩不合格的,将于年度考试后统一安排一次补考,经补考仍未合格的学员,视为当年年度学法成绩不合格,记入个人学法档案,并报送相关干部管理部门备案。
五、学法考试方式及积分规则
登录法宣在线网站(www.faxuan.net)和“法宣在线”手机APP进行学习及考试。积分规则方面,根据登录学习和参与练习情况,系统自动生成相应积分,每日上限222分,积满5000积分视为日常学法合格,即可参加当年年度学法考试。
六、新学员报名及费用
请各部门将新增学员缴费名单以电子及纸质版(一式两份)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于3月28日之前报送至如意大厦B5008。每位新学员收取学费10元/人,由各部门经费自付。
七、其他事项
各部门请将调离开发区的人员名单以纸质版方式并加盖公章于3月28日之前报送至如意大厦B5008。
联系人:乌勒阿勇嘎;联系电话:0471-5206092;
地址:如意大厦B5008;电子邮箱:kfqfazhike@163.com。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3月22日